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6日 星期六

原來,我們不過是送給廢死聯盟壓驚的土產 - 對於法務部研擬『以終身監禁取代死刑』的回應

自從五月一日重啟死刑之後,對於死刑的執行與否及存廢,法務部一直保持沈默,沒有回應。

有些人認為,法務部是為了等待其他四十名死刑犯的法律程序全部完成。

有些人認為,法務部是受到國際特赦組織等人權團體的壓力。

也有人認為,法務部是在外交部的要求下,將死刑存廢的相關議題延到今年年底,好增加台灣爭取申根免簽證的籌碼。

但是,我們都錯了。

今天上午,法務部宣布逐步推動廢除死刑有重大進展,昨天取得共識,將研擬「特殊無期徒刑」,以終身監禁作為死刑替代方案。

聯合報16日新聞『法部研擬終身監禁 關到死替代死刑』連結

自始至終,法務部的立場都是廢除死刑。

對於法務部此種隱瞞全國百姓,曲意附合少數有力人士的不透明決策過程。相信全民自有公斷,本文不做評論。

我們在這裡,只是想討論死刑改終身監禁後,首先要面對的幾個問題。

首先,『關到死的終身監禁』並不是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的死刑取代方案。

『有假釋條件的無期徒刑』才是廢死聯盟的死刑取代方案。

依照法務部此種不透明的決策方式,是否在廢除死刑之後某一天,法務部又會宣佈,某個推動小組獲得重大進展,將研議以無期徒刑取代終身監禁?

是否在執行終身監禁之後某一天,法務部又會宣佈,某個推動小組獲得重大進展,將研議以有期徒刑取代無期徒刑?

憑這種『說一套,做一套』的執行方式,就想說服全國老百姓相信司法、相信政府的執行能力?

坦白說,我很懷疑。

另外,在國內監所因為超收人犯,造成整個矯正設施功能不彰,淪為暫時存放收容人的『倉庫』問題還沒解決前。法務部要在那裡建立終身監禁收容人的收容場所?

終身監禁的收容人,都是因為觸犯重罪而入獄,所以在收容上多採單獨監禁,也並不像一般犯人需要工作,以避免利用工作機會逃獄、攻擊戒護人員及其他犯人,為了防止長期監禁造成的心理壓力,除了額外的活動空間外,還必需配置額外的戒護及教化人力,在設計上也應與其他自由刑犯人隔離,以免造成與其他犯人形成權力的附屬關係。

而且在改為終身監禁之後,除了正常的審判之外,像出外就醫、申請非常上訴的機會,必定會比目前的死刑犯要高出很多,當收容人外出時,還需要額外的戒護人力和安全措施。

『死刑犯花費的成本,比終身監禁要高』一直是廢死聯盟主張廢除死刑的理由之一,但是死刑犯花費國家的稅收中,有一大半是來自監置和上訴的法律程序,和終身監禁並無不同。

但是終身監禁的收容人因為監置時間比死刑犯要長得多,提出非常上訴,赦免申請等法律程序的機會,也勢必會超過後者。如此估算下來,是否終身監禁的成本還會低於死刑?顯然是值得商榷的。

最後,廢死聯盟發言人林欣怡小姐以國際趨勢做訴求,希望台灣不至於成為全球最後一個仍存在死刑的國家。

關於這一點,相信很多人在國小課本中都讀過,中國是亞洲第一個民主國家。

但是這個『亞洲第一個民主國家』稱號的背後,卻是戰亂、軍閥割據、列強入侵、國家分裂,甚至連西方歷史學家都慨嘆:生為二十世紀的中國人,是一種不幸。

美國在19世紀在非洲建立了第一個民主國家:賴比瑞亞,當初他們也希望在列強競逐的黑色大陸,塑造一塊展示美式民主的櫥窗。

但是這個『非洲第一個民主國家』稱號的背後,卻是不斷的軍事獨裁、武裝政變及內戰。

半個世紀之前,對岸也曾經揚言,在十五年內,經濟發展要超越美國和英國。

但是這個『超英趕美』稱號的背後,卻是虛耗內戰後僅剩無幾的民力及資源,建造只能煉出鐵疙瘩的土高爐,會漏水的水壩,並為日後的饑荒和經濟衰退埋下引線。

民主國家的執政者,應當是以全民的福祉為考量規劃政策,而不是盲從世界潮流,然後做『老鼠落天秤』式的自誇自讚。相信這才真正是全民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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