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8日 星期六

如果,台灣明天舉辦死刑公投...... - 關於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廢除死刑,加州現在進行式』

今年美國政壇上的大事,某過於十一月六日舉辦的總統大選,同時在美國的38州也有176項公投進行投票,其中最受人囑目的,是加州的第34及36號公投案。

第34號公投案是廢除死刑。除了死刑冤獄不可回復的問題外,加州的廢死團體在該公投案中最主要的訴求,是死刑所需費用,遠高於無假釋終生監禁。

而第36號公投案則要要求放寬三振法案的限制,將監獄的空間用來關押危險的重罪犯,停止非暴力犯罪者充滿目前過度擁擠的監獄。

加州民眾以百分之53的反對票,否決了第34號公投案的廢除死刑提議。放寬三振法案的公投,則以百分之68的支持度通過。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廢除死刑,加州現在進行式』原文連結
(請先點選連結,閱讀原文後,再繼續閱讀)

很多人都知道,根據民調,目前台灣仍然有七到八成的民眾反對廢除死刑。

然而,這次加州的廢除死刑案,卻反映了一個問題:


如果,台灣明天舉辦廢除死刑公投。您認為會不會通過?


請花一分鐘想想答案,再繼續往下翻。
決定好了嗎?
OK,看來您已經有結論了,那麼,不妨聽聽鄙人的看法。

扣除投票率不算,鄙人認為相當可能會像這次加州第34號公投案一般,呈現50比50的拉鋸局面,甚至有可能贊成廢除死刑的得票數,會略微高於反對廢除死刑。

或許這個公投案會像之前的數個公投案一樣,因為有效票不足而宣佈投票結果無效。然而對廢死人士,尤其是廢死聯盟而言,不啻又增加了說詞:看到沒有,我們的說法可是有公投背書的喔。

為什麼我會這麼認為?

因為和從大母體中抽樣,強調普遍性的民調相比,講究程序性合法的公投,對已經有組織的廢死聯盟而言,擁有一定的優勢。

首先,是在公投案的擬定上。

一般來說,問卷調查的題目必須維持中性客觀,只問設計者想知道的問題。以避免引發答卷者的直覺好惡而影響結果。例如:

『您是否同意和中國大陸簽訂和平協議?』



『您是否同意和窮兵黷武,輕忽人權,至今仍有大批核武瞄準台灣的中國大陸簽訂和平協議?』

兩個問題只相差23個字,但結果就有可能南轅北轍。

公投案的題目是由提案人制定的,所以提案人可以拋開民調要求公正、中性、客觀的守則,用各式各樣的形容詞『包裝』。讓你的訴求可以更加彰顯 - 或是看起來不那麼刺眼。

例如,公投案的題目可以寫成:

『目前國家財政困難,各項預算舉措無著,在民眾收入逐年下降,民生日益艱難之際,您是否同意以終身監禁取代死刑,讓國家有能力支應各項民生預算,保障人民生活,增進國民福利?』

這樣看起來是不是好多了?令人想起在河裡自在悠遊的螃蟹(簡稱河蟹)。

什麼?有人反對?那他們反對保障人民生活,增進國民福利囉?

其次,是在公投案的宣傳上。

就贊成廢除死刑的一方而言,目前已經有廢死聯盟,他們已經為其理念宣傳多年。如果真的遇到公投,只怕各種文宣及造勢手段將舖天蓋地,接踵而來。

然而在這場公投中,誰能在媒體為反對者發聲?

政府?

您在開玩笑吧?廢死聯盟今年都要和其他人權團體串連,頒發『2012年亞洲人權侵害者』這頂大帽子給馬英九了,真的遇到公投,我們餵雞(畏譏)已經快餵成強迫症的政府,連安撫人權團體和國際組織都嫌不夠,怎麼還有可能發言支持死刑?

