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9日 星期三

當四大於兩千,二大於十一之時 - 關於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誰來管台灣的人權「閒事」?』

什麼時候四會比兩千大,二會比十一大?

不,您沒有看錯,我也沒有寫錯。不用急著去翻令郎或令嬡的算術課本。

雖然數學上這個運算式不成立,然而現實中,四大於兩千,二大於十一的情況的確存在,而且是現在進行式。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在十二月十日發表了『誰來管台灣的人權「閒事」?』一文,回應社會對奧地利維也納大學法學院教授諾瓦克(Manfred Nowak)、聯合國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委員會委員瑞戴爾(Eibe Riedel)致函馬英九總統,要求政府保證在明年審查人權報告時,不會採取執行死刑進一步行動的質疑。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誰來管台灣的人權「閒事」?』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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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8日 星期二

從數字到民意 - 回應謝煜偉教授『談近代刑法的例外狀態:死罪、死刑、死囚』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於十二月十日刊登了謝煜偉教授『談近代刑法的例外狀態:死罪、死刑、死囚』的演講記錄。其中謝教授分別從量刑、死囚處遇及死刑適法性三方面,探討死刑是否有存在的價值。

謝煜偉教授『談近代刑法的例外狀態:死罪、死刑、死囚』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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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8日 星期六

如果,台灣明天舉辦死刑公投...... - 關於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廢除死刑,加州現在進行式』

今年美國政壇上的大事,某過於十一月六日舉辦的總統大選,同時在美國的38州也有176項公投進行投票,其中最受人囑目的,是加州的第34及36號公投案。

第34號公投案是廢除死刑。除了死刑冤獄不可回復的問題外,加州的廢死團體在該公投案中最主要的訴求,是死刑所需費用,遠高於無假釋終生監禁。

而第36號公投案則要要求放寬三振法案的限制,將監獄的空間用來關押危險的重罪犯,停止非暴力犯罪者充滿目前過度擁擠的監獄。

加州民眾以百分之53的反對票,否決了第34號公投案的廢除死刑提議。放寬三振法案的公投,則以百分之68的支持度通過。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廢除死刑,加州現在進行式』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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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知道,根據民調,目前台灣仍然有七到八成的民眾反對廢除死刑。

然而,這次加州的廢除死刑案,卻反映了一個問題:


如果,台灣明天舉辦廢除死刑公投。您認為會不會通過?

從題目就是笑話 - 回應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理性對話』

面對湯姆熊殺童案所引發的各界指責,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於十二月七日發表了『理性對話』一文,要求各界保持冷靜,『不要把洩憤與騷擾當作正義』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理性對話』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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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這篇文章從題目一開始就是笑話。

2012年11月15日 星期四

豬母牽去牛墟 - 回應錢建榮法官『最高法院舉行言詞辯論是尊重生命權與立法權的表現』

閩南語有句俗話:『豬母牽去牛墟』,用來比喻說話或做事牛頭不對馬嘴、偏離主題、搞錯對象。就像把在豬隻市場已經很難找到買主的老母豬,牽到專門買賣牛隻的牛墟想要脫手一樣。

這是讀過錢建榮法官的新文章後,腦海中浮起的第一個感想。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在十一月十三日刊登了錢建榮法官的『最高法院舉行言詞辯論是尊重生命權與立法權的表現』,以立法院決議凍結最高法院行政業務費為開端,痛斥最高法院在三審時不舉行言詞辯論,是『漠視立法權,更是侵害人民訴訟基本權,甚且危害生命權的違憲作為』。

錢建榮法官『最高法院舉行言詞辯論是尊重生命權與立法權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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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2日 星期一

從『驚天動地60秒』到『殉情記』 - 回應王鐘銘先生『再論俠客與英雄不殺人』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於十月十九日刊載了原刊於《廢話電子報》特刊第十九期之八,由王鐘銘先生撰寫的『再論俠客與英雄不殺人』一文。文中以楚留香為例,說明武俠小說中俠士不殺人的理念。

