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9日 星期二

有任何不是酷刑的刑罰嗎? - 回應林欣怡執行長『有任何不是酷刑的死刑嗎?』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的執行長林欣怡小姐,於19日的公視新聞議題中心發表『有任何不是酷刑的死刑嗎?』一文,從英國禁售執行死刑相關藥劑到美國的新聞開始,強調死刑會造成受刑者身心的痛苦,顯然屬於聯合國『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中規定應當廢除的酷刑之列:

『不管用甚麼方式致人於死,都是傷害人的身體以達到死亡的結果,簡單來說就是殺人。酷刑的禁止在任何時候都是絕對禁止、不能減損的,因此沒有任何一個死刑可以說它不違反「禁止酷刑及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處罰」公約。
 

刑罰的演進,從遠古的以眼還眼,傷害罪犯的身體作為懲罰;到以限制罪犯人身自由並以教化遷善為限制自由的目的;到目前更進一步的修復式正義,強調要修補因犯罪行為而導致各方承受的創傷,而死刑絕對無法達成這樣的目標。』

林欣怡執行長『有任何不是酷刑的死刑嗎?』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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鄙人在拙作『由少數人強制的民主,不是民主 - 回應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死刑:讓民主蒙上了陰影』(二)』曾經提到:根據聯合國『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The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against Torture and Other Cruel, Inhuman or Degrading Treatment or Punishment)的第一條,所謂『酷刑』的定義是:

『“酷刑”是指為了向某人或第三者取得情報或供狀,為了他或第三者所為或涉嫌的行為對他加以處罰,或為了恐嚇或威脅他或第三者,或為了基于任何一種歧視的理由,蓄意使某人在肉體或精神上遭受劇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為,而這種疼痛或痛苦是由公職人員或以官方身分行使職權的其他人所造成或在其唆使、同意或默許下造成的。但純因法律制裁而引起或法律制裁所固有或附帶的疼痛或痛苦不包括在內。』

就現行的法律而言,死刑執行是『純因法律制裁而引起,或法律制裁所固有或附帶的疼痛或痛苦』,顯然並不在聯合國所認定『酷刑』的範圍之內。而且從19世紀末葉開始,各國在死刑執行程序上,都已經開始朝減輕受刑者的痛苦改進,例如美國的死刑執行就從十九世紀時的槍決、絞刑、電擊、毒氣,逐步演進到目前的藥物注射。在這種背景下,死刑執行是否能歸類為蓄意使某人在肉體或精神上遭受劇烈疼痛或痛苦的任何行為』,顯然也是值得商榷的。

聯合國之所以在第一條加上『純因法律制裁而引起或法律制裁所固有或附帶的疼痛或痛苦不包括在內』的但書,原因即在於刑罰的目的,即在於藉由限制及剝奪受刑者部份或全部的人權,令其感到痛苦的方式,以達成教化社會及受刑者的目的。就如同美國聯邦大法官小奧利弗.溫德爾.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 Jr.)所說的:

『如果刑罰完全沒有痛苦,只有教化。那如果有受刑人沒有改過遷善的可能時,是否代表他可以完全免除刑罰?』

在這個前提下,如果根據林執行長的論點,任何一種刑罰,都是酷刑。

即使是林執行長主張的修復式正義,並不代表加害者不用服任何刑罰。

那好,如果每一種刑罰都是酷刑,那我們應該如何處罰加害者?

『以限制罪犯人身自由並以教化遷善為限制自由的目的』的自由刑如何(畢竟這也是廢死聯盟目前的主張)?

但是歷史已經告訴我們很多次,即使只是單純的限制自由,也可以成為一種酷刑。

在1954年至1975年間,擔任美國中情局反情報部門首腦的詹姆斯‧安格爾頓(James Jesus Angleton),因為受到當時英國軍情六局金‧菲爾比叛逃事件的衝擊,始終認為蘇聯情報單位在中情局高層,也佈下了類似的間諜網。

基於這種恐懼心態的影響,在甘迺迪總統遇刺時,詹姆斯‧安格爾頓堅信凶手奧斯華並不是單獨犯案,而是受到蘇聯情報單位KGB的指使,為了找出證據,安格爾頓命令將當時叛逃至美國的蘇聯間諜尤里‧諾申科(Yuri Nosenko)隔離監禁1,277天,訊問他和奧斯華之間的關係。因為諾申科在叛逃至美國時為了自抬身價,一度向中情局誆稱自己曾經試圖吸收奧斯華。

根據尤里‧諾申科事後所寫的回憶錄,當時中情局並沒有刑求他,只是隔離監禁,禁止守衛和他交談,以及不准他閱讀而已。

完全沒有酷刑,只有限制人身及閱讀自由,如此而已。

但是和他一同監禁的投誠間諜中,有多人精神失常及自殺。

為什麼?

尤里‧諾申科事後回憶,當時他的『精神食糧』,是夾在牙膏裡的一張說明書,他當時還小心地藏在枕頭裡,可惜只藏了一天,就被守衛沒收。

請各位閉上眼睛想想看,被關在一個房間裡,只有一張薄薄的說明書可以看的日子。

很多人一天沒有看偶像劇,沒有讀報紙就會抓狂。這種日子,他過了1,277天。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即使只是單純的限制自由,對人類的精神而言,也是一種酷刑。

我們不否認,從以殺止殺的死刑,到強調修復與和解的修復式正義,是未來的人權趨勢。
 
但即使主張廢除死刑的張娟芬小姐也承認,在達到這一步之前,我們還有很多功課要做。
 
這時候廢死聯盟的工作,應該是如同家庭教師般,從旁協助全體民眾及執政者寫完這本作業。而不是嚇唬孩子如果作業沒寫完,警察就會來抓你之類的。
 
畢竟家庭教師的工作是教育,可不是嚇唬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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