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1日 星期五

從老大哥到麥卡錫 - 回應廢死聯盟『拒絕威權 反對死刑』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於二月二十八日在官網刊載了『拒絕威權 反對死刑』一文,就二二八事件入手,闡明其廢除死刑的理念。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拒絕威權 反對死刑』原文連結
(請點選連結,閱讀原文後,再繼續閱讀)

首先,和往常一樣,廢死聯盟以死刑誤判無法挽回,做為廢除死刑的理由:

『或許有人認為:我們應該致力於消弭誤判,而不是廢除死刑。然而,人類就是不斷犯錯、充滿偏見的生物,國家考試與訓練也無法讓法官學會上帝的能力。古今中外的司法審判史上,從未達到零誤判的境界,反觀錯殺、濫殺卻不斷重演。誤判就如同交通事故一般,僅能致力降低發生率,無法澈底根絕,零誤判不只是神話,甚至可能是夢話。審判者在認定事實、適用法律與量刑的過程中,每個環節都有可能出錯,導致錯誤的死刑判決。死刑與其他刑罰不同,一旦執行後,再多的補償、紀念,也挽不回失去的生命。這種一犯錯就無可彌補的機制,真的能稱為正義嗎?』

我們同意,生命真的無法挽回。

然而,難道失去的自由、財產,就可以補償和挽回嗎?

如果我們只是堅持『生命是無可挽回的』這個理由,做為廢除死刑的原因。是否代表只要不侵害生命,侵害其他的權利是可以被允許的?

接下來,廢死聯盟認為萬一台灣成為極權國家,死刑可能成為打壓異己的工具:

『國家會錯殺,當然也會濫殺。納粹「依法殺人」將六百萬人送進毒氣室;蔣介石「依法殺人」,受難者至今仍等不到「賠償」。歷史告訴我們,無論軍閥或民選首長,都可能是殺人不眨眼的獨裁者。某些仍保有死刑的國家,仍持續處決異議人士、政治犯、思想犯、非異性戀者。或許有人認為在已經民主化的台灣,這些惡夢已是往事。然而,威權可能復辟、民主可能倒退,陳雲林訪台圓山事件、大埔徵地、文林苑、美麗灣、華光社區、紹興社區……等事件中,「依法行政」成了政府侵害人權的最佳藉口。當死刑再度成為打壓異己的工具,台灣人民又該如何面對呢?』

從過去的帝俄時代和蘇聯、目前的北韓與中國大陸的例子可以發現,除了死刑之外,極權國家更常使用像強制勞動、長期監禁、沒收財產、禁止工作、驅逐出境和送進精神病院做思想改造等方式,做為對付異議人士、政治犯、思想犯和非異性戀者的手段。

因為對獨裁者來說,他最大的獎賞和成就,莫過於讓過去批評他到體無完膚的傢伙匍匐在他面前,高喊『我愛老大哥』。而不是拿把槍轟掉他的腦袋。

尤其是想到這傢伙可能會悠哉悠哉,坐在天堂門口的階梯俯視著他,順便朝他比中指的情況下。

如果根據廢死聯盟的邏輯,是否我們也要順便廢除自由刑、財產刑、禁止驅逐出境和關閉全部精神病院。免得這些刑罰和機構也成為政府『打壓異己的工具』?

最後,廢死聯盟認為:

『死刑適用的對象,從來不是當權者。欠缺良好教育、成長於貧困環境、有精神或智力障礙、無法於社會生存之人,因為殺人等罪行必須被剝奪生命,但為惡更甚的政客、無良資本家等當權者卻能坐享榮華富貴,這樣的死刑,保障了誰的利益?實現了誰的正義?從「君權神授」到「依法行政」,政府殺人時依舊恣意妄為。民主國家,政府不該擁有合法殺人的權力。擺脫威權夢魘,建構美好家園,廢除死刑正是台灣必須跨出的步伐。』

或許『政府不該擁有合法殺人的權力』,但是政府是否就可以擁有可以合法監禁人、合法要求人從事勞動、合法侵占個人財產的權力?

如果這個答案是否定的,那是否我們要一併廢除自由刑和財產刑?

