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日 星期五

遲鈍情人與混世魔王的距離 - 回應莊佩璋先生『我見我思-司法追殺廢死聯盟?』

莊佩璋先生於七月一日在中國時報發表『我見我思-司法追殺廢死聯盟?』一文,認為檢查官追查廢死聯盟偽造文書一事是『拘泥死法、不通情理,法匠執法只會誤法、誤人而已。』,除此之外,莊先生認為『「偽造文書」的前提是要損害當事人權益,難道檢方認為讓「一心求死」的人死不了,算損及權益?那,以後如果有當事人一心求死,律師是否應請求法官判其死刑?』故廢死聯盟代刻印章,代行簽章皆為『維護當事人權益』的行為,故不應視其為偽造文書。

莊佩璋先生『我見我思-司法追殺廢死聯盟?』原文連結

和其他的服務業相比,像律師及代書之類,以提供當事人法律協助服務的職業法律人,在執業上受到一定的限制。例如律師因為律師法第三十條的規定,不能在報章雜誌刊登廣告;因為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不能主動要求當事人訴訟,而必須根據當事人明白意思表示而行動。

所以在日本,曾經有人形容律師及代書是『遲鈍的情人』,只能根據當事人的意見行動,而不能推想當事人的意旨而主動出擊。就像談戀愛時只是聽女方的口頭意見說一動做一動的傻子,而不是像偶像劇的男主角般,在生日前就選好花和餐廳,在情人節前就先預訂巧克力和賓館房間~啊,糟糕,說溜嘴了。

在服務業已經開始轉型,提供更多元服務的今天,有很多意見認為職業法律人諸如此類的執業規則已經不合時宜,應該加以鬆綁,給法律人更為自由的發揮空間。但從另一個角度而言,這些執業規則的背後,其實蘊含更為沈重的原因。

因為法律人的專業素養,可以改變當事人的一生,所以法律人的判斷,必須以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為指導原則,而不是猜度當事人的意旨自行判斷。

在沒有徵詢當事人的意見下,你怎麼知道這是當事人的意見?

既然你不是當事人,在不知悉全部情況下,你怎麼會認為這個判斷對當事人最好?

萬一因為你的擅自判斷,造成當事人的損失時,你又要如何賠償?

作家黃春明有一篇小說『兩個油漆匠』,文中原本只是兩個正在大樓畫廣告看板的油漆匠,結果大樓下圍觀的群眾、媒體及警察,紛紛依他們各自的『專業判斷』,給這兩個吊在大樓半空的人掛上像對生活不滿、對人生絕望、發生意外之類的標籤,然後再根據自己的『專業判斷』,在沒有徵詢當事人,或是不相信當事人陳述的情況下,用自己認為『對當事人最好』的方法,『搶救』這兩個人。

在各方人士的積極『搶救』下,其中一個油漆匠從樓上掉下來摔死,而他在半空中往下掉時,還搞不清楚自己是為什麼摔下來的。

在沒有徵詢當事人意願及充份瞭解的情況下,擅自為對方所做的決策,並不是真的為當事人著想,充其量不過是為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而已。

再者,莊先生認為因為『偽造文書』的要件是『損害當事人權益』,像廢死聯盟代刻印章,代行簽章的行為,基本上皆以『維護當事人權益』為出發點,故不應視其為偽造文書。

但莊先生在慷慨陳詞之際,似乎忘了廢死聯盟代刻印章,代行簽章所簽署的,是要求釋憲的申請書,在此一行為中,『政府』也是當事人之一,如果政府誤以為廢死聯盟的申請書皆是由本人簽署而做出決策,那是否也代表政府的權益受到損害?

還是莊先生認為廢死聯盟代行簽署的,其實是要燒給神明的青詞?

另外,如果只是為了『維護當事人權益』,就可以姑息代刻印章,代行簽章之類明顯違反執業守則和法律的違法行為。那對於深諳法律的專業法律人而言,無異於開了一道方便之門,在『維護當事人權益』的大纛保護下,干擾司法,阻撓審判的事件將層出不窮。作家勞倫斯.卜洛克筆下,為了『維護當事人權益』,不惜製造偽證,誣陷無辜,動手殺人,好讓當事人脫罪的『惡魔律師』馬汀.厄倫葛夫,將不再只是虛構的小說人物,而會出現在現實社會中,出現在你我之間。

這顯然不是廢死聯盟所描繪的未來。

覺得厄倫葛夫這個例子有點誇張?那好吧,我們來看看現實生活中的例子。

在公元一世紀時,羅馬帝國克勞狄皇帝十七歲的兒子繼位為皇帝,在執政初期,這位皇帝和元老院合作,減緩已經尾大不掉的帝國的擴張速度,取消惡名昭彰的包稅制度,減輕平民的賦稅,制定法律防止權貴剝削百姓,限制糧食價格,贊助文藝及建築活動,當元老院通過上尊號贊美他,表揚他對帝國的貢獻時,這位皇帝的回答是『等我真的當得起時再說吧。』

當時的羅馬人,都認為這位皇帝是真的維護老百姓的權益,所以他做的一切事都是正確的。

這位皇帝是尼祿.克勞狄烏斯.凱薩.奧古斯都.日耳曼尼庫斯,後世一般簡稱他為尼祿,因為焚燒羅馬城,殺戮基督徒,大肆屠殺異己和實行獨裁恐怖統治,而被視為羅馬史上著名的暴君。

一九三三年,威瑪共和國的總統興登堡任命當時國社黨的黨魁擔任總理,這位總理在執政初期解除了凡爾賽和約對德國經濟,主權和國際地位的桎梏,帶領德國走出一次大戰後的蕭條陰影,重新回到國際舞台,並且在任內推行多項大型工程,不但讓德國失業率大幅下降,也獲得社會基層的支持。

當時德國的中下階層百姓,都認為這位總理是真的維護他們的權益,所以他做的一切事都是正確的。

這位總理是阿道夫.希特勒,二次大戰的發動者之一,猶太人大屠殺的指使者。

一九四六年,當時的阿根廷總統在以百分之五十六的得票率取得政權後,開始推行有利於工人的政策,他鼓勵工人加入工會,要求企業照顧工人,改善工人的待遇,所以獲得當時社會中下階層的廣泛支持。

當時阿根廷的勞動階層,都認為這位總統是真的維護勞工的權益,所以他做的一切事都是正確的。

這位總統是胡安.多明戈.裴隆,他過度偏袒勞方的施政方針,嚴重打擊了企業家的投資意願,也讓阿根廷從可與紐西蘭媲美的畜牧大國,變成受通貨膨脹拖累的債務大國。

從上面的例子可以發現,很多暴君及昏君在剛開始時,都是有理性思考,為百姓著想的領導者,讓他們變成混世魔王的分水嶺,其實只有一條線。

當大眾認為只要為了某些理由,即使違法也無妨時,人性是禁不起誘惑的。


如果將主角換做法律人時,又是如何?

正因為法律人的專業素養及其行為,會對當事人帶來如此深遠的影響,因此以法律及當事人的意見為圭臬,不僅是法律人的執業守則,也是法律人賴以自戒,並獲得社會認同與支持的基礎。

這一條線不止是遲鈍情人與混世魔王的區分,也是執行法律和玩弄法律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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