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5日 星期五

因為有時候,一個真的不夠 - 回應張娟芬小姐『幹嘛要一百個?』

作家張娟芬小姐於11月5日,於蘋果日報發表『幹嘛要一百個?』一文。指出蘇建和案的諸多疑點,並認為蘇案中法官的判決大多有失客觀公正。

『1930年,德國找了一百個教授合出一本書,說愛因斯坦是錯的。愛因斯坦聽到了,淡淡的說:「如果我是錯的,那一個人說就好了,幹嘛要一百個?」科學研究不是以量取勝的事情,司法審判也不是。過去有多少法官判有罪並不重要。二十年了,科學辦案、無罪推定,難道還是奢求嗎?』

張娟芬小姐『幹嘛要一百個?』原文連結

(請先點選連結,閱讀原文後,再繼續閱讀)

基本上,我們認為蘇建和案(或是『吳銘漢夫婦命案』)在偵辦及證據蒐集上,的確存在瑕疵與錯誤。

但如果要以這些瑕疵,強迫法官一定要做出無罪判決,否則就是有違無罪推定和科學辦案。卻是野蠻而不合理的。


首先,張小姐認為因為蘇建和等被告遭到刑求,所以其自白應該不能列為證據,而且其自白和現場證物不符,所以三名被告應為無辜。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們先看看今年6月,歐洲人權法庭的一則判例。

2002年9月,一名叫卡特芬的法律系學生,綁架了11歲的富家小孩賈克布,並向其父母勒索100萬歐元,法蘭克福警方在家屬支付贖金後逮捕了卡特芬,並在其住處起出大部份贖金。

儘管卡特芬在偵訊時供稱人質已被殺害,但是法蘭克福警局的副局長達斯納認為卡特芬為了錢不可能撕票。他的供詞不外是為了拖延時間,人質在長期缺人照料下,凍死餓死都有可能,於是達斯納決定刑求卡特芬,直到他說出人質下落為止。

日後法蘭克福法院宣判卡特芬無期徒刑,刑求他的達斯納也被判罪,但是不用坐牢。

但是卡特芬的律師以刑求為理由,上訴歐洲人權法庭,控告德國司法機構違反人權。而歐洲人權法庭認為刑求卡特芬的達斯納有罪,負責審理的法蘭克福法院也有錯,但卡特芬卻因為遭到刑求逼供,所以應該無罪釋放。

對,你沒聽錯。

儘管他真的殺害了11歲的賈克布。

儘管他在殺害賈克布之後,還向他的家人勒索100萬歐元。

不過只因為他被刑求,所以就被判無罪。

的確,我們認同『刑求所獲得的自白,不能成為法庭上的證據』已經是今日法治社會的常識。

但是這個判例給予我們的反思是:『刑求』和『無罪』,是不能劃上等號的。

故事說完了,讓我們將背景拉回台灣。

或許蘇建和案(或是『吳銘漢夫婦命案』)三名被告的自白,都是遭到刑求後取得。

或許自白和現場的證物不符。

但是,回頭想想,曾思儒案是否也有類似的情形?

曾思儒案到今年已經進入了更五審,但是法庭的攻防始終繞著他用什麼凶器,還有之前判決書上的錯字打轉。

美國作家華特勞德為了撰寫二次大戰時,美日中途島之戰的戰史,從當時美軍艦隊的指揮官,到島上診療所的醫務兵,都是他蒐集資料的對象。黃文範先生在翻譯這本書時,甚至還透過關係,輾轉找到開戰時在日軍旗艦上的飛行隊長淵田美津雄,協助審核書中日方史料及人名的正確性。

這兩名作家的共同結論是:人的記憶是相當不可靠的。

即使是同一件事,在電光石火之間,每個人記憶的事實都會不盡相同。

在這種情況之下,誰能認定證據是否可信?

在法庭上,只有法官。

但是法官畢竟也是人,也有偏見和盲點,所以審判制度中才設計了多名法官、多重審級和上訴制度,無非都是為了降低誤判的可能。

或許張小姐認為這一百個法官比不上一個宣判無罪的,但換個角度,如果不是透過這一百名法官反覆推究的制度,蘇建和等三名被告是否還能活到今天?

其次,張小姐提到,刑事鑑識專家李昌鈺先生為蘇建和案(或是『吳銘漢夫婦命案』)所做的現場重建顯示,凶手應該只有一人。

刑事鑑識是一門相當複雜的學科,二十年前中央警官學校邀請法醫學的權威葉昭渠先生為刑事鑑識編寫教材時,葉先生就告訴校方,刑事鑑識包含多門專業學科,如果只由他一人編寫,必定會掛一漏萬,當時葉先生動員了鑑識科所有的專門人員分章撰寫,原本計劃供基層人員參考及隨身攜帶的入門書籍,最後出版時超過八百頁,厚度已經和坊間大部頭的英漢辭典差不了多少。