諷刺的是,廢死聯盟的張娟芬小姐竟然還主張廢除死刑後,改為終身監禁的收容人可以:『訓練他們做一些有產值的活計』

不准政府合法殺人,但是卻可以准許政府合法囚禁人,還要求政府用『訓練他們做一些有產值的活計』的方式,合法強迫他們勞動,另外用『用工作收入補償被害者及補貼矯正費用』的方式,合法剝奪他們的個人財產。

嗯…如果這就是廢死聯盟對自由人權的看法,還真讓吾輩大開眼界。

另外回顧歷史,雖然廢死聯盟認為:『死刑適用的對象,從來不是當權者。欠缺良好教育、成長於貧困環境、有精神或智力障礙、無法於社會生存之人,因為殺人等罪行必須被剝奪生命,但為惡更甚的政客、無良資本家等當權者卻能坐享榮華富貴』

但任職屏東縣議會議長的曾太吉,和官拜台灣省行政長官的陳儀,雖然一度是廢死聯盟口中的『當權者』,但他們並沒有如廢死聯盟所說的可以『坐享榮華富貴』,免除死刑。

而且如果根據廢死聯盟的邏輯,擁有留美碩士學歷的胡關寶、有專科學歷的黃志中、擔任教職的曾思儒和杜漢成難不成也是『欠缺良好教育、成長於貧困環境、有精神或智力障礙、無法於社會生存之人』?

依照廢死聯盟的說法,是否只要『欠缺良好教育、成長於貧困環境、有精神或智力障礙』,就等於拿到犯罪許可證,一如聖經中該隱前額的印記。制裁他的人就要受到像『恣意妄為』、『保障了誰的利益?實現了誰的正義?』的撻伐和質疑?

是否只要『欠缺良好教育、成長於貧困環境、有精神或智力障礙』的人終其一生就只能犯罪,別無他途。就像印度種姓制度的強盜階級『庫拉斯』一般?

換個角度想,這些刑案中的被害者,可能也是『欠缺良好教育、成長於貧困環境、有精神或智力障礙』。如果加害者因為『欠缺良好教育、成長於貧困環境、有精神或智力障礙』,所以有犯罪的權利,難道這些被害者只是因為活該倒楣,所以才有『被害的權利』?

極權國家的分水嶺,在於主政者的一念之間,和民眾對國家的期許,而不在於一種刑罰的存廢。

回顧世界歷史,以其他不剝奪生命的刑罰對付異議份子的例子比比皆是。

而且許多例子都顯示,除了『依法行政』之外,靠著指責異己是『極權』、『威權』、『獨裁者』,做為擴張自己勢力,滿足個人政治訴求的人,也不在少數。

一次大戰後的納粹,就是靠著指責猶太人『企國顛覆歐洲,建立獨裁政府』為理由推動反猶運動,也讓當時人單勢薄的納粹取得民意支持,成為二次大戰時威脅歐洲文明的夢魘。

二次大戰後的中共,也是靠著指責國民黨和美國『獨裁』、『壓搾廣大勞動階級』孤立南京政府,讓當時軍力處於弱勢的中共得以取得政權,並茁壯為二十一世紀的強權。

同一時期的美國參議員麥卡錫(Joseph Raymond McCarthy)也是藉著指責共產黨員及自由派混入社會高層,企圖顛覆美國建立獨裁政權。煽動美國國內的恐共情結,來壯大自己的政治勢力。

而在今日,一群號稱『人權人士』的人要求政府廢除死刑。

然而他們卻打著指責對方是『極權』、『威權』、『獨裁者』、『站在民主的對立面』、『讓台灣的20年民主之夢近乎花果飄零的慘敗』的招牌。

各位先生女士,您的選擇是什麼?

15 則留言:

Doolittle2 提到...

在我看來,跟從前中國共產黨推翻中國國民黨使用差不了多少的伎倆是一樣的。
或許多讓其他政黨執政許久後,我們台灣的內部政鬥(相較於對外而言)就會少許多呢!?【因為大家都執政過,也都一樣的爛,何必再「烏龜笑鱉」呢!】

Doolittle2 提到...

另外,以下是廢死論者在二二八紀念日當天的活動情況文章:
‧廢除死刑?!冰的啦!|Facebook
http://www.facebook.com/notes/%E8%8B%97%E5%8D%9A%E9%9B%85/%E5%BB%A2%E9%99%A4%E6%AD%BB%E5%88%91%E5%86%B0%E7%9A%84%E5%95%A6/432378953510681

方郁齊 提到...

To Doolittle2 :

首先,感謝您的回應,並請原諒我拖了這麼久才回應。

其實您的回應,也是鄙人質疑廢死聯盟動機的原因。

就拿這次法務部邀請人權專家來台審查人權報告的事情好了,前一陣子,我才剛讀過廢死聯盟以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的名義,發給聯合國的英文版監督報告。

和國際特赦組織針對日本死刑情況的報告相比,國際特赦組織至少還會提到光市母女命案對死刑存廢的影響,提到日本傳統對死刑的看法,提到日本民間對死刑的看法。

然而廢死聯盟對這些都只有簡單的描述,絕大部份都在指責政府威權、獨裁,完全是廢死聯盟『潑婦罵街』式文宣的英文版(套句張娟芬小姐的說法,廢死聯盟在寫這些東西時,臉上的表情應該很像老牌電視明星陳莎莉)。

在這種長期的資訊大量『餵養』下,當然可以知道這些人權專家來台後,會做出什麼結論。

或許廢除死刑真的是普世人權,是世界未來的趨勢。

然而這種以人權包裝,實際上可能包含更多不可告人目的的廢死,我想所有人都應該在上面畫個大大的問號。

敬祝萬事如意。

又及:那位苗先生的文章我看過了,不說別的,這位仁兄去年十月聲稱只看過其中一案,就認為六十一個死刑犯不是罪大惡極人神共憤的說法,就相當令人印象深刻(如果根據此公的理論,我是否也只靠著自己知道陳進興,就可以主張六十一個死刑犯必須全部執行,而且愈快愈好?)。

Doolittle2 提到...

