2010年12月24日 星期五

根要紮在土壤裡,和風兒一同生存 - 回應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UNGA第三度通過「暫停使用死刑(Moratorium on the use of the death penalty)」決議』

聯合國大會於12/21在紐約召開的第65屆大會上,以109 票贊成,41票反對,35票棄權的結果,表決通過第三份全球暫停使用死刑的決議(Resolution)。

除了世界反死刑聯盟(WCADP)發表新聞稿,表示這個決議讓「全球廢除死刑的陣營更穩固」(The Abolitionist Front Gets Stronger)之外。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也發布新聞稿,敦促法務部長暫停死刑,以回應國際趨勢。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UNGA第三度通過「暫停使用死刑(Moratorium on the use of the death penalty)」決議』新聞稿原文連結

(請先點選連結,閱讀原文後,再繼續閱讀)

基本上,我們尊重聯合國的決議,僅對廢死聯盟在文中提出的幾個論點做討論。

2010年12月17日 星期五

從『獸性大發』(The Animal)到資源回收筒 - 回應張鐵志先生『理想的死刑』

張鐵志先生於第462期天下雜誌發表『理想的死刑』一文,以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史蒂芬斯(Justice John Paul Stevens)的退休發言為引,認為:

『美國的死刑制度充滿了種族主義、政治考量和一種歇斯底里。』
 

『相對於歐洲,美國之所以維持死刑,主要是因為美國人對死亡的迷戀:雖然不像以往是公開執行死刑,但如今死刑主要是為了滿足政治人物、大眾媒體和其公眾,因為政治人物可以藉由支持死刑來強化他們重視治安的形象,而公眾可以藉由死刑發洩他們的情緒力量。』
 

『死刑問題對他們來說不是抽象的道德問題,而是現實中不可能被正義地實踐。畢竟司法體系乃是鑲嵌於特定的社會脈絡(因而隱含著種族或是階級偏差),且必然脫離不了政治因素,更不要說由於人的智慧有限,容易導致誤判。』

張鐵志先生『理想的死刑』全文連結

(請先點選連結,閱讀原文之後,再繼續閱讀)

2010年12月14日 星期二

轉貼:給全國民眾的一封信 - 中華民國反對廢除死刑維護社會公義協會

中華民國反對廢除死刑維護社會公義協會將在12月18日舉辦成立大會,活動相關網址在:

http://www.facebook.com/home.php#!/event.php?eid=124774184253943

還請各位朋友日後不吝指教.以下是協會致各位朋友的公開信:

給張小姐的讀書報告 - 『殺戮的艱難』讀後感(二)

前續:給張小姐的讀書報告 - 『殺戮的艱難』讀後感(一)

4. 對死刑的污名化及扭曲

在『殺戮的艱難』中,張小姐一直認為媒體對廢死聯盟及人士的主張,進行妖魔化及扭曲:

『在廢死聯盟最被妖魔化的時刻』(P.13)

但輪到張小姐的如椽大筆,似乎也不惶多讓:

2010年12月11日 星期六

給張小姐的讀書報告 - 『殺戮的艱難』讀後感(一)

1. 緒論

首先,就像大部份的質性研究報告般,在緒論必須聲明作者的個人意識傾向及立場,做為讀者決定是否採用這份報告的參考。

我是個反對廢死人士。
 
現在是,未來或許也是。 - 如果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的主張仍停留在口號、佈道、以及為目前所有死刑犯護航的『應援團』作風的話。
 
但是我過去不是。
 
我之所以反對廢除死刑,與其是為了『廢除死刑』這個政策,倒不如是為了反對以廢死聯盟為主的人士,為了實現這個政策的做法。

張娟芬小姐在今年10月份出版了『殺戮的艱難』一書,書中主要收錄了張小姐近幾年針對廢死爭議所發表的文章,以及對媒體今年廢死爭議報導的觀察。

根據封底的題詞,這本書主要『在於死刑的非黑即白之間,走出一條更寬廣的思考之路。並在這本書中和我們分享,這條路上的萬千風景。』

但是看完整本書之後,鄙人覺得書中的內容,只是廢死聯盟歷年做法及訴求的大雜燴。

2010年12月5日 星期日

司法,這個陰性名詞 - 談『司法不公』與『停止死刑』

最近託幾位網友的福,和鄙人分享了一個秘密。

我們的司法體系,原來是一位女性。

為什麼?

轉貼:中華民國反對廢除死刑維護社會公義協會入會說明活動更改日期

各位朋友,大家好:

原訂場地因週六選舉時為投票所,活動當天必須進行清理及回復作業。中華民國反對廢除死刑維護社會公義協會原訂11月28日(星期日)舉辦的入會說明活動,延至12月5日(星期日)上午11時,地點同樣在板橋市『埤墘地區活動中心』(地址:板橋市縣民大道三段33號之1,華翠大橋下,地圖請參閱這裡),詳細的活動內容,請參閱協會在Facebook上的活動通知:

 中華民國反對廢除死刑維護社會公義協會入會說明活動(需有Facebook帳號才能瀏覽,謝謝)

謹向造成各位支持者的不便,致上最深的歉意。也希望各位屆時能不吝到場支持。謝謝。

2010年12月4日 星期六

寬恕的艱難 - 寫在九月十一日公聽會之後,及回應張娟芬小姐『殺戮的艱難』(三)

前續: 寬恕的艱難 - 寫在九月十一日公聽會之後,及回應張娟芬小姐『殺戮的艱難』(二)

五.把人關起來之後

在看完前兩部之後,最常見的質疑是:從頭到尾張小姐都沒有要求被害者及其家屬要寬恕,你為什麼會這麼以為?

我同意,張小姐的確沒在字面上說過『寬恕』這兩個字。

但實際上真是如此嗎?

