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7日 星期日

呂太后的宴席 - 回應法務部『「酷馬.電影特映會」- 修復式司法,法務部請看電影』,及宣傳中華民國公義協會10/30抗議活動

法務部於10月15日,於西門町的絕色影城定邀請公益團體及被害人家屬觀賞電影「酷馬」,為「修復式司法」制度,提供社會更多的理性思考與對話的空間。法務部並承諾,將陸續辦理理念倡導的演講、研習會,以及影片觀賞等推廣活動,以營造社會的友善對話氛圍。

法務部『「酷馬.電影特映會」- 修復式司法,法務部請看電影』新聞稿

(請先點選連結,閱讀原文之後,再繼續閱讀下文)

基本上,鄙人認同修復式司法,是司法政策未來的走向。

但是,修復式司法必須結合有效的被害者保護及矯正政策,才能發揮預期的效用。

在國內被害者保護尚未落實,監獄倉庫化的問題尚未改善之前,此種形式化的『修復式司法』,無形中會給予加害人錯誤的認知:

『只要被害人原諒我,我就沒事了。』

在過去,就曾經有被害者在辦公室遭到歹徒持械搶劫,後來歹徒雖然被警方逮捕,但被害者出庭作證的前三天,卻接到了四十多通電話,對方從某分局的巡佐到國大代表都有,內容無非是:

『這個小孩子年紀還小不懂事,請您高抬貴手放他一馬 - 』

『反正您也沒有損失多少,能不能出庭時情節講輕一點,放他一條生路 - 』

『酷馬』中的情節,或許能視為現實人生中的一則美談。但如果在沒有結合配套措施及取得社會認同,就做為全民需要遵守的政策,恐怕只會帶給被害者及其家屬再一次的傷害。就像佳餚盛饌固然人人喜歡,但假使是像敬酒不吃吃奠酒之流的『呂太后的宴席』,顯然也不是一般人所能消受的。



又及:

自從10月15日法務部陸續提出以無期徒刑取代死刑,以及開始提倡所謂的『修復式司法』,都顯示在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以國際人權組織施壓下,法務部承諾年底前執行所有死刑的立場,已經開始鬆動。

電影『魯冰花』中,有繪畫天份的孩子古阿明,在學校決定派村長的兒子參加縣立繪畫比賽時,跟老師說了一句:

『老師,當有錢人的孩子真好,什麼都比較會。』

現在,這句話可能要修正一下:

『當外國人的孩子真好,什麼都比較會。』

已故作家鍾梅音在描述埃及艷后的美貌時寫道:她的魅力可以對抗三個全副武裝的羅馬軍團。

而如今,廢死聯盟只用了四名國際友人,光靠他們的『關注』,就能抵擋二千名網友的懇求,被害者家屬的哀哀求告,和全國六成以上的民意。

曾部長,請問您是台灣的法務部長?美國的司法部長?或是日本的法務大臣?

中華民國公義協會在10月30日下午六點,在法務部門口將有一場抗議活動,詳情請參考:http://www.facebook.com/home.php#!/event.php?eid=160525690638705

請大家屆時能來,做我們的臂膀,謝謝。

4 則留言:

仔仔 提到...

終身監禁替代死刑?法部澄清
2010/10/18 13:09:59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18日電)媒體報導,法務部逐步廢除死刑研究推動小組取得共識,將以終身監禁替代死刑。法務部今天召開記者會澄清,廢死推動小組意見只是作為法務部修法參考,並非既定政策。

平面媒體16日以「法部研擬終身監禁,關到死替代死刑」為題,報導法務部逐步廢除死刑研究推動小組於15日開會取得共識,將研擬「特殊無期徒刑」,以終身監禁作為死刑替代方案。

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今天召開記者會澄清,法務部並未決定要廢除死刑、改採終身監禁。他說,逐步廢除死刑研究推動小組15日開會,會中邀請的專家學者雖提議終身監禁代替死刑,但小組會議的意見是作為未來是否廢除死刑的修法參考,並非法務部的既定政策。

陳守煌說,法務部一直認為,務必在凝聚民意共識、消弭民眾疑慮、有合理的死刑替代方案,才能著手修法廢除死刑。9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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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版主是沒有看過這篇新聞才對。

方郁齊 提到...