像在吳銘漢夫婦的命案中,所需要的鑑識領域除了如足跡、血跡之類的微物跡證外,還需要法醫學、人類學(例如在井口真理子命案中,協助警方確認無名骨骸身份的比爾.巴斯先生),甚至於心理學方面的專才。

而李昌鈺先生的專長,只是微物跡證。

而他用以重建現場的工具,只有警方當時蒐證時拍攝的23張照片。

二次大戰結束後的東京大審中,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為了確認當時偽滿州國的皇帝溥儀是關東軍司令土肥原賢二的傀儡或是共犯,將戰時溥儀寫給裕仁天皇,宣誓永遠效忠的信件,交給北京的書法家及日本警視廳的筆跡專家,鑑定是否為溥儀親筆書寫。

軍事法庭採信了北京書法家的報告,認為書信係由關東軍偽造。但後來的歷史學家卻認可日本警視廳的鑑定結果,認為信件應該是溥儀的真跡。

因為北京的書法家僅用肉眼判斷,日本警視廳卻使用高倍數的比對顯微鏡,核對筆劃中的差異之處。

一個微物跡證的專家僅憑23張照片做出的現場重建,就能勝過鑑識科各領域專業人員,經過各項實驗做出的鑑識報告。

難道,只因為他是李昌鈺而已?

鄙人在這裡,並不是要質疑在吳銘漢夫婦命案中,蘇建和等三名被告是否有罪。

只是對人權團體這種要求法官一定要判無罪,才能叫『無罪推定』,『科學辦案』的急吼吼態度感到錯愕。

二次大戰後,受夠了戰時物資匱乏之苦的英國民眾,用選票將陪伴他們度過德軍入侵威脅的『老溫』轟出首相官邸,溫斯頓.邱吉爾知道後的回應是:

『他們絕對有權趕我下台,這就是民主!要不然我們和納粹開戰所為何來?』

因為這個民主社會,是用自己的心力和無數將士的生命所建立及維持。

所以這個民主社會的一切決定,都必須尊重。即使這個決定是要自己滾回家吃老本。

回顧台灣的人權團體,自從二十年前吳銘漢夫婦命案以來,人權團體持續在改進整個司法體系,從無罪推定、審判制度的改進,刑事人權引進刑事訴訟法等,整個審判機制和二十年前,已經大不相同。

但是在二十年後,人權團體面對這個自己一手拉拔大的孩子,卻彷彿回到二十年前,惶惶不可終日。

似乎只有法官判蘇建和等三名被告無罪,才能叫『無罪推定』。

似乎只有法官判蘇建和等三名被告無罪,才能叫『科學辦案』。

只要判決書上先讀理由,再讀量刑,法官就是『有罪推定』、『未審先判』。

這種急吼吼的作為,是否也連帶告訴全國民眾,過去二十年自稱對司法體系的種種改革,其實只是敷衍全國百姓的表面文章?

讀到這裡,你也許會說,在前一陣子法官判處幼兒性侵及猥褻案量刑過輕時,群眾的反應更為激烈。

但當時群眾主要質疑的,是法官罔顧論理法則,僅就法條內容量刑。若從遠因而言,人權團體也要負一部份的責任。

正義女神之所以矇上雙眼,是為了不讓先入為主的偏見,影響對事實的判斷。但就人權團體目前的作為,與其商量要如何引領正義,或許考慮為正義女神訂購一副耳罩,還更實際得多。

5 則留言:

Doolittle2 提到...

多少加害人因為證據瑕疵而獲救、多少人權律師因此而獲利(名利雙收)、而又因此多少被害人枕夜難眠,只能聽信廢死團所謂「要寬恕、要原諒」的口號。不過兇手依舊是兇手,依然還是會再度犯案,只差時機的問題呢!!

方郁齊 提到...

To Doolittle2:

首先,謝謝您的回應.也謝謝您的意見.

其實這次廢死聯盟針對聲援蘇建和等三名被告的活動中,似乎只注重在〔冤案〕的部份.但是針對司法體系不公的另一面:〔輕判〕的部份卻少有著墨,是相當令人遺憾的.

鄙人寫這篇蕪文的另一個用意,是因為廢死聯盟經常將沈默視為〔默許〕,從社會大眾,被害者家屬,甚至於死刑犯本人,都曾經被冠上這個形容詞,這篇文章無非是希望人權團體如果認為證據充足,就搬到法庭上說,而不是像潑婦般擋在法庭門口.

敬祝萬事如意.

Doolittle2 提到...

牠們(人權大小puppies)認為用幾個冤案就能完成廢死大業,就能讓台灣人民相信廢死才是最正確的選擇...不過根據民調(有兩份):
1.有將近五成左右人民同意用終身監禁取代死刑。
.法部研擬終身監禁 關到死替代死刑|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5913950.shtml
2.有近八成左右人民反對用終身監禁取代死刑。
.終身監禁 8成民眾反對|蘋果日報|20100313|壹蘋果網絡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358878/IssueID/20100313
.《蘋果》民調 法務部計劃用終身監禁取代死刑,請問你贊成嗎?|蘋果日報|20100313|壹蘋果網絡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358885/IssueID/20100313
不知誰說得才正確呢??