在這次加州的廢除死刑公投中,就反映出這種明顯『資訊及資源不對稱』的情形:人權團體在競選過程中募得540萬美元的選舉資金,遠高於反對一方的23萬美元,而且人權團體還針對少數族裔,特別製作了華語、英語和西班牙語的電視廣告進行宣傳。反對一方雖然有像三位前州長等重量級政界人物及團體發言支持,但相對於贊成一方則居於弱勢。

如同加州反對廢除死刑人士指出的,他們唯一的工具,只有『人民意志』。也就是民眾長期以來對死刑的價值觀。

根據中正大學楊士隆教授在民國98及99年進行三次的『全國民眾犯罪被害暨政府維護治安施政滿意度調查』,樣本中完全不贊成廢除死刑的民眾,只佔全體樣本的百分之45。

只佔百分之45(雖然因為沒有公布詳細的研究方法,這個數字的公信力或許會受到一定的質疑)。

所以鄙人認為如果台灣舉辦廢除死刑公投,可能會呈現50比50的拉鋸戰,並不是空穴來風的臆測,而是實實在在的威脅(請原諒我用『威脅』這個字眼)。

或許讀到這裡,很多人認為我的說法是危言聳聽(老實說,我自己也想這麼認為)。

然而,萬一這一天到來了呢?

如果,台灣明天舉辦死刑公投。諸位,您的選擇是什麼?

希望這一天永遠不會到來。

然而在加州廢除死刑公投結束後,此時或許正是我們思考這個問題的時機。

10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我個人認為,以執行死刑的花費和無期徒刑的開支來做論點的,就已經是種把人命放在金錢的天平上來做衡量的行為了。

死刑的成立,是要犯人付出應有的代價,因為危害社會大眾的生存權力(多半是殺人、販毒等等的罪行)。然而有多少死刑改無期,無期改假釋,假釋後再犯的案例呢? 不多嗎? 不,一個都嫌太多!

這麼說或許不太理性,不過如果多花一點錢,可以處決這類重刑犯,那麼這些錢是該花的,為了社會安"心",這是普通老百姓日常生活的權利。

***題外話,以社會經濟學的角度來講,即使執行死刑需要更多的花費,這些錢也不過是從別的管到流入社會,從審判的花費、從額外的人事支出、從死刑的執行支出,無論是加班費還是器材費,總是有人領取,然後再用這些錢過日子,買東西... 錢是在社會上流通的,並非直接燒掉,或是以不知名的名義匯到某私人國外帳戶。

那麼,同樣的來問,台灣民眾是否願意多花一些司法支出,來確保這類重刑犯永遠不會出現在自家隔壁呢?我相信,比率上絕對會超過 50% 的。

方郁齊 提到...

To 匿名:

首先,謝謝您的回應。

誠如您所言,以金錢衡量人命,在道德上本來就沒有立足點。而且評量政府支出應該不在於花多少,而在於是否花在刀口上。

另外您或許已經留意到,如果把這兩個公投案排在一起,基本上就已經是自打嘴巴了:

一個公投案要百姓把〔花錢〕的死刑,改成〔不花錢〕的無期徒刑。

而另一個公投案則是要求放寬三振條款,免得送太多罪犯進監獄〔花錢〕。

一面說無期徒刑不花錢,一面又說像無期徒刑之類的重罪犯,快把錢花光了。令人不禁想問廢死人士:

〔呃...要打臉前,可以先串個供嗎?〕

希望能回答您的問題,敬祝萬事如意。

匿名 提到...

太有趣了
那麼廢死聯盟要不要試著推公投看看?

方郁齊 提到...

To 匿名:

謝謝您的回應。

關於廢死聯盟提公投的可能性,嗯...老實說,我也很想看看,他們是否會以公投作為最後手段(同時也希望我在文中的顧慮,只是單純的危言聳聽)。

敬祝萬事如意。

仔仔 提到...