王鐘銘先生『再論俠客與英雄不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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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1日 星期日

從另一位諾貝爾獎得主到屠龍記 - 回應翁麗淑老師『從「罪大惡極」的小端倪說起』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於十月十九日刊載了原刊於《廢話電子報》特刊第十九期之六,翁麗淑老師的『從「罪大惡極」的小端倪說起』一文。文中翁老師以一名學生的輔導過程為例,闡述其主張廢除死刑的理念。

翁麗淑老師『從「罪大惡極」的小端倪說起』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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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0日 星期六

童話故事和麥克風 - 回應小吸『好人;壞人』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於十月十八日刊載了原刊於《廢話電子報》特刊第十九期之五,小吸所著的『好人;壞人』一文,文中透過兩個人的獨白,闡述支持和廢除死刑的理由。

小吸『好人;壞人』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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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役的薪資和一磅肉 - 回應超級狗熊『武俠、超級英雄與正義』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於十月十八日刊載了原刊於《廢話電子報》特刊第十九期之四,超級狗熊所著的『武俠、超級英雄與正義』一文,文中以武俠小說和蝙蝠俠為例,闡述私人正義和公眾正義的分野。

超級狗熊『武俠、超級英雄與正義』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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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2日 星期五

相互保證摧毀與美國式的民主 - 回應徐佳華老師『卡繆與(廢)死刑』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在十月十一日刊載了徐佳華老師的『卡繆與(廢)死刑』一文。文中以法國作家卡繆為例,闡述其人道主義及廢除死刑的主張:

徐佳華老師『卡繆與(廢)死刑』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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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聯盟的林執行長在個人的Facebook大力推崇這篇文章,說『這位諾貝爾文學獎得主大家應該都很服氣吧!』

儼然諾貝爾獎得主是人中龍鳳,無人能挑戰的泰山北斗。

關於林執行長的豪語,鄙人想舉一個例子。

2012年10月10日 星期三

能挾到碗裡的,不一定都是菜 - 回應苗博雅先生『10月10日:中華民國,生日不快樂』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於十月十日刊載了苗博雅先生『10月10日:中華民國,生日不快樂』一文,以江國慶一案為例,重新要求政府必須廢除死刑。

苗博雅先生『10月10日:中華民國,生日不快樂』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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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7日 星期日

神的語言和女性主義 - 回應徐睿楷先生『魔戒與死刑』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在《廢話電子報》特刊第十九期之二中,刊載了徐睿楷先生的『魔戒與死刑』一文,文中以『魔戒』中的三個人物 - 咕魯、巧言和薩魯曼,證明原作者J. R. R. Toikien反對死刑的立場。

『《廢話電子報》特刊第十九期之二』連結

徐睿楷先生『魔戒與死刑』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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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說原作者透過『魔戒』反應自己對非必要殺戮的反對,鄙人同意。

但如果就因此認定原作者透過『魔戒』反對死刑,鄙人持保留態度。

孩子,叔叔和你說... - 回應錢建榮法官『死小孩反死刑』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於《廢話電子報》特刊第十九期之一,刊載了錢建榮法官『死小孩反死刑』一文,透過錢法官和其子的問答,說明之所以反對死刑的原因:

『《廢話電子報》特刊第十九期之一』連結

錢建榮法官『死小孩反死刑』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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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錢法官這篇文章是以其子的角度著述,所以鄙人姑且也以同樣的角度回應。

2012年10月5日 星期五

不會說話的太子,和懺悔的殺人魔 - 回應施逸翔先生『機器人執行死刑?只會當機!』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於《廢話電子報》特刊第十九期之三中,刊載了施逸翔先生的科幻小說『機器人執行死刑?只會當機!』據廢死聯盟的林欣怡執行長說,施先生的這則作品『簡直可以得短篇小小說或科幻小小說首獎』