這個以「苗博雅」為名的傢伙,近期所發過的一些文章:
‧《廢話電子報》2013年開年特刊|廢話25-6|殺,無法止殺(苗博雅)|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http://www.taedp.org.tw/story/2449
‧死刑,國家的遮羞布|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http://pnn.pts.org.tw/main/?p=51376
‧寬恕是上帝的責任,司法的工作是安排罪大惡極者與他見面|Facebook
http://www.facebook.com/notes/%E8%8B%97%E5%8D%9A%E9%9B%85/%E5%AF%AC%E6%81%95%E6%98%AF%E4%B8%8A%E5%B8%9D%E7%9A%84%E8%B2%AC%E4%BB%BB%E5%8F%B8%E6%B3%95%E7%9A%84%E5%B7%A5%E4%BD%9C%E6%98%AF%E5%AE%89%E6%8E%92%E7%BD%AA%E5%A4%A7%E6%83%A1%E6%A5%B5%E8%80%85%E8%88%87%E4%BB%96%E8%A6%8B%E9%9D%A2/390760477672529
‧10月10日:中華民國,生日不快樂。|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http://www.taedp.org.tw/story/2362
‧假如你支持死刑,你更要聲援鄭性澤|Facebook
http://zh-tw.facebook.com/notes/%E8%8B%97%E5%8D%9A%E9%9B%85/%E5%81%87%E5%A6%82%E4%BD%A0%E6%94%AF%E6%8C%81%E6%AD%BB%E5%88%91%E4%BD%A0%E6%9B%B4%E8%A6%81%E8%81%B2%E6%8F%B4%E9%84%AD%E6%80%A7%E6%BE%A4/344767805605130
【看來苗博雅這傢伙的文章挺受廢盟的重視呢!】

方大大您過去對於苗博雅這傢伙指教過的文章:
‧五月柱下:能挾到碗裡的,不一定都是菜-回應苗博雅先生『10月10日:中華民國,生日不快樂』
http://nightdown.blogspot.tw/2012/10/1010.html

方郁齊 提到...

To Doolittle2 :

首先,謝謝您的回應。

感謝您提供的文章,這一陣子鄙人會補寫回應(另外詢問一下路過的網友,請問那一位知道那裡有U.N. Doc. E/AC. 57/1988/CRP.7 這篇文章的電子檔?因為聯合國的電子資料庫中沒有這一篇,目前鄙人還在尋找中)。

敬祝萬事如意。

Doolittle2 提到...

方大大是因為以下這段文章,所以才要找的嗎?
------------------------
死刑比無期徒刑(註5)更有嚇阻力嗎?

關一輩子比較恐怖或者死亡比較恐怖,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無期徒刑與死刑的嚇阻力高低似乎不易從直覺區辨。而根據聯合國1988年的研究資料(註6),顯示,並無充足證據可證明死刑比終身監禁更有嚇阻力(The conclusion reached is that this research has failed to provide scientific proof that executions have a greater deterrent effect than life imprisonment. Such proof is unlikely to be forthcoming. The evidence as a whole still gives no positive support to the deterrent hypothesis.)。...以下省略
取自:《廢話電子報》2013年開年特刊|廢話25-6|殺,無法止殺(苗博雅)|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http://www.taedp.org.tw/story/2449
------------------------
是擔心廢死團的人會竄改或者刻意扭曲文意嗎?直接跟牠們要可能會比較快...雖然這不是個好方法...

方郁齊 提到...

To Doolittle2 :

沒錯,其實聯合國這篇報告目前遍尋不著電子檔。目前看到的,主要都是歐美各國相關的文章中,有引用該篇報告,但是原始論文一直沒有找到。

並不是擔心廢死聯盟的人會竄改或者刻意扭曲文意,只是對這篇文章的研究方法非常感興趣,想知道為何會導出如此的結論而已。

感謝您的關心,並祝萬事如意。

Doolittle2 提到...

