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3日 星期四

我們並非喜好殺戮,只是乞求依法行政 - 回應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停止死刑執行」記者會

『就有色公民而論,美國顯然沒有實踐她的諾言。

美國沒有履行這項神聖的義務,只是給黑人開了一張空頭支票,退回的支票上還蓋著「存款不足」的印戳。


但我們不相信正義的銀行已經破產。


我們不相信,在這個國家巨大的機會之庫裡已沒有足夠的儲備。
 

因此今天我們要求兌現這張支票 - 這張支票將給予我們寶貴的自由和正義的保障。』

上面所寫的,是美國黑人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恩牧師一九六三年在林肯紀念堂的演講『我有一個夢』的開頭。

從民國九十四年至今,我們的政府藉由司法體系,判決確定了四十四名死刑犯的死刑,政府藉由這四十四名死刑犯承諾全體民眾:犯罪必定會受到制裁,政府絕對會執行法律,正義終究會得以伸張。

然而在五年之後,和一九六三年的美國黑人相比,這張支票被退回的原因並不是存款不足,也不是正義的銀行已經破產。而是銀行認為某些客戶可以跳過銀行的櫃台,直接到金庫搬錢。
 

某些客戶可以無視銀行的稽核規定,扣下其他客戶的支票。
 
甚至於這些客戶可以自命為銀行的守護者,視其他的客戶的提款要求為惡行,在他們的支票上蓋上『殘酷』、『變態』、『冷血』等各式各樣的戳記,再將支票揉成一團,丟回他們臉上。
 
所以我們今天要站在這裡,要求政府兌現這張已經開了五年,但還沒兌現的支票。

目前在監獄中的四十名死刑犯,並不是因為某位獨裁者的私心陷害,而是通過了三級三審,有很多甚至於還通過了一次以上的釋憲案及非常上訴,在經由大量的專業人士,依照法律進行權衡和論辯後,才做出死刑的判決。當法律規定的一切救濟措施都已經走過時,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死刑』是唯一的選擇。

但是廢死聯盟不這麼認為。

廢死聯盟認為,不管法律如何規定,反正就不可以執行死刑。
 
不管政府是否已經對被害者及刑罰機制,進行配套措施的擬定,反正就不可以執行死刑。
 
不管政府是有預防犯罪的機制,反正就不可以執行死刑。
 
如果你支持執行死刑,你就是納粹、冷血、不理性、巴不得殺掉所有人的王八蛋,死後一定會掉進十九層地獄,幫閻羅王沖馬桶(啊?不是掃廁所嗎?)。

這可不是討論事情的方式,這是小孩子在遊樂場抱著父母的大腿,要爸媽買棒棒糖的方式。

一九五○年代,美國參議員約瑟夫.麥卡錫(Joseph Raymond McCarthy)利用冷戰時期美國民眾的恐共心理,透過媒體的煽動和議場的大放厥辭,將當時多名學術界及藝文界的自由派人士,塑造成蘇聯的間諜及共產黨的馬前卒,要脅政府加以迫害打壓,這不但大幅斲傷了美國一向標榜自由與兼容並蓄的學術及創作風氣,也為美國民主史留下了『麥卡錫主義』這個以『反共』為號召,實際上是透過媒體煽動及醜化對手,藉以要脅政府濫行不法的醜陋字眼。

在六十年後的今天,我們很遺憾的發現,仍然有人企圖以用同樣的手段,以『敬畏生命』這個泛道德的標籤,拔高自己為聖人,貶低對手為屠夫,以作為要脅政府不得依法行政的手段。

廢死聯盟一直將這四十名死刑犯,塑造成像是在羅馬鬥獸場中,等著餵獅子的基督徒,把支持死刑的民眾形容成在看台上喊『給他死』的群眾。但卻沒提到這些死刑犯的判決,並不是為了娛樂群眾,而是其罪行經過一再審理,並依照法律判決的結果。如果政府因為某些擁有媒體優勢的團體施壓而停止死刑執行,或許這些死刑犯可以逃過一死,但政府在同意停止死刑執行的同時,也無異向社會大眾承諾:

『只要你聲音夠大,再加上動人的訴求,你就可以不用遵守法律。』

試問日後政府在執行像課稅、徵兵的政策時,是否民眾也可以依照辦理,以各式各樣的道德訴求,在政府實行法律時橫加阻撓或要脅?

如果這一天到來,那還需要有法律和政府嗎?

我認為廢除死刑或許是未來的趨勢,但儘管是歐美,也花了將近三四百年,廢除死刑才成為刑罰改革中較主流的意見之一,將這種連目前歐美都還不一定成為共識的意見,強行移植在施行法治還不到半個世紀的台灣,不僅大多數的民眾不能接受,相信連廢死聯盟原想拯救其靈魂的罪犯,恐怕都不能明白其美意。廢死聯盟或許可以繼續稱對方為『冷血』,『納粹』,持續這場丟大便式的無益爭鬥,但也可以先從建立預防犯罪機制、加強被害人保護開始,逐步營造社會認同廢除死刑的氛圍。就像香嚴禪師問弟子的一個公案:

『有一個禪師只靠牙齒咬住樹枝,懸在一棵樹的最高處,這時有另一個僧人走到樹下,抬頭問禪師說:

『「請問禪師,什麼是佛法的大意?」

『這時如果禪師閉口不答,則是輕慢佛法;但若開口回答,就會掉下來摔死。

『諸位弟子啊,如果你們是這位禪師,你們會怎麼做?』

這時,有一位弟子開口了,他的回答是:

『師父,』他說:『那個襌師為什麼要爬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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