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5日 星期四

豬母牽去牛墟 - 回應錢建榮法官『最高法院舉行言詞辯論是尊重生命權與立法權的表現』

閩南語有句俗話:『豬母牽去牛墟』,用來比喻說話或做事牛頭不對馬嘴、偏離主題、搞錯對象。就像把在豬隻市場已經很難找到買主的老母豬,牽到專門買賣牛隻的牛墟想要脫手一樣。

這是讀過錢建榮法官的新文章後,腦海中浮起的第一個感想。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在十一月十三日刊登了錢建榮法官的『最高法院舉行言詞辯論是尊重生命權與立法權的表現』,以立法院決議凍結最高法院行政業務費為開端,痛斥最高法院在三審時不舉行言詞辯論,是『漠視立法權,更是侵害人民訴訟基本權,甚且危害生命權的違憲作為』。

錢建榮法官『最高法院舉行言詞辯論是尊重生命權與立法權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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