版主有些話令人覺得奇怪,(在這次加州的廢除死刑公投中,就反映出這種明顯『資訊不對稱』的情形:廢死團體有系統的發表文宣及廣告,為自己的理念宣傳;相較之下沒有組織支持的反對廢除死刑人士,連講話都覺得人微言輕。)

反廢死人士沒有組織聲援?怪了,
那這個網站(vote no on prop 34)是怎麼出現的?還有那上面那密密麻麻的警察團體、司法長官團體
、受難者團體
、民選官員又是哪裡來的呢?

http://voteno34.org/endorsements/

很顯然的有組織聲援的,相信在這次公投中也是花了不少錢在宣傳他們的理念,所以版主的那段話是不是該考慮修改一下呢?

方郁齊 提到...

To 仔仔:

首先,謝謝您的回應,也請原諒我拖了這麼久才回文。

非常感謝您提供的連結和資料,呃...可以允許我轉載在Facebook上嗎?

但或許您不同意,我並不認為『廢死團體有系統的發表文宣及廣告,為自己的理念宣傳;相較之下沒有組織支持的反對廢除死刑人士,連講話都覺得人微言輕。』這段話沒有根據。

的確如您所說,加州有如同您所指的voteno34.org之類,反對34號公投案的組織。

然而和像長期就以廢除死刑為主要訴求的人權團體相比,這些組織比較像是為了因應34號公投案組成的『任務型團隊』。

雖然有團體之名,但是和人權團體比起來,這些團隊不管在宣傳和維持運作上,都需要更長的磨合期。

就以這次加州34號公投案為例,贊成方共計募得540萬的選舉資金,遠高於反對方的23萬。

如果沒有長期的組織經營和人脈,如何能在短期內募得如此多的金援?

不過在仔細看完原文之後,我也承認『廢死團體有系統的發表文宣及廣告,為自己的理念宣傳;相較之下沒有組織支持的反對廢除死刑人士,連講話都覺得人微言輕。』這種說法過於籠統。我會依據目前手上的資料,補充實際的數據重寫。

感謝您的指正,敬祝萬事如意。

仔仔 提到...

謝謝版主回應,但是版主這篇文章其實還有其他地方有問題,像文中這段話:

根據中正大學楊士隆教授在民國98及99年進行三次的『全國民眾犯罪被害暨政府維護治安施政滿意度調查』,樣本中完全不贊成廢除死刑的民眾,只佔全體樣本的百分之45。只佔百分之45。

說老實話這份報告有個問題,那就是它在在網路上提供的只有調查的結論而已,至於這份調查的原始問卷和完整的調查解果(數據)去沒有列出來。讓人不知這些調查結論是怎麼寫出來的。別忘了同樣一份調查數據,不同的人來解讀會有不同的結論。

而且這些調查結論也常出現一些前後矛盾的描述,如101年的調查結論出現這段話:

前台灣民眾仍有五成左右表示完全不贊成廢除死刑(為歷次調查中第三高),但也顯示有近四成三的民眾表示贊成廢除死刑或在有適當配套措施的前提下,願意支持廢除死刑。上述結果顯示,目前整個台灣社會仍是趨向反對廢除死刑,抱持反對廢除死刑傾向的民眾比例仍維持八成六之比例。
===============
50+43=86 ????????????

我想這是版主在引用這些調查結論時必須注意調的事情,謝謝。至於轉載文章這件事當然是可以的。

方郁齊 提到...

To 仔仔:

首先,謝謝您的回應。也謝謝您的熱心分享。

關於您所提出的質疑,本文所引用的,是楊士隆在民國98年上半,98年下半和99年上半所做的研究報告。茲引用法務部的數據,供您參考:

民國98年上半:
完全不贊成廢除死刑:40.4%
不贊成廢除死刑但有配套措施願意贊成廢除者:30.3%
贊成廢除死刑但需有配套措施者:22.3%
非常贊成廢除死刑:5.9%

民國98年下半:
完全不贊成廢除死刑:42.2%
不贊成廢除死刑但有配套措施願意贊成廢除者:30.7%
贊成廢除死刑但需有配套措施者:19.4%
非常贊成廢除死刑:5.5%