『《廢話電子報》特刊第十九期之三』連結

施逸翔先生『機器人執行死刑?只會當機!』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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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下一步要廢除自由刑嗎? - 回應林欣怡執行長『美國出現第300個因為DNA鑑定而被釋放的無辜冤案當事人』訊息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林欣怡執行長,最近在個人的Facebook專頁分享了一篇『美國出現第300個因為DNA鑑定而被釋放的無辜冤案當事人』訊息,林執行長對這篇訊息的回應是:

『一早看到這張圖,實在是被驚醒了。美國的數據那麼驚人,那台灣呢。會更好嗎?放任死刑制度在台灣存在,你真的放心嗎?蘇案三人能無罪釋放,看來只是「奇蹟」下的產物(別忘了邱和順、鄭性澤也還在等「奇蹟」的到來),在乎喊司法改革的同時,我們也還該想的是,那,還有多少個我們不知道的江國慶,以及盧正...』

林欣怡執行長『美國出現第300個因為DNA鑑定而被釋放的無辜冤案當事人』Facebook連結

他山之石『《廢話電子報》特刊 第十九期之十:他山之石』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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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以這篇文章做為美國冤案很多的證明,鄙人不反對。

但如果用這篇文章裡的統計數字做為廢除死刑的理由,鄙人認為有待商榷。

2012年9月17日 星期一

六十歲到底算不算老? - 論合成新聞

近日來,因為某媒體一篇台灣大學畢業生到澳洲當台勞的新聞,引發社會各界對台灣人力資源問題的關注。不過一篇在PTT發表的文章中指出,當時該媒體只和當事人通過兩次電話,電話中只提到打工的狀況,也表明目的是賺錢、希望英文能力增加,其他像積欠助學貸款、農場像猶太人集中營,甚至是種族歧視的部分全為該媒體虛構。而該媒體之後也表示,為了保護當事人,該報導實際上是將三個個案合為一篇的『三合一報導』,其目的也是為了透過赴澳洲打工的故事,突顯台灣經濟的問題。

『清大生淪澳洲屠夫惹議 今周刊:保護當事人「三合一」』新聞連結

對於這篇文章及後來的澄清,有些網友認為合成新聞基本上即為新聞道德所不容,但有些網友認為雖然新聞是合成的,但並不代表台灣勞力資源失衡的問題不存在。

合成新聞到底符不符合新聞道德?

即使要報導的問題確實存在,是否代表新聞從業人員是否可以將既有的採訪結果合成及拼裝,以求更能突顯問題?


關於這個問題,鄙人想舉一個美國新聞採訪與寫作教科書上的例子。

2012年9月6日 星期四

食品加工、治療頭皮屑和噴射客機 - 回應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廢話電子報第十六期』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在本月三日發刊的『廢話電子報第十六期』中,基於日前蘇建和等三名被告無罪定讞,要求政府停止,甚至廢除死刑。廢死聯盟主張:

『2012年8月31號,蘇建和案宣判無罪定讞,法官在法庭上唸出「無罪」兩字,法庭內外充滿歡呼聲,但歡呼過後呢?有人說要持續改善司法,有人說冤案救援很重要,有人說要向國家究責…。本刊同意這些都很重要,但是,我們也想說一句重複說了很多次,但大家或許不愛聽的話:若不廢除死刑或者至少停止死刑執行,死刑冤案的救援永遠像中樂透一樣,成功的機率很小,及時平反的機率更低。』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廢話電子報第十六期』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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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道歉啟事到賜姓 - 回應謝昇佑先生『廢死,從同理受害者家屬開始』

美國文豪馬克.吐溫曾經在一次演講中,語出驚人地說:

美國國會的議員中,有一半是笨蛋。

當時這句話引發了國會議員的不滿,他們寫信給這位大文豪,認為這句話對他們的名譽是一種毀謗,希望他公開道歉。而馬克.吐溫也從善如流,在報紙上刊登了道歉啟事。

問題在於,道歉啟事的內容:

