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5日 星期六

賭徒與香爐,上樹和下樹 - 回應李佳玟副教授『廢死論者的烏托邦』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於一月四日刊載了成功大學法律系李佳玟副教授的『廢死論者的烏托邦』一文,李副教授在文中認為支持死刑者是:『本於人性的自私』、『自己心中也有一個超完美的司法制度』。

李佳玟副教授『廢死論者的烏托邦』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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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李副教授認為支持死刑者盲目信賴目前的司法體系:

『支持死刑的人雖然譏笑廢死運動者不食人間煙火,但卻沒有想到,自己心中也有一個超完美的司法制度。』

廢死聯盟經常把『支持死刑』和『相信司法不會犯錯』畫上等號。然而事實上,『認為某事有發生問題的可能』的解決方法,並不代表一定要廢除掉某事。就像支持汽車上路並不代表相信不會發生交通事故,支持航空業者並不代表相信不會發生空難,支持吃三餐並不代表相信不會噎死、食物中毒、或是以後不會因為身材『走鐘』而在電視台選秀中被刷掉。

況且如果根據這個邏輯,我們是否也能說廢除死刑者心中也有一個假設,認為犯罪者永遠不會犯錯?

其次,李副教授認為支持死刑者將冤獄視為可容許的風險,是基於人性自私下的選擇:

『有一派的人倒也不需要有超完美的司法制度才可以支持死刑,對他們而言,國家絕不能因為司法制度不完美就要廢除死刑。常見的理由是,誤判在每種刑罰都存在,如果因為有誤判就要廢除死刑,那麼所有的刑罰都應該廢除,不應該單挑死刑,重點應該是我們不能因噎廢食。生命的剝奪與自由的喪失究竟是否能夠相提並論,暫時撇開哲學上的種種爭論,我們要不要去問問江國慶的媽媽,當她看見因及時被救援而可活著翻案的蘇建和時有什麼感覺?自由的喪失真的可以跟生命的剝奪相提並論嗎?涉及無可回復的生命,真的可以理直氣壯地講不要因噎廢食嗎?

另外,不能因噎廢食的意思,其實意謂著支持死刑的人把冤獄當作是可容許的風險,但自己或家人可能被某些喪心病狂的人殺害,是個不容許的風險,因此,死刑支持可說是建立在人性的自私上。講死刑支持者自私接下來倒也不是要作道德譴責,而是要說,這樣的自私其實建立在一種不是很充分的判斷上。死刑支持者相信自己與家人永遠不可能會被誤判,不會成為國家犯罪與司法犯罪的犧牲者,但卻恐懼自己或家人會成為個人犯罪的被害人。』

如果根據這個論調,自由似乎比生命來的並不重要。

對執法人員是否意味著,只要不剝奪生命,做什麼事都可以?

對司法人員是否意味著,只要不剝奪生命,做什麼事都可以?

對懲教人員是否意味著,只要不剝奪生命,做什麼事都可以?

如果我們只因為這個理由廢除死刑,是否也意味著『失去自由』是一個『可以容許的風險』?

如果我們只因為這個理由廢除死刑,是否也意味著廢除死刑的理論,也是建立在『建立在人性的自私上』,『將冤獄視為可容許的風險(別忘了,不只有死刑有冤獄,任何刑罰都有冤獄)』?

廢死聯盟經常告訴我們,極權國家經常用死刑做為展現權力的手段。

但是從前蘇聯的例子可以發現,和死刑相比,極權國家更常用長期勞役、終身監禁、關進精神病院治療、甚至驅逐出境之類的手段展現權力。

因為對獨裁者而言,摧毀一個人的意志,遠比摧毀他的肉體,更有助於對外宣傳他的寬大和仁慈(就像過去我們經常聽到的『改造成功』)。

如果根據廢死論者侃侃而談的論點,是否我們要順便廢除自由刑、關掉精神病院、順便禁止驅逐出境的處分?

就像廢死聯盟的顧立雄大律師所說的:『如果《憲法》沒有辦法保護每一個人,那就一個人也保護不了』

這句話指的應該不只有死刑犯,而是全台灣的所有民眾。

鄙意以為自由、財產和生命都是重要的人權指標,廢除死刑或許可以免於生命被剝奪,然而在司法環境沒有改善下,無異於暗示司法體系可以侵奪其他的人權。

台灣以前有個『賭徒與香爐』的故事,裡面的男主角因為嗜賭如命失去髮妻和子女,他痛定思痛在廟裡的神明面前剁掉十根指頭,發誓戒賭。

多年後,有一天他走進當年剁手指發誓的廟裡,發現大殿一角有三個人席地而坐賭象棋麻將,問他要不要湊一腳。當時他賭癮一犯,決定參加。

你在開玩笑吧?他十根指頭都沒了,怎麼拿象棋子?