民國99年上半:
完全不贊成廢除死刑:45.1%
不贊成廢除死刑但有配套措施願意贊成廢除者:29.2%
贊成廢除死刑但需有配套措施者: 20.2%
非常贊成廢除死刑:4%

這三份研究報告的的數字總和分別為98.9%,97.8%和98.5%,如果加上捨入誤差,還在可容許的範圍之內(但因為沒有研究方法佐證,換個角度看,或許只是數字〔喬〕得很好而已)。

和這三年的報告相比,100年和101年報告的問題就很大(101年上半年的問題更明顯:敘述直接從50%絕對反對廢死跳到86%反對廢死,完全沒有解釋剩下的36%是怎麼生出來的)。

然而不可諱言的,我也犯了〔只注意數據,沒注意研究方法〕的錯誤。我會在文章中加註,提醒讀者注意。

感謝您的指正,並敬祝萬事如意。

仔仔 提到...

拿加州的公投案來和台灣來比較,我覺得板主犯了一些錯誤,
第一,兩地民眾對於廢死的態度並不一致,在台灣,死刑支持者的數量幾乎以八比二壓倒性的超越廢死支持者,那加州呢?從主要政黨民主黨敢公開支持廢死來看,廢除死刑在加州應該是有一定程度的支持。

第二,本地的廢死團體是否擁有像加州廢死團體那強大的財力、人力呢?說老實話,我覺得答案是否定的。

而且就算台灣的廢死團體擁有豐富的資金來打廣告好了,到底民眾買不買賬呢?從網路上那些排山倒海憤怒的留言來看,很顯然人民中是不買賬的。

所以版主在文中做的那些推測,覺得是版主想太多了。

方郁齊 提到...

To 仔仔:

首先,謝謝您的回應。並請原諒我拖了這麼久才回應。

關於您的質疑,鄙人認為這也是一種可能性。

然而就如同本文開頭所說的,公投所強調的,是『程序』上的普遍、公平、平等。

然而此種『程序』上的普遍、公平、平等。是否能真的反映『實質』上的普遍、公平、平等?從人類有民主選舉至今,仍然不時有像選區、選制之類是否選舉能真正反映民意的爭議和討論,不難發現其中還有存疑的空間。

或許台灣和加州不同,反對廢除死刑仍佔全國八成以上壓倒性的民意。

然而扣掉因為沒有替代方案而反對、認為台灣目前環境不適合而反對,甚至只是因為討厭廢死聯盟的舉措而反對的,這個數字恐怕要再打個折。

或許本地的廢死團體沒像加州廢死團體強大的財力、人力。

不過從今年的數次社會運動中,都有廢死聯盟參與這一點來看。鄙人認為必要時,他們可以串連國內的政治及社運團體,甚至於國際人權團體,匯集財力、人力...還有對政府的壓力。

或許即使台灣的廢死團體擁有豐富的資金來打廣告,民眾也不買賬。

但近幾年因為政府施政猶疑不定,國內經濟停滯不前。相較於像薪資、社福之類攸關日常生活的議題,死刑存廢似乎沒有並得到社會持續的關心和注視。

就像閩南語俗話說的:要先顧腹肚,才顧佛祖。

即使是這一陣子的死刑爭議,也是因為湯姆熊殺童案中,歹徒『殺一兩個人不會判死刑』的發言,才會引發民間要求政府依法行政,儘速執行的要求,和對廢死聯盟的質疑。

在這個背景下,倘若有一天台灣真的舉辦廢除死刑公投,您認為誰會去投票?

其實鄙人撰寫這篇文章的目的,並不是預言未來(老實說,我也滿希望這個『預言』只是危言聳聽)。

而是認為死刑存廢需要『整個』社會『持續』的關切和討論,而不是因為一個案件或是政策,群眾的意見才開始冒出頭來。

希望上面拉雜的敘述能回答您的問題,敬祝萬事如意。

對了,並祝新年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