2012年7月25日 星期三

公民抵償公民,奴隸抵償奴隸,婦女抵償婦女 - 回應吳佳臻小姐、林欣怡執行長『約旦行報導』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林欣怡執行長和吳佳臻小姐,於七月二十五日發表『約旦行報導』一文,記述今年六月參加在約旦舉行的世界反死刑聯盟(WCADP)大會。文中除了記述大會見聞外,也探討了台灣廢除死刑上的一些問題。

吳佳臻小姐、林欣怡執行長『約旦行報導』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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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4日 星期二

從田裡種出來的汽車,到全部都是死刑的法律 - 回應陳嘉銘先生『不採用死刑是一種政治生活的選擇』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於第十三期廢話電子報刊載了陳嘉銘先生『不採用死刑是一種政治生活的選擇』。文中認為廢除死刑,是政治社群成員為了實現成就感和榮譽感所做的選擇:

『以上三個不採用死刑的原因,都是政治社群的成員,基於屬於一個特定政治社群的成就感和榮譽感,所做的集體政治選擇,而不是基於人權、尊嚴或者良心等等,過度抽象、任意性太高的道德理由。』

陳嘉銘先生『不採用死刑是一種政治生活的選擇』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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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0日 星期二

我們真的有推動廢除死刑的人權團體嗎?Part 2 - 關於新加坡研議廢除攜毒入境唯一死刑條款,及國際特赦組織的回應

新加坡副總理兼內政部長張志賢,以及外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於七月九日在國會上分別發表部長聲明時,宣佈政府提議修改現有法律廢除有關罪行的強制性死刑,將允許符合條件的運毒跑腿者(包括只涉及運送,不參與製造及販賣毒品者,主動與檢調合作者,以及證明其精神狀況不穩定者),以及在較輕微謀殺意圖下致他人死亡的犯罪者,有機會免除死刑,改判終身監禁。

『新加坡將減少死刑 人權團體表歡迎』新聞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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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這則新聞,令人感到玩味的,是國際特赦組織及新加坡當地人權團體的回應:

2012年7月5日 星期四

轉貼:史帝文.藍思博『為什麼我不是環保主義者:經濟學與生態宗教』

昨天香港中文大學財務系葉家興副教授,在中國時報發表的『經濟學可為廢死反廢死找到交集』一文中,提到要用『經濟學為廢死和反廢死找到交集』。今天鄙人為了呼應葉副教授的建議,所以和各位分享史帝文.藍思博(Steven E. Landsburg)的一篇文章:『為什麼我不是環保主義者:經濟學與生態宗教』(原文收錄在『生命中的經濟遊戲』一書中)。

2012年7月4日 星期三

葉副教授,您答應的經濟學呢? - 回應葉家興副教授『經濟學可為廢死反廢死找到交集』

香港中文大學財務系葉家興副教授,在七月四日的中國時報發表『經濟學可為廢死反廢死找到交集』一文,文中主張以經濟學尋求廢死與反廢死之間的平衡點:

『他們在〈造因不受果報,不合天理〉、〈公平正義何處尋?〉〈你的血淚,我的清譽〉的文章中論述,執行死刑才是尊重生命、具有威嚇與抑制犯罪的效果、重刑犯再犯機率高、撫平被害人及遺族的傷痛…。另一方面,廢除死刑論的理由主要則有:人道考量、未必有遏阻犯罪的效果、避免誤判死刑不能回復的危險…。細究各種贊成或反對的理由,正反雙方難有交集,更遑論理性討論的空間。』

『如果廢死與反廢死人士都能同意減少不幸死亡,也就是刑事案死亡人數(罹難者加死刑犯)極小化的目標,那麼雙方就有了對話基礎,而經濟學的智慧也就有走出象牙塔的機會。』


葉家興副教授『經濟學可為廢死反廢死找到交集』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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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19日 星期六

