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3日 星期五

轉貼:退役少將斯威尼1995年於美國國會發表對於原爆的證詞

這一篇原本要加在對宋竑廣先生『殺人鬼、革命家與廢死刑』一文的回應之中,不過因為原文太長,所以另外以轉貼的方式分享。

首先,斯威尼少將是誰?

Charles W. Sweeney(1919-2004)是美軍陸軍航空隊退役少將,二次大戰時以少校軍階服役於第509特種轟炸大隊,駐地在太平洋的提尼安島,駕駛B-29重轟炸機。

1945年8月6日,509特種轟炸大隊的指揮官Paul Tibbets上校駕機,將第一顆原子彈投擲在廣島時,斯威尼負責駕駛隨行投放輻射偵檢儀器的B-29。

1945年8月9日,斯威尼駕駛取名為『Bocks Car』的B-29轟炸機,將第二顆原子彈投擲在長崎。造成長崎市約14.9萬人死亡,全市約百分之36%的建築遭到破壞。

宋竑廣先生在『殺人鬼、革命家與廢死刑』一文中,將蔣介石批閱殺害左派份子的行為簡化為殺人,還繪聲繪影加上像『殺人鬼』、『神經質』之類的批語:

『就我所以為的,以廢死的精神對幾個死刑犯所做的處置來看,我覺得「若現在蔣中正尚未過世,而有機會上法庭接受審判的話。」這個假設狀況是有意義的,且讓我 試著想像看看。第一,首先必須讓蔣介石認識到他的錯誤、他所造成的傷害,可能把他關到牢裡的時候,要透過適當的安排,讓他跟受害人家屬見面等等。』(摘錄自原文)

『而他很可能會有很多理由去迴避錯誤,比方說許多人也常提的「必要之惡」、對國家的貢獻,或是美國對國民黨白色恐怖的縱容(甚至是支持)等,像最近看PTT,也會有人說林肯也屠城啊等等,舉歷史上功過交纏的人物來為蔣介石緩頰。我目前對這些理由的想法很簡單,一定程度以上的恩仇應該分開計算,否則死刑犯如果有能力做好事不就完全沒事了?個體所受悲劇更應該個別考量,否則我們也不談國賠了,政府害了你只要說「我也有做很多好事呀」一句話了結。』(摘錄自原文)

如果根據宋先生的說法,斯威尼少將是否也是另一個『殺人鬼』?

畢竟如果根據宋先生的標準,至少有14.9萬人死在他投擲的炸彈下。

既然宋先生口口聲聲說要理解殺人鬼,達到『加害人與被害人的相互理解』。那好,我們不妨聽聽斯威尼少將在1995年5月11日應美國國會邀請,對日本政府抗議美國投放原子彈50周年所發表的證詞:

『退役少將斯威尼1995年於美國國會發表對於原爆的證詞』原文及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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