2010年11月29日 星期一

關上城門當皇帝 - 回應林欣誼『張娟芬 展現溫暖的力量』

中國時報林欣誼小姐於11月28日發表『張娟芬 展現溫暖的力量』一文,介紹張小姐的新作『殺戮的艱難』,文中提到:

『死刑議題卻好像燒得精光的廢墟,情緒很多,討論的空間卻很小,它沒有攀爬到達公共議題的高度,讓不同觀點彼此對話,也錯失了進行一場全民法治教育的機會。

但幸好,在歲末年終時,我們有了張娟芬的《殺戮的艱難》(行人),在這波天翻地覆的死刑爭議後,留下理性思辨的聲音。』

林欣誼『張娟芬 展現溫暖的力量』原文連結

(請先點選連結,閱讀原文後,再繼續閱讀)

2010年11月28日 星期日

轉貼:司法.死刑.人權等二篇(Polly*波力 著)

最近,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的新文章,一直都是各種案例的新聞稿,並沒有提出多少新論點。

即然如此,我們不妨也乘這個空檔,回顧一些相關的案例。

下面的兩篇文章,是『網友Polly*波力』於2007年發表,作者是個24歲的女生,親人在2004年時被綁架撕票,文章中記錄了當時作者身為被害者家屬的煎熬、憤怒和無奈。

在看過廢死聯盟選擇原諒的被害者案例後,不妨關上燈,點支蠟燭,看一下另一個角度的觀點:

司法.死刑.人權 - 網友Polly*波力

這就是台灣。完 - 網友Polly*波力

2010年11月26日 星期五

轉貼:中華民國反對廢除死刑維護社會公義協會入會說明活動

當我看見那個小女孩瑟縮在街角乞討,身上襤褸的衣衫僅供蔽體。

我不禁衝進教堂,大聲詛咒:

『你算那門子的上帝?看見這種事,難道你一點作為都沒有嗎?』

這時,上帝回答我:

『誰說我什麼事都沒做?我不是造了你嗎?』


- 摘錄自基督教門諾會出版品

曾經有人說過,世上有兩件事是金錢買不到的,一項是『公義』,一項是『老子不願意』。

但是在現實上,很多例子會告訴你,只要出得起價錢,『公義』是可以買得到的。

2010年11月7日 星期日

恐龍是如何煉成的 - 回應吳豪人先生『說個故事給蘇建和案的承審法官們聽』

輔仁大學法律系吳豪人副教授於11月6日,發表『說個故事給蘇建和案的承審法官們聽』,文中認為目前恐龍法官的成因在於:『制度把正常人裹脅、逼迫成恐龍。』

『這很像納粹的法官們,回到家是忠實的丈夫與慈祥的父親,上教堂是虔誠而謙卑的信徒,出入社區是受人尊敬的紳士與專業人員,可是一進到法庭,就成了追殺尤太人的希特勒的瘋狂粉絲。』

吳豪人先生『說個故事給蘇建和案的承審法官們聽』原文連結

(請先點選連結,閱讀原文後,再繼續閱讀)

2010年11月5日 星期五

因為有時候,一個真的不夠 - 回應張娟芬小姐『幹嘛要一百個?』

作家張娟芬小姐於11月5日,於蘋果日報發表『幹嘛要一百個?』一文。指出蘇建和案的諸多疑點,並認為蘇案中法官的判決大多有失客觀公正。

『1930年,德國找了一百個教授合出一本書,說愛因斯坦是錯的。愛因斯坦聽到了,淡淡的說:「如果我是錯的,那一個人說就好了,幹嘛要一百個?」科學研究不是以量取勝的事情,司法審判也不是。過去有多少法官判有罪並不重要。二十年了,科學辦案、無罪推定,難道還是奢求嗎?』

張娟芬小姐『幹嘛要一百個?』原文連結

(請先點選連結,閱讀原文後,再繼續閱讀)

基本上,我們認為蘇建和案(或是『吳銘漢夫婦命案』)在偵辦及證據蒐集上,的確存在瑕疵與錯誤。

但如果要以這些瑕疵,強迫法官一定要做出無罪判決,否則就是有違無罪推定和科學辦案。卻是野蠻而不合理的。

2010年10月31日 星期日

虛擬殺人影展 - 給廢死及反廢死人士的電影推薦單

首先,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將在今年10月份,舉辦第三屆的『殺人影展』,主題是『亞洲與世界的對話』。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殺人影展3:亞洲與世界的對話』活動網站

廢死聯盟在影展的緣起中說明,該影展的的參展影片『題材涉及與死刑相關的各項議題,視角多元。』關於這一點,我們不做評論。

但是,鄙人在這裡想提出一個問題:假如今天有另一個殺人影展,您會希望主辦單位選擇那一部影片參展?

2010年10月17日 星期日

呂太后的宴席 - 回應法務部『「酷馬.電影特映會」- 修復式司法,法務部請看電影』,及宣傳中華民國公義協會10/30抗議活動

法務部於10月15日,於西門町的絕色影城定邀請公益團體及被害人家屬觀賞電影「酷馬」,為「修復式司法」制度,提供社會更多的理性思考與對話的空間。法務部並承諾,將陸續辦理理念倡導的演講、研習會,以及影片觀賞等推廣活動,以營造社會的友善對話氛圍。

法務部『「酷馬.電影特映會」- 修復式司法,法務部請看電影』新聞稿

(請先點選連結,閱讀原文之後,再繼續閱讀下文)

2010年10月16日 星期六

原來,我們不過是送給廢死聯盟壓驚的土產 - 對於法務部研擬『以終身監禁取代死刑』的回應

自從五月一日重啟死刑之後,對於死刑的執行與否及存廢,法務部一直保持沈默,沒有回應。

有些人認為,法務部是為了等待其他四十名死刑犯的法律程序全部完成。

有些人認為,法務部是受到國際特赦組織等人權團體的壓力。

也有人認為,法務部是在外交部的要求下,將死刑存廢的相關議題延到今年年底,好增加台灣爭取申根免簽證的籌碼。

但是,我們都錯了。

今天上午,法務部宣布逐步推動廢除死刑有重大進展,昨天取得共識,將研擬「特殊無期徒刑」,以終身監禁作為死刑替代方案。

聯合報16日新聞『法部研擬終身監禁 關到死替代死刑』連結

自始至終,法務部的立場都是廢除死刑。

對於法務部此種隱瞞全國百姓,曲意附合少數有力人士的不透明決策過程。相信全民自有公斷,本文不做評論。

我們在這裡,只是想討論死刑改終身監禁後,首先要面對的幾個問題。

由少數人強制的民主,不是民主 - 回應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死刑:讓民主蒙上了陰影』(一)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於世界反死刑日前夕,刊登了世界反死刑聯盟(The World Coalition Against the Death Penalty, WCADP)的『死刑:讓民主蒙上了陰影(The Death penalty: Casts a Shadow on Democracy)』。文中以廢除死刑的聲浪席捲美國為開頭,並列舉廢除死刑的原因。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死刑:讓民主蒙上了陰影』原文連結

(請先點選連結,閱讀原文後,再繼續閱讀下文)