是『一次到位』,還是『一次完蛋』? - 回應李艾倫先生『【今日我最廢】他山之石:東南亞死刑辯護策略會議』之一

李艾倫先生在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發行的第八期『廢話電子報』中,發表『【今日我最廢】他山之石:東南亞死刑辯護策略會議』一文,介紹今年二月死刑辯護策略圓桌會議的會議情況。

死刑辯護策略圓桌會議是由總部在倫敦的非政府組織The Death Penalty Project在吉隆坡舉辦,邀請東南亞各國包括馬來西亞、新加坡、印尼、泰國、越南、菲律賓、台灣七國的律師、公民團體、社運人士等參與,目的在於分享各國死刑現況與遭遇之法律挑戰,並藉此串連東南亞的死刑辯護律師網絡。

李艾倫先生『【今日我最廢】他山之石:東南亞死刑辯護策略會議』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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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18日 星期五

廉價的慈悲和變質的寬恕 - 回應陳郁琦小姐『【聲援鄭性澤】死刑:一場思辨之旅』

陳郁琦小姐於五月十七日,在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官網發表『【聲援鄭性澤】死刑:一場思辨之旅』一文,總結今年三月及四月份,張娟芬小姐在大專院校演講的心得。陳小姐在文中提到:

『這一系列南台灣巡迴講座,除了是一趟思辨的旅程,也是一趟「破除迷思」的旅程。除了用鄭性澤案來告訴大家,瑕疵這麼多的案子,還可以被判處死刑定讞以外;更告訴大家:原來學術研究成果指出,死刑沒有嚇阻效果,破案率提升,才有嚇阻效果;廢死聯盟,也從不主張明天就要把死刑犯都放出來,而是主張「暫停執行」。唯有暫停執行,才有可能慢下來,去重新認真檢視目前這五十六名死刑犯,是否有哪個地方缺乏證據就逕行審判,是否有可能錯殺了無辜的人。』

『此外,這一系列思辨過程,更是建構「正義」想像的過程。我們都同意罪有應得,但是否每個人都同意「以牙還牙,以眼還眼」這樣的報復式正義?強暴犯就應被強暴?小偷就應該被偷東西?若我們不喜歡報復式正義,那麼哪一種正義的形式是我們想要且需要的?』


陳郁琦小姐『【聲援鄭性澤】死刑:一場思辨之旅』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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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13日 星期日

當法律人士告訴你不要守法時 Part. 2 - 回應趙鎮宇先生『【明日你來吠】5/6 「刁民上法院」座談』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於五月六日舉辦『刁民上法院 - 社會運動與法律研討會』活動,邀集五位『具有批判意識』的社運人士,分享他們各自對『社會運動與法律的關聯』的看法。

根據楊鎮宇先生在會後介紹文章的說法,這個研討會的目的在:

『面對繁複的法律文字,採用「刁民」立場有個好處,簡單的說是「鑽法律漏洞」,但整體來說就是「不將法律視為理所當然」的心態,有助於你我更認識法律。』

『上述兩種看法律的角度,都不將法律視為理所當然的存在,也不是無可奈何的忍受,而是,從「人/制度」的互動過程來理解,並且積極、理性的考量,什麼方法比較可能改變既有制度(包括司法制度),這是「理性的衝撞」。所以丟牛糞做為一種抗議手段,就不只是洩憤了,還有著改變工會法修法方向的理性思量。


不過,制度裡頭的「人」如何自處,是順從還是反抗,是幫凶還是無辜的旁觀者,則成了每個人在每個當下的重要抉擇。周佳君在獄中的獄友多半是社會底層討生活的人,她的分享讓我印象深刻,每個「罪」的背後,都是個活生生的人。』


楊鎮宇先生『【明日你來吠】5/6 「刁民上法院」座談』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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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11日 星期五