在此真得要稱讚一下方大大等人,為了駁斥廢死團的胡言亂語與廢話連篇所下的功夫呢!
反觀廢死團的文章產量(含收集相關資訊題材等)就相當多且活動量(宣傳、平台等)大,遠多於我們反廢死的人群。
雖說我們反廢死的人數遠遠多於廢死團,但下工夫的程度卻遠不及廢死團,也許是因為廢死團的人多數是生活優渥(不必賺血汗錢,通常以白領階層為主)或者以學生等學術圈人士居多吧!?
總之,少了方大大等人的話,全球大概就是廢死團的天下了(各傳播管道都是廢死之聲)。

方郁齊 提到...

To Doolittle2 :

首先,謝謝您的回應。

感謝您的過譽,仔細想想從這個部落格開始到今天,自己犯的錯也挺不少。同時,也謝謝各位網友的不吝指正。

敬祝萬事如意。

Doolittle2 提到...

原來苗博雅的頭銜是︰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法務主任ㄚ!!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2/112013032200475.html

方郁齊 提到...

To Doolittle2 :

首先,感謝您的回應,並請原諒我拖了這麼久才回應。

謝謝您熱心提供的資料,並敬祝萬事如意。

匿名 提到...

老實講「死刑適用的對象,從來不是當權者。欠缺良好教育、成長於貧困環境、有精神或智力障礙、無法於社會生存之人」這種意見根本是道道地地的歧視,反過來看這句話就是廢死聯盟認為會犯死刑的只有貧苦人或社會邊緣份子,換句話說就是窮苦人犯罪不該死,所以他們的意思是身家清白的人犯罪該死囉?

不僅不符合平等原則,還以高視角蔑視窮人,真是讓人噁心。我才想問某挪威殺人魔哪一點符合他們說的要件?

方郁齊 提到...

To 匿名:

首先,謝謝您的回應,並請原諒我拖了這麼久才回應。

關於您的問題:〔某挪威殺人魔哪一點符合他們說的要件?〕

廢死聯盟張娟芬小姐的回答在這裡:挪威慘案的啟示:莫向右派沈淪!

在文中,張娟芬認為:「殺戮並不艱難」、「多元文化不應容忍」是右派思維的特色。

但是呢,同樣認為「殺戮並不艱難」、「多元文化不應容忍」,不過主角換成了極左派的日本赤軍連,在廢死聯盟的另一員大將吳豪人副教授口中,就變成了「時代錯誤的人權偏執狂」:

「魔鬼的辯護人」與「時代錯誤的人權偏執狂」

雖然廢死聯盟一天到晚指責死刑是社會對弱勢者的歧視,但從上面的例子不難發現,其實他們自己的理論,也隱含著各式各樣的雙重標準。

希望能回答您的問題,敬祝萬事如意。

匿名 提到...

感謝屋主的回應,我幫忙補充的是廢死聯盟最讓人厭惡的就是打迷糊仗~

跟他說死刑犯不是弱勢他會說是右派思維,跟他講制裁的平等他就跟你講與死刑無法絕對預防犯罪

(這句話尤其廢話!TMD要是真的行就定一條100%預防犯罪的東西出來看看啊!)

跟他講再犯,他又跟你跳誤判,無視你所舉的一切例子

最厲害的就是顧左右而言他,還沒有一條道理是經的起驗證的卻又可以講的振振有詞,連一個替代方案到現在自己陣營也沒有共識!糟糕至極!

方郁齊 提到...

To 匿名:

首先,謝謝您的回應,並請原諒我拖了這麼久才回應。

事實上關於替代方案,廢死聯盟目前的說法是:不關他們的事。

理由請參考這一篇(警語:閱讀前請先準備Facebook帳號及降血壓藥)。

其實鄙意以為和歐美、日本等地的廢死運動相比,台灣廢死運動在訴求上夾雜了太多政治上的考量,例如白色恐怖、打倒國民黨、罷免馬英九、消滅外來政權等等的(難怪大陸人會說:不到台灣,不曉得文革還在搞)。

例如昨天廢死聯盟對法務部執行死刑的回應中就提到:這是馬英九基於政治考量下的舉措,目的是為了轉移民怨。

但是如果說只是為了轉移民怨,最理想的做法就是一個月殺一個,反正現在等待執行的死刑犯還有五十幾個,殺到馬英九卸任時,搞不好還可以交接給下一任總統。

而不是拖了一年才執行,還故意選在國際人權專家剛走的當口,被支持廢死者訐譙踐踏人權,讓反對廢死者訐譙執行太慢。

或許廢死聯盟有自己的理由,但是聽過他們的訴求之後,更多人懷疑的是:在這些打著〔人權〕、〔民主〕、〔自由〕,冠冕堂皇的字句背後,是否有著更不可告人的原因和動機,就像被他們形塑為〔威權〕、〔獨裁〕的對手那樣?

希望能回答您的問題,敬祝萬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