2010年10月2日 星期六

妖怪、科學實驗與乾麵 - 回應林政佑先生『懲罰與情感 - 台灣廢除死刑論爭的懲罰想像』

台灣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林政佑先生,於9月25日至26日的『返景入深林:理論與實踐研討會』中,發表『懲罰與情感 - 台灣廢除死刑論爭的懲罰想像』一文,文中探討2010年廢除死刑爭議的成因,及提出適當的解決之道。

『現在監獄走上倉庫化的管理,雖有施予恩惠般的措施,美其名為受刑人人權的躍進,不如說單純為了監獄秩序的管理方便,受刑人的人權其實並未被真正注重。』

『年初媒體上的死刑存廢討論,製造了道德恐慌的氛圍,強烈要求死刑的執行,曇花一現般的要求被害人保護,使得原本應該要互相理性討論的死刑存廢議題,變成實現八卦式的正義。不過,對於情感因素的回應,在過去廢除死刑運動中較少被注意和重視,應該加以認真面對,但是仍須以良好的法治為前提,否則情感若優先於法律,將使得弱勢和被污名的人權更不被重視。』

林政佑先生『懲罰與情感 - 台灣廢除死刑論爭的懲罰想像』原文連結(為Acrobat PDF檔案)

(請點選連結,閱讀原文後,再繼續閱讀下文)

雖然從結論中,可以感受到林先生想要調和廢死爭議雙方的善意。

但是很抱歉,這種向加害者一方傾斜,還加以塗脂抹粉的結論,我們實在(原諒我加上這兩個字)沒有辦法接受。

2010年9月25日 星期六

當籠子裡只有一種聲音時,這個籠子是沈悶無趣的 - 回應張娟芬小姐『湯英伸案的意義』

張娟芬小姐於9月24日於發表『湯英伸案的意義』一文,回顧二十幾年湯英伸案對整個社會帶來的衝擊和影響,也連帶反思目前台灣惡質的媒體文化:

『《人間雜誌》賦予了湯英伸案一個意義。那是我們第一次探索什麼是「惡」,什麼是「罪」,第一次願意跨越道德評價,去聆聽與理解,第一次以動態的社會過程去理解一樁暴力犯罪的前因後果。』

『二十多年以後,不僅台灣還記得湯英伸,連星馬地區居然也記得——最近有一個馬來西亞的華人青年楊偉光,因為運毒被新加坡政府判處死刑,當地人權工作者認為新加坡的法律規定「販毒處唯一死刑」是違憲的,所以串連奔走要求槍下留人。他們稱楊偉光為「馬來西亞的湯英伸」,因為楊偉光案裡,也處處刻畫著社會弱勢階級如何一步一步走上犯罪的不歸路。』

『我們記得湯英伸,不止因為當時有《人間雜誌》,更因為當時沒有壹傳媒,及其引進的一整套狂躁修辭。現在已經沒有人「指出」了,一律「踢爆」;簡單的「表示」也寫成「怒嗆」,簡單的「澄清」,則必然「回嗆」。』

『「意義治療」是想盡辦法要讓人找到他存在的意義;我們的社會卻好像一直在接受「反向的意義治療」。如果法蘭可是對的,那麼這是整個社會在精神層次上慢性自殺。』

張娟芬小姐『湯英伸案的意義』原文連結

(請先點選連結,閱讀原文後,再繼續閱讀本文)

2010年9月18日 星期六

寬恕的艱難 - 寫在九月十一日公聽會之後,及回應張娟芬小姐『殺戮的艱難』(二)

前續: 寬恕的艱難 - 寫在九月十一日公聽會之後,及回應張娟芬小姐『殺戮的艱難』(一)
 
四.終身的伴侶

你覺得你真的了解恐怖的真實面貌嗎?
是的,你認為你已經懂了,但我卻不相信。
當你蹲在防空洞裡,四周都是落下的炸彈。
在你四周的馬兒都像火炬般燃燒起來。
我同意你經歷過恐怖及害怕,
因為這樣的時刻是相當可怕的,因為它們持續了那麼久。
但空襲警報解除信號響起——然後就沒事了——
你深深地吸一口氣,緊張已經過去了。
但真正的恐懼卻像顆石頭深埋在你的胸膛裡,
你聽到我說的嗎?像一顆石頭。
這就是恐懼,即使它已經過去了。

 - 伊亞.賽凡斯基,恐懼

寬恕的艱難 - 寫在九月十一日公聽會之後,及回應張娟芬小姐『殺戮的艱難』(一)

一.前言:

在九月十一日公聽會之前,鄙人在一篇文章『把最胖的推下去 - 回應黃丞儀『復仇、正義與生命的刻度』』中的結尾曾經寫過一段話:

『倘若連國家最高研究機關的法律專才,都認為政府必須像磨坊裡拉磨的驢子般,只有在民意『迫切需要』持續不斷的鞭笞下,才能夠執行法律及政令。那鄙人完全可以理解,為什麼這個政府的最高領導者和政策執行者,施政滿意度永遠只有三到四成。』

如今在欠缺民意持續的監督之下,政府對於死刑的態度無異於回到四年前,只要沒人出聲,就繼續裝聾作啞;這頭拉磨的驢在缺少監督及鞭笞下,已經停了下來。許多廢除死刑的支持者已經開始在媒體上額手稱慶,準備留下記錄,宣佈自已在2010年的廢死爭議中,是無人能挑戰的勝利者。

清末作家吳趼人的作品『九命奇冤』中,主角梁天來在一家九口被富戶凌貴興一家糾眾殺死後,原本相信司法會還他一個公道,但是凌家用金錢買通了縣中的各級衙門,梁天來的上告不但被連連駁回,連唯一支持他,義務幫他寫狀紙的訟師也因為衙門嚴峻的駁語憂憤成疾,吐血而亡。

最後梁天來在家產耗盡,知己過世後,聽從了老母親的勸告:『可能是我們前輩子欠他們家的,還有日子要過,算了吧。』

不過梁天來後來有一天在街上遇到凌貴興後,就改變了主意。

因為凌貴興當著全街百姓的面告訴他:你就算上京告御狀,也告不倒我。

結果梁天來為了瞞過凌貴興的爪牙,真的找了條船走水路到京城,向當時的雍正皇帝告御狀。

如今,我完全可以瞭解當時梁天來心中的悲憤。

假如政府真的需要民意鞭笞,才能繼續有所作為,那麼,我願意當第一個拿鞭子的人。

今天要討論的,是張娟芬小姐的『殺戮的艱難』,自從2005年以來,該文始終是廢死團體奉為圭臬的說帖,直到今天。

張娟芬小姐『殺戮的艱難』原文連結

那麼,該從那裡開始呢?