湯尼潘帝,瑪莉安東尼和蛋糕

英國推理小說作家約瑟芬.鐵伊(Josephine Tey)在作品『時間的女兒』中,曾經介紹過一個名詞:湯尼潘帝(tonypandy)。

這個名詞並不是人名,而是英國南威爾斯的一處地名。根據歷史記載,1901年邱吉爾擔任英國內政部長時,曾經派軍隊在此地射殺罷工抗議的礦工。因此"湯尼潘帝"在南威爾斯人心中,就成為對英國政府仇恨的紀念碑。

但事實上,邱吉爾當時派遣的,是無武裝的首都警察。

他們攜帶的武器,只有卷起來的雨衣。


當天唯一的流血事件,不過是一兩個人流了鼻血。


但是後來經過媒體的大肆渲染,單純的警民衝突就變成了政府壓迫弱勢勞工的暴行,直到現在。


約瑟芬.鐵伊在書中也引用這個例子,將"湯尼潘帝"作為歷史上以訛傳訛事件的代名詞。

而今天我們要介紹的,也是另一個湯尼潘帝。

2012年4月28日 星期六

從淳于緹縈到史景遷 - 回應林執行長欣怡『「子為政,焉用殺?」回應馬英九總統對死刑的看法』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林欣怡執行長,於四月二十七日的第七期『廢話電子報』中發表『「子為政,焉用殺?」回應馬英九總統對死刑的看法』一文。以西方國家都是先停止死刑做為廢除死刑的先期工作,指責馬英九總統日前的人權報告:

『「英國、德國、法國等國廢除死刑的過程,都不是短期,英國花了30多年、法德都超過100年」, 馬英九總統於國家首次公佈兩公約國家人權報告的記者會上(2012年4月20日),針對死刑的問題做了說明。

這樣的說法,是近兩年來馬英九總統及法務部回應各界認為廢除死刑政策不明確時一貫的說法。所以我曾經詢問過英、德、法等歐洲國家駐台人員,他們也很困惑,不知道「超過100年」是如何計算出來的?


這樣的說法,推敲背後隱含的意思就是「別的國家花了一百多年才廢除死刑,台灣也可以慢慢來」,所謂「長遠的目標是廢除死刑」,意思就是百年目標,既然是百年目標,就不甘馬英九的事…』


林執行長欣怡『「子為政,焉用殺?」回應馬英九總統對死刑的看法』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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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25日 星期三

我們真的有推動廢除死刑的人權團體嗎? - 回應瞿海源先生『國民共慘黨』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召集人,中研院社會所研究員瞿海源先生在四月二十日的自由時報發表『國民共慘黨』一文。文中指責政府在簽定兩公約之後兩年內,對某些法律的修正尚未完成,和中共堅持以黨治國,輕忽法治和人權無異:

『台灣國民黨政府也有類似的表現,只是政黨已不直接領政干政,但對諸多要求落實人權保障的要求,也多強力拒斥或相應不理。就以簽定公民政治權利與文化經濟兩公約兩年多來,國內諸多法律本應必須儘速修改以符合兩公約對公民權利的保障,但政府至今還未完成修法,仍然以違反兩公約的舊法來剝奪人民的權利。就嚴重違反人權有關死刑的法律來說,依公民政治權利公約,死刑犯有權要求赦免,但政府一直不訂定合乎國際公約的赦免法,政府也就一直違反兩公約地在執行死刑。

就比較不涉及類似剝奪生命權等重大權益的法案的修訂而言,政府更是拖拖拉拉,總是沒法依兩公約有效修訂相關法令。例如,人民團體法就明顯地違反兩公約,內政部卻表示人民團體法及其子法正在修改,將要「杜絕戒嚴威權之不良觀感,並彰顯政府落實公民政治權利與文化經濟兩公約精神,及憲法保障人民結社自由之宗旨」。然後人民團體法及其子法至今還是沒有修訂,政府依舊執行舊的法令來剝奪人民結社的自由。