To 仔仔:

首先,謝謝您的回應。

關於您所提到的新聞,我已經看過了。甚至還包括了法務部的兩則新聞稿:

法務部新聞稿[法務部並未決定以終身監禁替代死刑]

法務部新聞稿[以「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之無期徒刑替代死刑」並非法務部已定之政策]

鄙人感到好奇的是,以往法務部針對死刑存廢的相關研究及討論,通常並不會發佈新聞,最多也只是公佈在網站的中。

但是這一次,不但有新聞,有廢死聯盟的意見,當天甚至還有一場宣導[修復式司法]的電影欣賞。

這些訊息代表的意義是什麼?

鄙意以為,這代表法務部正在試探民意是否能[容許]廢除死刑。

而且法務部還刻意選在星期六,無非是因為星期六及星期日的新聞大部份是娛樂及旅遊新聞,一方面民眾的注意力會被這些消息分散,再者就算真的想直接和法務部抗議,也因為連續兩天放假,等到星期一上班時,已經事過境遷,失去新聞價值了(不止是台灣,美國在雷根執政時期,白宮也刻意將像增稅,財政赤字之類的壞消息選在週五晚上及週六早上宣布,也是基於相同的考量)。

所以關於法務部這則新聞,並不是因為我沒看到新聞,而是基於現實所做的推斷。

希望能回答您的問題。

敬祝萬事如意

仔仔 提到...

法務部最新消息:死囚再犯延槍決?法部:不可能
2010-10-21 新聞速報 【中央社】
 法務部長曾勇夫今天強調,死刑犯在執行前若另犯他案,不會影響法務部對這名死刑犯的審核及執行,絕不可能出現死刑犯靠另外犯案,拖延槍決的情形。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請曾勇夫報告備詢。國民黨立委謝國樑、邱毅質詢指出,台中監獄死刑犯王志煌,今年1月間在獄中另犯殺人未遂案,讓外界質疑死囚可藉另外犯案的方式,遲延死刑執行。

 曾勇夫表示,對於定讞死刑犯,法務部會審核有無依法可暫緩的情況,如果沒有,就會依法執行,即使死刑犯在還沒執行期間,另犯他案,也不會拖延死刑執行。王志煌後來所涉的案件,不影響已定讞死刑的部分。

 邱毅追問,為何法務部在4月底槍決4名死刑犯後,便未再執行;曾勇夫回應,法務部依法審慎執行死刑,其中部分死刑犯提出非常上訴、再審,或透過民間團體提起法律救濟,但法務部不受輿論影響,會堅守依法行政原則。

 法務部檢察司長蔡瑞宗補充表示,目前待執行的死囚中,3人提起非常上訴,7人提出再審,31人透過廢除死刑聯盟尋求法律救濟,對於所有申請案,法務部都納入審核考量。

 立委林鴻池等人則問,建國百年有沒有可能進行大赦、特赦或減刑?曾勇夫說,總統無下達命令以前,法務部無權表示意見,法務部內先前評估過減刑利弊,建議重刑重罪者不宜減刑。991021

方郁齊 提到...

To 仔仔:

首先,謝謝您的回應.

謝謝您的資料,其實法務部早在曾部長到立法院接受質詢前兩天,就已經發佈了新聞稿:

法務部新聞稿:法務部並無拖延不執行死刑情事

其實如果法務部在一兩個月前如此回答,民眾或許還會相信.

但自從五月一日至今,面對民間死刑存廢的爭議,法務部不但在七月份,接見了美國「謀殺案受害者家屬人權促進會」的代表.

甚至到上週,我們才知道「逐步廢除死刑研究推動小組」這個由王前部長組成,並引起全民反對及質疑的團隊,還在全國老百姓的眼皮下悄悄運作.

而且他們理論上應該僅供法務部內部參考的會議結論不但上了媒體頭條,甚至還有廢死聯盟的正式回應,顯示廢死聯盟早就知道法務部內部的決議.

而且法務部在上週也宣佈,要透過各種管道,逐步宣導〔修復式司法〕.

如果您讀過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的〔死刑存廢的新思維〕,上面就提到修復式司法是廢除死刑的基礎.

湯姆.克蘭西曾經寫道,政治人物的基本要求,是要言行一致.

法務部的新聞稿中,的確白紙黑字寫著:〔以「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之無期徒刑替代死刑」並非法務部已定之政策〕,〔法務部並無拖延不執行死刑情事〕

但是,從五月一日之後法務部的舉措,似乎一直在跟隨廢死聯盟的腳步起舞.

關於這一點,鄙人相信社會自有公斷.

敬祝萬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