2010年9月4日 星期六

失衡的司法正義 - 聲援家扶基金會『受性侵的孩子無法等待,公義何時到?』活動,並為刑案被害者參與條款催生

在日前接連發生法官輕判性侵孩童案件的被告後,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以下簡稱家扶基金會)於9月2日發起了一人一信活動,號召全民投書上告總統府、司法院、立法院及法務部,呼籲政府重視受性侵害的孩子權益,也讓未來兒童性侵害案件的司法判決更加公正。

家扶基金會『受性侵的孩子無法等待,公義何時到?』活動原文連結

目前雖然家扶基金會的訴求,已經得到司法機關的善意回應。但若將時間線拉長,可以發現這兩個案件並不只是單純的個案,而是近年來眾多判決受到爭議的案件之一:

2010年8月21日 星期六

把最胖的推下去 - 回應黃丞儀『復仇、正義與生命的刻度』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在八月十六日轉載了中研院法律所助理研究員黃丞儀的『復仇、正義與生命的刻度』一文,文中主張廢除死刑的理由主要有:

『死刑無法處理仇恨,因為每個生命的刻度都不一樣;就算是用同樣的死法加諸殺人犯身上,也不見得能夠讓恨意稍減。』
 

『死刑並非實現社會正義的唯一方法,而且死刑的存在會導致法官量刑時,會產生人命存亡與否的重大差異,超越法治應具的制度功能。』
 

『死刑讓國家可以轉移社會改革的焦點,透過執行死刑讓社會大眾覺得心安;甚至擴大死刑適用範圍,進一步控制社會異議份子。』

黃丞儀『復仇、正義與生命的刻度』原文連結

(請先點選連結,閱讀原文後,再繼續閱讀)

以前有一家英國報社舉辦過有獎徵答,題目是:有三名科學家乘坐熱氣球旅行,第一位在醫學上有重大發現,第二位找到讓人青春永駐的秘密,最後一位則發明了乾淨而無污染的能源。不過這三位科學家飛行途中不幸遭遇風暴,為了減輕重量,必須把其中一人推下熱氣球。

如果是你,你會犠牲那一個?

2010年8月13日 星期五

廢死聯盟沒告訴你的事 - 回應梁康先生『特赦楊偉光運動掀民眾反思 死刑凸顯人道法治安全疑難』一文,及文中楊宗澧先生的看法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於8月11日轉載了『獨立新聞在線』梁康先生的『特赦楊偉光運動掀民眾反思 死刑凸顯人道法治安全疑難』一文,除了記錄新加坡當地的廢除死刑推動團體舉辦,聲援死刑犯楊偉光的座談會『用死刑殺一儆百?—從楊偉光事件談起』。廢死聯盟執委楊宗澧先生在座談會中也慷慨陳詞,提出對死刑的幾點質疑:

『即使通過民意調查,也無法看出民眾對於死刑的真正態度,以台灣為例,會有七至八成的民眾支持死刑,但是,換一個方式提問,即能否以無期徒刑及不准假釋取代死刑,則會有53%的受訪者支持,再問及是否認同悔改的死囚能夠假釋,贊同人士又會跌至剩下35% 。』
 

『以加拿大為例,該國廢除死刑後,罪案率能夠不升反降,因為加拿大警方在廢除死刑後更加致力地進行罪案防治,並不是單一的思考沒有死刑就不能打擊罪案。』
 

『台灣過去在1955年至1992年482名被處決的死刑犯,反映很嚴重的階級問題,即他們大部分的特徵都是一些涉及普通殺人罪的初犯、年齡介於18歲至30歲及教育程度不高等,這與楊偉光的情況接近。』
 

『楊宗澧詢問在場的出席者是否看過“包青天”,在場出席者都舉手認同,他說,若楊偉光仍然在那個搜證、調查及審判集於一身的年代,同時判案也並非根據科學證據的年代,肯定也“狗頭斬”上難逃一死,而“包青天”其實也反映傳統華人對待死刑的觀念。』

梁康先生『特赦楊偉光運動掀民眾反思 死刑凸顯人道法治安全疑難』原文連結

(請點選連結,閱讀原文後,再繼續閱讀下文)

基本上,這篇文章中楊宗澧先生的說詞,可以說是廢死聯盟自從大法官釋憲遭駁回之後,所有說法的總集合。我們也可以藉著這個機會,整理一下廢死聯盟告訴我們,為什麼要廢除死刑的原因。以及在這些說詞背後,廢死聯盟沒有告訴我們的事實。

2010年8月12日 星期四

可是,這裡沒有樹啊? - 回應陳學瑩小姐『死刑,一個偷工減料的社會制度』

在冷戰時期,有一個到東歐旅行的美國人,清晨走出飯店慢跑時,無意間發現馬路旁有兩個工人,正在做一件詭異的事。

第一個工人拿著圓鍬,正在人行道的花壇中挖出一個洞,同時將挖出來的泥土堆在一旁。

等到第一個工人確定洞挖得夠深,走到下一個花壇繼續努力時,第二個工人走上前去,用手上的圓鍬鏟起洞旁的泥土,將第一個工人挖的洞填平。

這兩個工人的舉動讓他百思不解,終於忍不住跑到第一個工人身旁。

「不好意思,」等對方停下工作後,他開口問道:「請問你們在做什麼?」

2010年8月11日 星期三

當國王的耳朵是驢耳時 - 回應邱伊翎小姐『MVFHR日本行』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於八月十日發表了邱伊翎小姐『MVFHR日本行』一文,文中記錄了邱小姐陪同MVFHR成員到日本的記實,也就死刑制度提出了若干的質疑:

『國家只是反映民眾的情緒、憤怒,而不能理性處理社會的悲劇事件,若國家無法呈現出人民希望的和平社會及未來願景,只能反映出人們的報復心態及怨恨,這將會是一個怎麼樣的國家呢?』


『[死刑]剝奪了加害人悔改認錯的機會、道歉的機會,剝奪了任何[修復式正義]的可能。』

邱伊翎小姐『MVFHR日本行』全文連結

(請點選連結,閱讀原文後,再繼續閱讀下文)

首先,邱小姐認為日本『支持死刑的被害者家屬聲音永遠是最大聲的』,『國家只是反映民眾的情緒、憤怒,而不能理性處理社會的悲劇事件,若國家無法呈現出人民希望的和平社會及未來願景,只能反映出人們的報復心態及怨恨,這將會是一個怎麼樣的國家呢?』

但是,邱小姐在提出這些質疑時,是否多少能試著反思:為什麼日本『支持死刑的被害者家屬聲音永遠是最大聲的』?