這種輕忽修訂法令來保障公民權利的無作為,和中共堅持以黨治國,輕忽法治和人權,在本質上又有多大的差別?』


瞿海源先生『國民共慘黨』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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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鄙人要感謝瞿海源先生。

2012年4月21日 星期六

沒有誠意、沒有說實話也沒有看懂兩公約? - 回應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針對「馬英九總統:3個方向減少死刑」的回應』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於四月二十日,針對馬英九總統對政府實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之國家報告提出回應。文中認為政府對兩公約的實行是『三沒有』『沒有誠意、沒有說實話也沒有看懂兩公約』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針對「馬英九總統:3個方向減少死刑」的回應』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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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13日 星期五

轉貼:退役少將斯威尼1995年於美國國會發表對於原爆的證詞

這一篇原本要加在對宋竑廣先生『殺人鬼、革命家與廢死刑』一文的回應之中,不過因為原文太長,所以另外以轉貼的方式分享。

首先,斯威尼少將是誰?

烤鴨、十誡與水滸傳 - 回應宋竑廣先生『殺人鬼、革命家與廢死刑』

宋竑廣先生在四月十一日與十二日的立報中,分兩期發表『殺人鬼、革命家與廢死刑』一文,文中從成大零貳社潑漆事件開始,以蔣介石是否應被判死刑,討論死刑的存廢問題:

『對於成大零貳社潑漆事件,之前一直有個問題停在心中,那是在看到廢死聯盟執行長轉貼該活動的照片時,有人問她:「既然過去的殺人者(蔣介石)不能原諒,為什麼要我們原諒現在的殺人者(死刑犯)?」』

『執行長說:「廢死沒有要求大家原諒現在的殺人者。我們認為犯下嚴重罪行的人,應該給於嚴厲的懲罰,只是這個懲罰不是死刑。或,若現在蔣中正尚未過世,而有 機會上法庭接受審判的話,若他被判處死刑,我也一樣會說:不能判死刑。」「我們談被害者保護、談修復式正義,但從來沒說被害者要放下仇恨。」』

『殺人鬼、革命家與廢死刑』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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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3日 星期二

從完美的人生,到永生不死的冬將軍 - 回應蔡聖偉副教授『核電廠與死刑』

東吳大學法律系蔡聖偉副教授,於月旦法學雜誌第192期發表『核電廠與死刑』一文,藉由核電政策和死刑政策的對照,強調廢除死刑的合理性:

『兩個看似風馬牛不相及的事物,竟然有著令人驚訝的高度相似性!

小小的台灣,就有四座核電廠,其中三座甚至密集座落於新北市。沒有發生問題前,大家都會覺得災難離自己很遙遠,無需杞人憂天,並認為一再提出警告的人很可笑,沒事找事。另一方面,現行法中有規定死刑的罪名,超過五十個。出現被確認的誤判案件之前,一般民眾都會認為,每個被判死刑的被告都是罪有應得(套句當下的名言:哪個是被冤枉的),同時也覺得主張廢除死刑的人不可理喻。然而,一旦發生問題,這兩個機制都會引發無可逆轉的影響,並且直接侵蝕到一個人的存在,也就是生命。』


蔡聖偉副教授『核電廠與死刑』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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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1日 星期日

當法律人士告訴你不要守法時 - 回應曾君穎『都市更新與死刑』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在三月三十一日的廢話電子報中,一口氣刊登了三篇文章,首先是曾君穎的『都市更新與死刑』。文中以近來文林苑的拆遷爭議,做為主張廢除死刑的楔子。文中提到:

『最高行政法院「依法判決」,王家敗訴;台北市政府「依法行政」,把王家拆了。監察院糾正江國慶案時,痛批軍方「如強盜明火執杖,擄人父兄妻兒」;台北市警察強拆王家,不也如此嗎?』