是啊,怎麼辦?

他當時環顧四周,靈機一動,把神案上的香爐抱到自己面前用來插棋子。

賭徒所要戒除的,是心中的『賭性』。

否則別說剁手指了,剁掉雙手雙腳都沒用。

同樣的道理,對於失靈的司法體系,改革的對象,應該是司法體系本身。

如果只是用廢除某些刑罰規避風險,只是給予司法體系侵奪其他人權的理由。

接著,李副教授以12月21日執行六名死刑犯,隔天仍然發生重大刑案,主張死刑沒有遏阻犯罪的效果:

『另外,這種思考方式也高估了死刑對於犯罪的嚇阻力。實證上絕大部分的殺人案件都跟死刑是否存在無關,台南割喉案其實是一個相當少數的案例,姑且不說這個人根本認知錯誤,在這個案子裡,更明顯與直接的犯罪原因是經濟因素,而不是國家有沒有死刑。再者,如果死刑這麼有威嚇力,12月21日執行了六個死刑,為何隔天立刻發生幾樁殘忍的兇殺案?該不會有人要說這些人大概不知道國家才執行了死刑所以不算。難不成國家未來應該公開行刑,不只現場實況轉播,到處張貼公告,甚至讓鄰里長挨家挨戶送發傳單,才能確保死刑的嚇阻力不會因為有人不聽新聞、不看電視而受到貶損?』

如果根據這個論點,那江國慶案是否也只是一個相當少數的案例?

不止是死刑,任何刑罰的執行都需要政府持續不斷的『依法執行』,才能發生遏阻犯罪的效果。然而我們的死刑政策在廢死聯盟和國際人權團體的施壓下,已經淪為『擠牙膏』的遊戲。只有在民意的『迫切需要』下,才象徵性的執行。

然後廢死聯盟又可以理直氣壯的指責政府侵犯人權,死刑根本無效。

這種做法和韓愈說的:把千里馬拖去拉車,然後理直氣壯的說世上沒有千里馬一樣。

『嗚呼!其真無馬邪?其真不知馬也。』

死刑真的不能遏阻犯罪嗎?問題根本出在廢死聯盟自己啊。

最後,李副教授認為:

『安全與正義的要求的確有正當性,本於人性的自私也不是完全不能見容於國家制度。只是支持死刑的人卻不能不深入思考以死刑來提高安全的有效性,以及以死刑來達到正義的代價,更不要忘記冤獄的風險其實是有階級性的。統計顯示,蒙受冤獄的人通常是中下階級的人。這些人無法聘請好的律師保護他們不被刑求,即便有律師,也沒有多餘的資源幫他們好好地檢視與挑戰檢察官所提出的證據。

因此,與其說廢死支持者誤認為自己活在烏托邦,不如說廢死支持者知道自己活在超不完美的世界裡。更重要的是,廢死支持者認為,任何人因為這個不完美的司法制度被誤殺是一種不能接受的風險。廢死支持者並沒有因噎廢食,她/他只是選擇用不一樣的方式進食避免噎著,以滿足自己同樣需要安全與正義的心。』

不過換個角度看,廢死聯盟似乎也有自己的烏托邦:

受刑者不管犯了多大的錯,因為他們是上帝的瑕疵品,所以永遠有獲得寬恕的權利。

因為他們是中下階層,所以永遠有獲得赦免的權利。

即使他們出獄後再度犯案,也是家庭的錯、社會的錯、他出身的錯,不是他個人的錯。

或許廢死聯盟有自己的理由,不過鄙人要問:這種說法合理嗎?

香嚴智閒禪師曾經問弟子:

『有一個禪師只靠牙齒咬住樹枝,懸在一棵樹的最高處,這時有另一個僧人走到樹下,抬頭問禪師:

『「請問禪師,什麼是佛法的大意?」

『這時如果禪師閉口不答,則是輕慢佛法;但若開口回答,就會掉下來摔死。

『諸位弟子啊,如果你們是這位禪師,你們會怎麼做?』

這時,有一位弟子開口了:

『師父,我不說他如何下樹,』他說:『我想知道的是,那個襌師為什麼爬上去?

在我們的社會中,的確有許多人因為生計而犯罪。就像公案中上了樹,卻無法下樹的禪師。

社會所要做的,應該是透過社福管道、透過刑罰和法律,讓任何人無法、不用、甚至不敢上樹。

而不是等人爬上樹,咬住樹枝後,再用各種理由試圖讓對方下樹。

或許有很多人下樹後再也不敢上樹。

然而是否會有更多人發現下樹很容易,日後會再爬上另一棵樹,再咬住另一根樹枝,然後等其他人用『他們是上帝的瑕疵品』、『不要迫害中下階層』等等的說詞救他下樹?