2010年8月6日 星期五

困境,不是逃避責任的藉口 - 回應黃婉蓉『當我面對死刑犯』

俗話說:『非我族類,其心必異』。利用某些無法或難以改變的個人差異貼上標籤,再渲染成道德及人生的分水嶺,做為打壓異己的武器,拔高自家的台階。一直是很多意見領袖及團體宣揚理念的手段。從投資掮客動輒口稱『有腦袋的富人』『沒智慧的窮人』,兩性專家在談話節目高談『愛說謊的男人』『被欺壓的女人』,政客在造勢場合嘶吼『野蠻的外省人』『勇敢的本省人』。都可以發現此一手段的印跡。

只是很多人做夢都不會想到,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竟也會成為這些人中的一員。

2010年7月31日 星期六

在手指別人痛罵之際 - 回應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社會為何要「救」楊偉光?』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於七月二十九日為聲援新加坡當地人權團體,援救在因為運毒被新加坡政府判處死刑,並且可能在八月執行的青年楊偉光(Yong Vui Kong),而轉載東方新聞網『社會為何要「救」楊偉光?』一文。文中以民國75年,因遭欺壓和歧視,情緒失控殺害僱主一家三口而判處死刑的原住民青年湯英伸為例,認為此類弱勢族群的犯罪行為,社會也應負起部份責任,不應全歸因於個人而判處死刑。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社會為何要「救」楊偉光?』全文連結

(請先點選連結,閱讀全文後,再繼續閱讀)

基本上,我們對楊偉光的境遇深感同情。但是,同樣的例子,是否仍適用於台灣?

2010年7月30日 星期五

從不開槍的士兵,不設期限的檢察官到不簽字的法務部長 - 回應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亞洲不能走回路~對日本重啓死刑執行的看法』

在停止死刑執行近一年後,日本政府於7月28日在東京看守所執行了筱澤一男(Kazuo Shinozawa)和尾形英紀(Hidenori Ogata)的死刑。法務大臣千葉景子(Keiko Chiba)不僅簽署執行令,也出席了死刑執行。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對此發表了『亞洲不能走回路~對日本重啓死刑執行的看法』一文,文中除了建議日本應當建立更加透明的死刑制度外,也再一次要求法務部長應當繼續停止執行死刑:

『是否簽署執行令,過去日本歷任法務大臣,有堅持理念而不簽署者;近來台灣曾勇夫部長接受央廣採訪時也表示,前兩位部長不簽署執行令也未必違法。「停止死刑執行」(moratorium)應該是政府面對死刑這個存在著非常多缺陷、一旦執行無法回復的制度,最合宜的措施。』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亞洲不能走回路~對日本重啓死刑執行的看法』原文連結

(請點選連結,看完原文後,再繼續閱讀下文)

2010年7月20日 星期二

白色的馬不是馬? - 回應張娟芬小姐『從「受害者」到「反抗者」』

兒說,宋人,善辯者也。持白馬非馬也服齊稷下之辯者,乘白馬而過關,則顧白馬之賦。故籍之虛辭則能勝一國,考實按形不能謾於一人。

- 韓非子,外儲說左上

作家張娟芬小姐七月十九日於蘋果日報發表『從「受害者」到「反抗者」』一文,主張將被害者視為在受害經驗中反抗失敗的「反抗者」,所以政府在規劃被害者保護時,應該考慮『不是去拯救一個意志癱瘓的小可憐、讓他此後可以永遠躲在強壯的羽翼下受到保護;而是扶持陪伴著,知道這個人有一天會掙脫受害經驗施予他的恐怖,繼續在他的人生道路上勇敢前進,而且身手不凡。』

張娟芬小姐『從「受害者」到「反抗者」』原文連結

(請點選連結,讀完原文後,再繼續閱讀下文)

扣掉開頭提到『隨著重啟執行、廢死議題降溫,竟然沒有人再談被害人保護制度了』這個部份與實情並不符合外(畢竟連廢死聯盟自己,也是在死刑重啟執行之後,才重新舉辦自2008年之後的第一場被害人座談會)。文中主張被害人保護應該以重拾被害人的自信心,做為重返社會的叩門磚一點,是值得稱許的。

但是文中主張,將被害者視為在受害經驗中反抗失敗的「反抗者」,這一點卻是值得商榷的。

2010年7月17日 星期六

世上最好吃的東西 - 回應張娟芬小姐『【靈感書19】飄洋過海來看你』

師父,您這輩子吃過最好吃的東西是什麼?

施主,這個問題要問你自己。

不,我們今天不是要討論周星馳的『食神』,而是討論一場座談會。

2010年7月16日 星期五

[轉錄中華民國社會公義協會] 致法務部長的一封公開信

法務部曾部長勇夫先生,您好:

首先,對於您要在百忙之中,還要撥冗閱讀這封由一群無名小卒草草寫就的來信,深感致歉。

您應該沒有聽過我們。
 
因為我們沒有人脈,可以邀請一堆經過挑選的所謂『國際友人』來台,還可以承蒙 總統和您召見,在媒體面前大肆暢談自己的理念。
 
因為我們沒有金錢,可以出版刊物供人免費索取,還可以舉辦大量的說明會,在道德訴求的保護傘下,說明自己的訴求。
 
但是沒有聲音,並不代表我們不存在。

2010年7月14日 星期三

大法官說了什麼? - 回應張娟芬小姐『大法官的「司法虛無主義」』

自從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駁回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的釋憲案後,『大法官的鄉愿』就一直是廢死聯盟的『劫材』之一。繼六月十八日之後,作家張娟芬小姐於七月十三日發表『大法官的「司法虛無主義」』一文,認為王健壯先生主張大法官駁回釋憲案為「司法最低限度主義」表現的看法是:『是司法人員對於司法價值與職責的自我否定。海德格談虛無主義的一句話,在這裡恰好合用:「如此的『存有』,一無所有。」』

