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以提倡『不打小孩的國家』聞名的人本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史英,於六月二十三日發表『人們為什麼支持死刑?』一文,史先生在文中提出了幾個觀點,謹和各位分享:
『歐洲各國之所以反對死刑,是因為他們終於發現,近百年來被判死刑的,絕大多數是「好人」︰不是反抗納粹的,就是為理想而奮戰的,一般的強盜殺人犯在比例上其實很少』
『...受害者家屬:他們真正的理由,無論口頭上怎麼說,其實只有一個,就是要復仇。當人心裡充滿傷痛,仇恨是很自然的緩解劑:全心全意去仇恨兇手的時候,就可以不必一直陷在思念、懊悔(如果當時…)、內疚(如果以前對他更好一點…)的痛苦的深淵之中。』
『關於死刑存廢的爭議,不該讓受害者家屬涉入。就像如果法官本人是受害家屬,他理當迴避和該案件相關的任何法律程序;這並不是說他不能表達意見,或出庭作證,或對他有任何不敬或不信任,而是基於人道的理由,一個社會不該讓一個遭受重大變故的人,承擔他所難以承受的「客觀判斷」的責任。』
『我聽到很多支持死刑的理由, 都說是為了讓家屬心安; 表面上看起來, 好像是對受害者充滿同情, 但這裡面隱藏著兩種意思: 其一是, 這事本來就和我不相干, 我本來並沒有非要處死誰不可, 但為了你們, 死刑是必須的; 其二是, 既然已經處死了兇手, 事情就到此為止, 以後別再來煩我了。
後者尤其是當權者最典型的心態 (遺憾的是許多平民百姓也被催眠而認同),』
『廢除死刑運動的一個重點, 就是要為受害者家屬爭取實質的幫助, 例如, 專業心理諮商 (而不是只派個社工去訪問一下), 長輩照護, 子女教育, 往後的家庭經濟補助等等, 這些都不是少數善款可以支付的, 而必須由政府出面。然而, 一旦談到建立這樣一種「補償」受害家屬制度, 死刑擁護者又要捍衛「正義」了: 這都是那萬惡的兇手害的, 憑什麼要我們全民買單?』
史英『人們為什麼支持死刑?』原文連結
關於史先生的各項高論,其實和廢死聯盟之前的論調差不多,不過關於第一點,史先生並沒有注意到一件事。
其實除了死刑之外,世上還有更殘酷的刑罰。來自一座已經使用兩千五百多年的監獄。
在這座監獄中的犯人,服刑時間大致從六年到三十年不等,除了喪失自由外,有時候還要面臨身體、語言和心靈多方面的強制勞動,甚至是虐待,直到兩百年前,這間監獄才開始普遍供應伙食和住宿,在這之前犯人必須自己打理三餐,睡覺只能趴在桌上假寐,有些犯人或許可以順利逃獄,但是機會不大。
而且這座監獄的犯人,絕大多數都是好人。
這座監獄的名字,叫做學校。
咦,史先生,這不是您的管區嗎?
很多人讀到這裡,或許會覺得這個例子太過誇張。請等一下,讓我為各位介紹在這座監獄關過的一些好人。
古埃及的象形文字,是裝飾藝術及神秘學上常用的素材。但是很多人不曉得,在古埃及專門書寫象形文字的書記,必須在官方開辦的書記學校,接受二十年以上的填鴨式訓練,在訓練過程中,鞭笞和體罰是家常便飯,就像書記教師常說的:『孩子的耳朵長在背脊上。不打就記不住』。
十四世紀義大利有位大學生,認為當時的大學和作坊一樣:『只是把你放進一個模型裡,敲成他們想要的樣子;如果做不到,他們會把你和模子一起敲碎。』
這位大學生的名字叫伽利略,望遠鏡的發明人,天文學及物理學家。去年全球天文界為了紀念他首創以望遠鏡觀測天空四百週年,將該年定為全球天文年。
十九世紀美國俄亥俄州有位較晚入學的小學生,因為愛問問題惹火了老師,而被取了『臭蛋』(addled)的綽號,只接受了三個月的學校教育,就被逐出校門。
這個愛問問題的小學生叫做湯瑪斯.愛迪生,著名的發明家,留聲機的發明人,被人稱為『門羅公園的魔法師』。
十九世紀還有一名德國的高中生,因為受不了刻板的德式教育,而在高中的最後一年,說服校醫開立假證明辦理休學,並趁機逃回瑞士家中。
這名高中生叫做亞伯特.愛因斯坦,相對論的創立者。
二十世紀初,法國聖西爾軍校對其中一名學生的評語是:『除了身材,餘皆平平』,『無疑具備一些優點,但與其缺點相比便無足輕重。』
這個學生名叫夏爾.戴高樂,二次大戰初期少數能抵擋德軍閃電戰刀鋒的將領,自由法國的領導者,法國第五共和的首任總統。
同時期在美國的華盛頓特區,有個在冷飲店打工的黑人少年,他雖然在七歲時有學過鋼琴,但從沒接受完整的音樂教育,當時有位教他彈琴的琴師問他為什麼不到音樂學院,他的回答是:『因為我想學的,他們不教我。』
這個黑人少年是艾靈頓公爵,二○年代知名的爵士鋼琴手及樂團領導者,他和旗下樂團的即興作品,陪伴美國民眾走過兩次大戰間的大蕭條年代,也為日後爵士樂的流行奠下基礎。
二○年代英國劍橋大學有位自美國來的學生,因為受不了教授要求他做一些煩瑣的物理實驗,於是從實驗室攜出一些劇毒的化學藥品,準備毒死教授。
這位學生是羅伯特.歐本海默,『曼哈頓計劃』中的實驗室主任,帶領洛斯阿拉摩斯實驗室中的科學家,製作出人類第一顆原子彈。
這張名單還可以繼續列下去,但名列其上的人都有一個共同點:無疑的,他們都是好人,但都被二千五百年來的學校教育所誤解,甚至於迫害。
如果根據史先生的理論,是否我們應該考慮在廢除死刑之餘,一併廢除學校教育?