如同李副教授所言,選擇用不一樣的方式進食或許真的可以避免噎著。

不過這種行為是否還能稱之為『進食』?老實說,我很懷疑。

6 則留言:

Doolittle2 提到...

回顧過去廢死團的文章『理性對話』以及牠們所收錄有利於自己的相關文章等行為與手段,就能夠發現到牠們自己根本也是極為不理性的一群人,且可能存在有雙重,甚至多重人格分裂等的特質。
我們台灣的廢死團現在根本不檢討自己本身存在的問題(很自我感覺良好),而是一昧地批判反對牠們的人群,甚至用相同手法(以筆戰為主的以牙還牙)來對付反廢死的人群及反對廢死團的人,這種怪異且自負的廢死團,可真是『前所未見』的呢!!
PS.這恐怕就是讀書人最常犯的老毛病~優越感、自視過高了(有時夾雜著目中無人的心態)。

方郁齊 提到...

To Doolittle2:

首先,謝謝您的回應。

關於您在回應中提到的問題,呃...老實說,我也有同感。

雖然『冤獄』的定義應該是審判過程,而不是判決結果,然而對廢死聯盟而言,似乎只有死刑犯才是『冤獄』,其他刑罰不是。

雖然『審判』應該是只問程序,不問對象(所以法院門口的正義女神才會蒙上眼睛,代表一視同仁),然而對廢死聯盟而言,似乎只有對死刑犯才要講究程序正義,對政府不用。

我也認同廢除死刑是世界未來的趨勢,是普世人權。

然而目前廢死聯盟這種做法,充其量只能算惡搞。就像鍾禎祥先生在『我挺廢死,但我反廢死聯盟』結尾說的:

『從死刑到廢死,不是0與1,這個過程需要循序漸進、諄諄善誘,我們應該改變的不只是法律而已,還有包括教育、經濟等各方面。

廢死聯盟若無法認清這點,每次遇到類似議題時,就只會機械式地把那些西方本位的觀點一一搬出,然後將自己裝扮成殉道者,沉醉在自我滿足中意淫,那我們永遠、永遠,不可能跨出從0到1的第一步。

廢死聯盟正是台灣廢死的最大反動力,

最可悲的地方在於,廢死聯盟從上到下竟然沒人發現這點。

我支持廢死,但我反廢死聯盟。』

再一次感謝您的回應,敬祝萬事如意。

匿名 提到...

  您好,敝人的立場是完完全全地支持死刑、堅決反對廢除死刑,也是您部落格的常客,很喜愛且支持您的文章論點。今日看到一則別人統整的立論,也覺得不錯,感覺或許可以成為日後您寫作文章的訴材,在此貼上分享,加油!

※原新聞標題:
〈在民主社會中 死刑也是對生命的尊重和保護〉
※網址連結:http://ppt.cc/dCMh

方郁齊 提到...

To 匿名:

首先,謝謝您的回應。

目前正在閱讀您所提供的文章,謝謝您的熱心分享和鼓勵。

敬祝萬事如意。

匿名 提到...

您好,補充一篇文章,或許能幫助增強您的意見http://home.gamer.com.tw/creationDetail.php?sn=1865912

方郁齊 提到...

To 匿名 :

首先,謝謝您的回應。

感謝您分享這麼精彩的文章。裡面點出了一個很好玩的主題:矛盾。

李佳玟副教授說支持死刑的人心中有一個超完美的司法制度。但是仔細想想,廢死聯盟心中『超完美』的事物,坦白說還真的不少。

言必稱冤獄是要廢止死刑的原因,似乎只有死刑有冤獄,其他刑罰沒有冤獄。

言必稱生命是基本人權,似乎自由、財產不是。

言必稱對死刑犯要堅持無罪推定,自己卻經常以有罪推定的鏡片看待司法體系、政府、甚至整個社會。

教訓別人『無知』、『反智』、『將來上帝會審判你』、『會衰三代、不得好死』、『滿口謊言』、『偽善』、『不知悔改』是『講話大聲並不代表沒有禮貌』;但受到同樣的指責時,就是『充滿仇恨歧視』、『恐嚇、侮辱』、『足以讓任何人感到不安、惶恐』。

或許我認同廢除死刑,然而對照上面的例子,只覺得對這票人的邏輯不敢恭維。

再一次感謝您的熱心分享,敬祝萬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