王健壯先生『凱撒的面具-這並不是大法官的終局判決』原文連結

張娟芬小姐『大法官的「司法虛無主義」』原文連結

請各位先點選過上面兩則原文,讀完後,再繼續閱讀。因為聽說前一篇文章有人訐譙『那個寫五月柱什麼的傢伙,也沒看到原文,不知道在鬼叫什麼』之類的,所以下面會有一個關於上面兩則文章,共一百題的問卷,必須成績在九十分以上,才能繼續閱讀。 - 跟你開玩笑的,我們繼續。)

如果單看張小姐的文章,會認為大法官會議似乎並沒有做任何的解釋,就直接駁回廢死聯盟的釋憲案,所以張小姐可以在文中抨擊大法官『死刑程序未臻嚴謹、法律互有扞格,不關他們的事。』,『這不是「司法極簡主義」,而是一則狗不看門、貓不抓老鼠的失職演出。』(引用自原文)

但實際上,並非如此。

2010年7月12日 星期一

少數的弔詭 – 回應廖元豪副教授『人權要得到「社會共識」批准?』

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廖元豪副教授,於七月十二日發表『人權要得到「社會共識」批准?』一文,文中提到廢除死刑乃人權議題,所以:

『「人權」的議題真的要得到社會共識,才能決定嗎?多數人同意是人權的事務,就可以推動;多數人反對,人權就得讓位?「人權」這個制度、這種價值,保障的是主流、多數人的偏好嗎?』

『在民主制度大致已上軌道的民主國家,爭取人權的往往是社會上不受歡迎的、邊緣的、底層的團體:刑事被告、少數族裔、外來移民、貧窮人士、異類宗教、異議人士…。美國的黑人民權運 動、女權運動、同志權益運動、移民人權運動,以及民權團體一連串為刑事被告爭取權益的訴訟,都是著名的例子。即便在台灣,我們也發現,人權未必需要先得到「社會共識」的支持。』

廖元豪副教授『人權要得到「社會共識」批准?』(原文連結)

基本上,如果廖副教授討論的是像原住民、外籍配偶之類少數族群的權益保護,基本上這篇文章是值得肯定的。

但如果這篇文章討論的,是『廢除死刑』的話,鄙人斗膽想請教一下廖副教授,在您的文章中所要保障的,是哪一個『少數族群』的權益?

2010年7月4日 星期日

從採砂金,坐飛機到老夫老妻 - 對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雲大舜:大馬保留死刑‧販毒謀殺案未減』報導的看法

荊南之地,麗水之中生金,人多竊採金。採金之禁,得而輒辜磔於市,甚眾,壅離其水也,而人竊金不止。夫罪莫重辜磔於市,猶不止者,不必得也。故今有於此曰:“予汝天下而殺汝身。”庸人不為也。夫有天下,大利也,猶不為者,知必死。故不必得也,則雖辜磔,竊金不止;知必死,則天下不為也。

- 韓非子,內儲說上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於七月三日,引用了大馬律師公會憲法法律委員會主席雲大舜的說法,認為大馬在保留死刑制度之下,販毒及謀殺案件至今卻沒有減少的趨勢。做為廢除死刑的張本。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雲大舜:大馬保留死刑‧販毒謀殺案未減』原文連結

在新聞寫作課程的第一課,老師會告訴你,新聞報導和一般文學作品最大的差別在於:一般的文學作品,會把最精彩的內容放在中間;但在新聞報導中,要把你想要影響讀者的東西放在最前面。

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有那麼多的美國時間,把整篇報導看完。

這篇文章,是一個非常好的範例,如果您讀完整篇報導,就可以發現媒體如何在不更動報導,只調整順序的內容下,完全扭轉讀者對整篇報導的印象,或許也可以瞭解,『標題殺人法』這個名詞的真正涵義。

2010年7月3日 星期六

誰是被害人? - 回應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新聞稿『飄洋過海來看你:看見被害人~Victims, We Care! 2010』

美國謀殺案受害者家屬人權促進會(Murder Victims’ Families for Human Rights, MVFHR)與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於七月二日於台大校友會館召開記者會,宣布2010年「飄洋過海來看你:看見被害人」系列演講活動開始。活動中除了邀請被害者及相關人士的演講外,還包括了短片欣賞,讓與會者能瞭解被害者的不同面貌。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新聞稿『飄洋過海來看你:看見被害人~Victims, We Care! 2010』原文連結

鄙人曾經在[抱歉,我們也不是 - 回應張娟芬小姐『法官不是神 也會誤判』]一文的後記中提到,對於廢死聯盟提出的所有證據,都必須經過反覆的檢查和驗證。今天既然廢死聯盟熱心提供了範本,那我們不妨以這篇新聞稿做為例子,研究廢死聯盟在宣傳上常見的手法。

2010年7月2日 星期五

遲鈍情人與混世魔王的距離 - 回應莊佩璋先生『我見我思-司法追殺廢死聯盟?』

莊佩璋先生於七月一日在中國時報發表『我見我思-司法追殺廢死聯盟?』一文,認為檢查官追查廢死聯盟偽造文書一事是『拘泥死法、不通情理,法匠執法只會誤法、誤人而已。』,除此之外,莊先生認為『「偽造文書」的前提是要損害當事人權益,難道檢方認為讓「一心求死」的人死不了,算損及權益?那,以後如果有當事人一心求死,律師是否應請求法官判其死刑?』故廢死聯盟代刻印章,代行簽章皆為『維護當事人權益』的行為,故不應視其為偽造文書。

莊佩璋先生『我見我思-司法追殺廢死聯盟?』原文連結

2010年6月27日 星期日

先生,請問你要彈腦殼?還是要搧耳光? - 續回應史英『人們為什麼支持死刑?』,及討論死刑改終身監禁的幾個問題

首先呢,呃...我承認這個題目有點變態,但我們這次並不是要討論另一個被人質疑的刑罰 - 鞭刑(或許還包括化學去勢),只是討論廢死聯盟的一個主張 - 以終身監禁取代死刑。

2010年6月25日 星期五

全世界最殘酷的監獄 - 回應史英『人們為什麼支持死刑?』

在台灣以提倡『不打小孩的國家』聞名的人本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史英,於六月二十三日發表『人們為什麼支持死刑?』一文,史先生在文中提出了幾個觀點,謹和各位分享:

2010年6月21日 星期一

第八號當舖,水和火 - 對廢除死刑是否能減低誤判風險的另類思維

 在她看不到的角度,有他那張微笑著、低著頭的臉。
他難道不知道這是一單蝕本生意?但這種不應有的正義感叫他感覺快樂。
少女的五年光陰對她其後的一生無比重要,老闆才不願那名貪錢的母親肆意褫奪破壞。

 - 第八號當舖,深雪著

因為生命刑無法補償,所以廢除死刑後,可以降低誤判的風險。這個理論向來是廢死聯盟主張廢除死刑的理由之一。但是換另一個角度思考,即使在廢除死刑之後,有可能誤判的風險非但不會降低,反而還會提高。

為什麼?