其次,史先生認為在刑事審判中,基於人道上的考量,應該隔離被害者家屬。因為『基於人道的理由,一個社會不該讓一個遭受重大變故的人,承擔他所難以承受的「客觀判斷」的責任』。
我不知道史先生在關心教育之餘,是否涉獵過資料傳播之類的理論,但鄙意以為,此一方案非但無益於保護被害人家屬,反而會讓司法的天平朝加害者傾斜,並將促成司法制度的腐化和墮落。
為什麼?
如果按照史先生的構想,在刑事審判中,被害人及其家屬因為被善意的隔離在審判制度之外,僅能得知審判結果,反觀加害人及其家屬不但可以參與審判,得知審判中的所有資訊,還可以動用人權團體進行遊說,向政府施壓,甚至於用釋憲,非常上訴,調卷等手段,拖延審判程度的執行,而唯一能幫被害人喉舌的檢查官,因為在立場上,是代表國家追訴加害者,所以也不能完全反應被害人及其家屬的意向。
這種雙方在資訊及立場上的不平等,正是一個組織得以藏污納垢的淵藪。
以『第三波』『大未來』等書著名的趨勢專家艾文.托佛勒,曾經舉過一個例子:在八○年代前,醫師因為具有高度進入門檻的專業知識,所以不僅擁有相當高的社會地位,其意見也具有極高的權威,像台灣俗語中就一直流傳著:『第一醫生,第二賣冰』,在日本某些偏遠鄉鎮中,醫生也和神社的宮司(或是佛寺的住持),村中的村長被視為村中的『三奉行』。可以對村中的事務置喙和做最後的裁決。另一方面,醫師也明白自己社會地位的來源,並且用各種手段加以保護,除了病歷和處方多以拉丁文或德文書寫,讓一般民眾難以瞭解外,醫師也以專業為理由,組織各種公會及協會,涉足國家的醫療及保健政策。
但這種資訊不平衡的情況所帶來的,是醫學界的腐化和傾斜,例如誤診案件,保險金浮報,偏遠地區及急症醫學資源的失衡,都是當時司空見慣的情況,有些問題甚至於到今天為止,都還沒得到妥適的解決。
八○年代之後,因為民間的媒體開始報導醫學新知及保健情報,民眾開始接觸醫療資訊後,由醫學界獨佔醫療資訊的情況開始改變,醫師的權威也開始鬆動。在過去,醫師開什麼藥,病患就吃什麼(這大概是很多餐館老闆的夢想);但今天醫生開完處方後,病患會開始問:這種藥是治什麼的,那種藥有什麼副作用,最近歐洲藥廠有一種新藥,你為什麼不開這個開那個...,民間在接收大量資訊的同時,也開始組成團體及遊說政府單位,要求以更有效的方式監督醫學界,後者也改以更開放的態度公開資訊,以取得病患及民眾的信任。
小說『梅崗城的故事』中的律師馮亞惕曾說:『華盛頓的政客和北佬每天都告訴我們,人生而平等。但是事實上,人生下來就是不平等的,有些人就是蛋糕做得比鄰居要好吃,有些人就是比別人要聰明。不過,在美國有一個地方,人是生而平等的,這個地方將貧民和洛克斐勒一視同仁,將傻小子和愛因斯坦一視同仁,將無知的人和任何一位大學校長一視同仁。這個地方,各位先生,就是法院。』
『我不願意我的兒子蒙上這一類不清楚不明白的事,而開始他的一生。最好的辦法是向大家公開弄清楚,讓全縣的人都帶著三明治,到法庭來聽個明白。』
今天廢死聯盟居然為了某些莫須有的理由,將某些人隔離在司法程序外。關於這點,請史先生再聽一遍一個月前,廢死聯盟言猶在耳的這句話:
『因某些人屬於某個族群,或作了某些事便斷定他們「不是人」而取消其基本人權,是十分危險的事。』
最後,史先生認為死刑不過是政府及支持死刑者用以敷衍社會大眾,以正義之名掩蓋對被害人保護不足的遮羞布。然而在死刑停止執行的四年間,被害人保護一直處在原地踏步的階段,即使是號稱『始終和被害人家屬對話』的廢死聯盟,這四年間對被害者的保護,也停留在講空話和交由其他社福團體的階段。
但在四月三十日恢復死刑執行後,不但民間開始響起修改刑事訴訟法,將被害人家屬納入審判的聲音,法務部也透過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提供對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親屬的法律扶助,甚至於廢死聯盟在停滯兩年後,也重新舉辦被害人親屬的座談會。從上述的情形可以發現,恢復死刑執行後,被害人保護的政策不但沒有停止,反而開始引起民間廣泛的探討。
史先生,這似乎和您的推論不太一樣,是嗎?
對廢死聯盟仍然沒有脫離過去的格局,我們只能表示遺憾。但就像某個基金會只會要求老師不能體罰學生,但對老師如何面對學生因不滿期末考成績而手持刀械堵住校門,要老師滾出來給個交代時,卻沒有答案的情況一般。廢死聯盟倘若仍舊維持此一單行道式的道德標準,做為推展自身理念的張本,未來的路,只怕會走得更加艱難。
又及:史先生,抱歉,槍斃的斃應該寫成『斃』而不是『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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