『這個時候再想起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感受更深刻。這一修正案保障人民的宗教自由、新聞自由、言論自由。它劈頭就說:「國會不得立法」,來限制以下這三種自由。初次閱讀時感到驚訝,因為它竟然把「國會」當作是人民自由的假想敵?從都更爭議回頭來看,道理就很清楚了:代表「多數」利益的立法院,有時候會寫下法律,侵逼「少數」的基本人權。這時,就是訴諸憲法的時候了。』


曾君穎『都市更新與死刑』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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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25日 星期日

2012年虛擬殺人藝展 - 回應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廢死藝術饗宴』

呃...中國人對吃的講究,在外國是出了名的。

只是鄙人怎麼也想不到,『廢死』竟然也能和『吃』搭上關係(幸好,不是真的『吃』)。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預計在四月舉辦『廢死藝術饗宴』,透過一系列的藝文活動宣揚廢死理念。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廢死藝術饗宴』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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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朋友都還記得,本部落格在2010年曾經辦過一個小活動:『虛擬殺人影展』。

今年為了響應廢死聯盟的活動,我們不妨把條件放寬:除了電影之外,還納入文學和戲劇之類的藝術作品。

如果今天有另一個和死刑存廢問題相關的藝展,您會推薦那一部作品參展?

2012年3月21日 星期三

一頭巴勒斯坦的母牛,比全波蘭的猶太人都值錢 - 回應顧立雄律師、蘇孝倫律師『功虧一簣的強制辯護 抱殘守缺的憲法法院』

二次大戰時,華沙數十萬的猶太人中,百分之三十被關入與市區隔離的猶太區。1942年隨著希特勒『猶太人的最後解決方案』逐漸成形,當地猶太人的處境也愈加危險,隨時有被送上火車,載到集中營大規模屠殺的可能。

在這個背景下,當時猶太人為建國所建立的各種組織是否會伸出援手,成為國際社會所關心的焦點。

2012年3月19日 星期一

是「社會關係」的修復?還是吃人的禮教? - 回應陳主任玉珊『從修復式正義談死刑的廢除』

玉山神學院宗教系系主任陳玉珊主任於三月十八日,在修復式正義連線官方網站發表『從修復式正義談死刑的廢除』一文。文中除了解釋修復式正義的起源、理論基礎及做法外,也主張以修復式正義做為赦免、甚至廢除死刑的開端:

『因此,當死刑否定了罪犯悔改與復歸的可能時,政府固然不能要求受害者原諒,但卻應出於慈悲,保全罪犯同被害者及其社會復和的可能性。用哲的話來說,刑罰之所以是修復的,而非毀滅的,關鍵在於刑罰是處在愛與社群關係中的,「刑罰伴隨著契約的更新。這意味著刑罰仍可以被視為是公正的、應得的。但它同時是開放的,讓最終的復合與修復是可能的,而不是永遠的異化。」』

『倘若修復式正義的確是正反雙方最大的公約數的話,在論理上澄清修復式正義無論是在價值理念上或司法實務上,對在有其他替代措施的情況下堅持非死刑不可的主張,皆抱持反對的立場,或許,現階段台灣對死刑存廢的口水戰,可以休矣。』

陳主任玉珊『從修復式正義談死刑的廢除』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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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1日 星期日

林執行長,我有問題 - 回應林執行長欣怡『台灣真的會廢除死刑嗎?』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林欣怡執行長於2011年12月,在台灣人權學刊發表『台灣真的會廢除死刑嗎?』一文,記錄作者對台灣死刑制度實際運作過程的觀察及意見,林執行長在文中提到:

『雖然社會尚未有共識,但台灣政府若真心想要逐步廢除死刑,就應該要擬定一段時間先停止死刑執行,在這段過渡、準備的期間,思考死刑的替代方案,並且跟社會大眾對話,讓他們安心。

你問我,台灣會不會廢除死刑?我的答案是:會。

方法是甚麼?藉由各式各樣的對話,我相信民意的轉變會越來越快,我對公民社會有信心。』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林欣怡執行長『台灣真的會廢除死刑嗎?』原文檔案(PDF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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