關於這個問題,要分兩部份說明。

2010年6月20日 星期日

從全壘打到修水管 - 回應張娟芬小姐『大法官的成長』

很多人都喜歡看美國大聯盟的職棒球賽,而且在球員擊出全壘打時,看著棒球在空中畫出優美的拋物線,然後落在圍牆外的那一刻,相信很多觀眾都會拍手叫好。但根據某個不太靠譜的馬路消息,大聯盟的管理高層曾經研究過一個問題:如何減少球賽中,球員擊出全壘打的支數?

到現在還沒人曉得,大聯盟為什麼會想要研究這個問題(是不是因為每擊出一支全壘打,就會丟掉一顆球?),不過當時他們真的聘請了一位統計學家進行研究,這名學者在分析過數百場球賽的影片之後,發現一個很有趣的現象:通常在球賽的第九局,擊出全壘打的機率最高。

2010年6月15日 星期二

對不起,這不是我管的檯子 - 回應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致馬英九總統的一封公開信』

有一個笑話說:某個在餐廳舉行的降靈會中,一個侍者領班的妻子要求靈媒召喚她已經過世的丈夫,不過靈媒召來靈魂時,並沒有開口說話。

「老公,你怎麼了,說話啊?」妻子問。

「對不起,親愛的,不行。」丈夫透過靈媒開口說。

「為什麼?」

「因為這家餐廳的檯子,應該不是歸我管的。」

儘管對方一再否認,但不可諱言的,只重視被害人的人權,或者更精確的說,只重視目前獄中死刑犯的人權,向來是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給人的第一印象。

或許很多人認為這是不公平的偏見,但在讀完該聯盟歷經理念受挫後的第一篇公開信,這種感覺不但沒有減輕,反而更加強烈。

2010年6月10日 星期四

儘管我失去了船,但是我還有信仰 - 針對『廢死聯盟搬家事件』的回應

關於這個事件的起因,我就不再贅述了:

恐嚇來電嗆殺意 廢死聯盟搬家自保

看了一遍網友的回應,基本上都是情緒上的發洩,廢死聯盟的各位請放鬆心情,這並不是實際的恫嚇,畢竟我們雙方互罵也好一陣子了,不是嗎?

至於反對廢除死刑的諸位,我想說一個故事給你們聽。

兩個茶杯 - 回應網友wobblies對『給廢死聯盟的一封信』的回應

『說是反對廢除死刑,但你寫得其實很好,許多面向都有考慮到。歡迎加入人權運動的行列。以我曾在人權團體當過義工的經驗,跟您討論一下。
 

相信除了朱學恆以及大眾傳播媒體之外,有關廢死的資訊,你應該有抽空去看過廢死聯盟的網站。除此之外,也建議看看台權會(http://www.tahr.org.tw/),司法改革基金會(http://www.jrf.org.tw/newjrf/index_new.asp)等團體的網站。原因是您提到的許多工作,原本就有許多團體在做了(廢死聯盟的加盟團體)。相信你應該清楚,這些工作是媒體不會報導的。
 

有些工作,我是覺得比較難期待那個只有兩個專職人員的廢死聯盟來做,比如說「警隊人力及設備的更新,蒐證技術的研發及專業團隊的建立」。如果我沒理解錯誤的話,這應該是內政部警政署的工作,我繳稅給政府就是希望他們幹好這些事情。當然,人民是必須要監督的。
 

顯然你很不滿對四十四人的停止執行。這並不是搶救,我的看法很簡單,如果反對死刑,那現在就應該支持停止執行。多數國家廢死過程,都是從停止執行開始的。跟戒煙一樣,要戒就從第一天開始,不要等。當然,所有要求停止執行的動作,都在國家合法的前提下。你下的「四十四烈士後援會」,比較像要去劫囚的樣子。
 

最後,廢除死刑的理由真的比你提到的「反對死刑的理由不外是….」還多很多。不過,我就不佔篇幅了。』

以上,是網友wobblies對『給廢死聯盟的一封信』的回應。

2010年6月9日 星期三

老實說,我也是殺人犯 - 回應吳豪人副教授『評死刑爭議三帖』

在大仲馬的小說『基度山恩仇記』中,用了一章的篇幅討論死刑的存在意義,其中基度山伯爵有一段話是這樣說的:

『當你將兩隻牛送進屠場,然後釋放其中一隻,另一隻會高興得哞叫;

當你將兩隻羊送進屠場,然後釋放其中一隻,另一隻會高興得跳舞;

但如果你把兩個人送進刑場,然後赦免其中一個,另一個的反應卻是:

「不公平!為什麼他不用死!」』

這是我看完吳豪人副教授的『評死刑爭議三帖』後,所想到的第一件事。

2010年6月7日 星期一

給廢死聯盟的一封信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的各位,你們好:

首先,我猜測這封信應該不會出現在各位的電腦中(我已經聽見各位開始在找『回上一頁』的按鈕,對,沒錯,就是工具列最左邊那個箭頭,麻煩用力按下去,謝謝),畢竟我也是貴聯盟召集人口中『無知反智,昧於人類社會人道文明發展趨勢』的一員,但是既然貴聯盟已經發了公開信給我們,基於『禮尚往來』的傳統,發一封短箋,也算是人情之常,還請各位多多包涵。

首先,我很好奇貴聯盟為什麼會取『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這個名字。

2010年6月6日 星期日

儘管我只是灰塵,但也敢在主前發聲 - 回應瞿海源教授『廢除死刑(民主)是長遠的目標,依法執行死刑(戒嚴)』

作家侯文詠先生曾經寫過,他有一次因為在學校講閩南語,在晨會時被校長點名到台上,當著全校同學的面訓話。校長當時的理由是:

『因為這個小孩不說國語,使得我們的國家不能團結;
 

因為我們的國家不能團結,所以國家不會強盛;
 

因為國家不強盛,所以萬惡的共產黨才會趁機作亂,陷整個大陸於水深火熱之中。』

從不說國語『牽拖』到大陸淪陷,這種對岸稱之為『無限上綱上線』的演繹法,是三十年前台灣國中小作文及演講,以及對岸在文革期間向上級交『檢查』時常見的戲碼。不過沒想到,到現在廢死聯盟還用這一套,作為回應反對者的說詞。

2010年6月5日 星期六

薩魯曼和廢死聯盟 - 回應廢死聯盟『致台灣的公開信』

有句俗話說:『歷史除了名字,其他都是假的;小說除了名字,其他都是真的。』只是沒想到,這句話用在今天,竟然會如此的貼切。

2010年6月3日 星期四

我們並非喜好殺戮,只是乞求依法行政 - 回應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停止死刑執行」記者會

『就有色公民而論,美國顯然沒有實踐她的諾言。

美國沒有履行這項神聖的義務,只是給黑人開了一張空頭支票,退回的支票上還蓋著「存款不足」的印戳。


但我們不相信正義的銀行已經破產。


我們不相信,在這個國家巨大的機會之庫裡已沒有足夠的儲備。
 

因此今天我們要求兌現這張支票 - 這張支票將給予我們寶貴的自由和正義的保障。』

上面所寫的,是美國黑人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恩牧師一九六三年在林肯紀念堂的演講『我有一個夢』的開頭。

從民國九十四年至今,我們的政府藉由司法體系,判決確定了四十四名死刑犯的死刑,政府藉由這四十四名死刑犯承諾全體民眾:犯罪必定會受到制裁,政府絕對會執行法律,正義終究會得以伸張。

2010年5月29日 星期六

為什麼我不是廢死支持者 - 從廢死聯盟『廢死Q&A』,管窺台灣廢死運動的困境

我一直認為『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網址:http://www.taedp.org.tw)是一個很『有趣』的組織。

請原諒我用『有趣』這個字眼,來描述這個以推動『廢除死刑』這個嚴肅主題的團體。如果您不認同,請先別生氣,繼續看下去。

2010年5月20日 星期四

抱歉,張老師,您還在嗎?

『如果今年不行,那就明年;如果明年不行,那就後年。』

- 李宗熹,我的天台是舞台(舞台劇)

今年五月環保界的大事,某過於二○二兵工廠釋出土地的開發案,這件由作家張曉風女士提出的濕地開發案,因為角力的雙方,是台灣近幾年最受矚目的兩個領域 - 生態保育和生物科技。所以受到各界的關注,而整個活動,也在五月十六日,藝文界及環保人士聯名上書,要求政府完整這片濕地時,達到最高峰。

2010年5月17日 星期一

二○二兵工廠生態爭議 - 立意良好,手段錯誤的環保示範

繼今天五月初張曉風老師上書給總統府,要求保留二○二兵工廠的綠地開始,這片佔地一百八十五公頃,因為生產彈藥的安全需求,在無意中保留下來的綠地,已經變成環保人士的必爭之地,今天更有藝文界的人士響應張老師的請求,聲明以[阿凡達]中納美人為土地而戰的精神,要求政府應該全部保留這片土地,做為台北市的中央公園。

搶救202 藝文界連署聲援張曉風(聯合報報導)

到目前為止,政府都還堅持以對話和溝通的方式,和張老師與環保人士溝通。而不是派遣海軍陸戰隊或警方,將張老師及藝文界人士驅離二○二兵工廠,而上述人士顯然也不太可能是二○二兵工廠內的居民,所以藝文界在聲明中自比為電影[阿凡達]中,被擁有優勢武力的外來種族驅離家園的納美人,似乎是有待商榷的。

但扣掉情緒化的描述,整個二○二兵工廠的生態爭議,鄙意以為是一場立意良好,但手段錯誤的環保示範。

2010年5月14日 星期五

理直氣柔,得意斂形 - 給張曉風老師的一封信

張老師,您好:

沒想到今天會寫這封信給您,因為您在台灣學生的心中地位之崇高,寫這封信給您,心情就像一九七四年拳王喬治.福爾曼在金夏沙,面對他小時候崇拜的偶像穆罕默德.阿里的挑戰一般。

事情緣自於今年五月初,您為了搶救二○二廠兵工廠釋出的濕地,特地上書給總統府,要求政府保留這片難能可貴的都市之肺,到現在為止,已經引起了社會熱烈的討論,不管這個搶救行動的結果如何,在台灣的環保史上必會新增一頁,這也要歸功於老師當時的仗義直書。

但是,接下來的事就不太對勁了。

2010年5月9日 星期日

抱歉,我們也不是 - 回應張娟芬小姐『法官不是神 也會誤判』

近年來致力於廢除死刑的作家張娟芬小姐,於五月八日聯合報的民意論壇發表『法官不是神 也會誤判』。在文中張小姐引用了法官林瓊嘉與薛爾毅的投書,主張『支持死刑的朋友們相信法官是神,然而他們不是。他們也是凡人。他們是凡人裡頭,具備相當學識素養,品行端正之人;但是,他們也會犯錯。』(轉錄自原文)

張娟芬『法官不是神 也會誤判』原文

首先,既然張小姐以兩位法官的投書來證明自己的觀點。應該也可以諒解鄙人以另一名執法人員的觀點,來討論這個議題。

2010年4月24日 星期六

轉貼文章:小小人物的小小革命:我以後要更雞婆。

原文:小小人物的小小革命:我以後要更雞婆(來源: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Nickelback有一首歌[If Everyone Cared],裡面有一段歌詞是這樣的:

If everyone cared and nobody cried
If everyone loved and nobody lied
If everyone shared and swallowed their pride
We'd see the day when nobody died


We'd see the day when nobody died...希望曹小妹妹一路好走,也希望這是最後一次。

2010年4月18日 星期日

我們真的需要萊特希爾報告嗎? - 回應李家同教授『我們需要萊特希爾報告』

一向以關心社會著稱的李家同教授,在四月十五日於聯合報發表『我們需要萊特希爾報告』一文,主張『希望政府官員知道,很多紅極一時的研究是不該大量投資的,政府應該常常請一位有邏輯思考能力的學者對一些被大家捧上天的研究作一評估,萊特希爾報告精彩的地方是它完全根據普通常識,也許因為萊特希爾是數學家,他的論述完全合乎邏輯,無懈可擊。我們實在需要這種頭腦清晰的數學家,因為他可以替國家節省很多的經費和精力。』(摘錄自原文)

李家同:我們需要萊特希爾報告(點選後觀看原文)

鄙人不曉得李教授是否是像文中的萊特希爾教授一樣,是在閱讀過許多相關的資料之後,才做出這樣的結論。但扣掉文章中的範例,這個制度有三個地方,是很值得商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