談到廢死團的嘴臉,牠們對待邱和順案(陸正案)就真得是「狐狸尾巴藏不住-全都露」呢!
【邱和順案(陸正案)】
.當時作為兇手邱和順的辯護律師李勝雄(同時也是阿扁的辯護律師),居然公開指著他的鼻子說出「上帝要審判你」這樣的言語來。
(http://blog.udn.com/Doolittle2/3898020)
.聲援團體昨天十分失望,有人旁聽當庭詛咒法官:「會衰三代、不得好死!」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1544967/IssueID/20090414)
.YouTube-新聞挖挖哇:死刑不死(4/7)20100330【某些社團對受害者家屬的壓力,例如:陸正/邱和順案,看看兇嫌的演戲功力如何優秀】
(http://www.youtube.com/watch?v=Y3uZ9OvL_ow)
.YouTube-關鍵時刻:殺人只要坐牢2年9個月(5/7)20100225【邱和順案(陸正案),看看陸爸的心聲與遭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QbEE40BXoNo)
.YouTube-關鍵時刻:殺人只要坐牢2年9個月(7/7)20100225【邱和順案(陸正案),看看陸爸的心聲與遭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NyJJWdKpHJs)

更可惡的是牠們想將陸晉德(陸正父親)、白冰冰等受害者家屬與以醜化,說他們心中有魔、充滿殺戮思想等等的話語,大概只是因為他們宣揚支持死刑的動作太大,因而觸怒牠們了呢!
不過還好有人稍微替他們澄清了一下:
.陸晉德-維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zh-tw/%E9%99%B8%E6%99%89%E5%BE%B7
.反廢死 陸晉德:恨早變成大愛了-華視新聞網(照片拍得不是很好,攝影師應該不是別有用心吧!)
http://news.cts.com.tw/udn/politics/201003/201003130427838.html
.王清峰稱仍有恨 白冰冰怒:我哪裡有仇恨?我是同理心!|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0/03/11/91-2578654.htm

看來法務部中,有人要食言嘍!(今年還剩多少天啊?)
.自由電子報-曾勇夫:執行死刑 不會拖到年底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16/today-p3.htm

Doolittle2 提到...

牠們(人權大小puppies)認為用幾個冤案就能完成廢死大業,就能讓台灣人民相信廢死才是最正確的選擇...不過根據民調(有兩份):
1.有將近五成左右人民同意用終身監禁取代死刑。
.法部研擬終身監禁 關到死替代死刑|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5913950.shtml
2.有近八成左右人民反對用終身監禁取代死刑。
.終身監禁 8成民眾反對|蘋果日報|20100313|壹蘋果網絡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358878/IssueID/20100313
.《蘋果》民調 法務部計劃用終身監禁取代死刑,請問你贊成嗎?|蘋果日報|20100313|壹蘋果網絡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358885/IssueID/20100313
不知誰說得才正確呢??

談到廢死團的嘴臉,牠們對待邱和順案(陸正案)就真得是「狐狸尾巴藏不住-全都露」呢!
【邱和順案(陸正案)】
.當時作為兇手邱和順的辯護律師李勝雄(同時也是阿扁的辯護律師),居然公開指著他的鼻子說出「上帝要審判你」這樣的言語來。
(http://blog.udn.com/Doolittle2/3898020)
.聲援團體昨天十分失望,有人旁聽當庭詛咒法官:「會衰三代、不得好死!」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1544967/IssueID/20090414)
.YouTube-新聞挖挖哇:死刑不死(4/7)20100330【某些社團對受害者家屬的壓力,例如:陸正/邱和順案,看看兇嫌的演戲功力如何優秀】
(http://www.youtube.com/watch?v=Y3uZ9OvL_ow)
.YouTube-關鍵時刻:殺人只要坐牢2年9個月(5/7)20100225【邱和順案(陸正案),看看陸爸的心聲與遭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QbEE40BXoNo)
.YouTube-關鍵時刻:殺人只要坐牢2年9個月(7/7)20100225【邱和順案(陸正案),看看陸爸的心聲與遭遇】
(http://www.youtube.com/watch?v=NyJJWdKpHJs)

更可惡的是牠們想將陸晉德(陸正父親)、白冰冰等受害者家屬與以醜化,說他們心中有魔、充滿殺戮思想等等的話語,大概只是因為他們宣揚支持死刑的動作太大,因而觸怒牠們了呢!
不過還好有人稍微替他們澄清了一下:
.陸晉德-維基百科
http://zh.wikipedia.org/zh-tw/%E9%99%B8%E6%99%89%E5%BE%B7
.反廢死 陸晉德:恨早變成大愛了-華視新聞網(照片拍得不是很好,攝影師應該不是別有用心吧!)
http://news.cts.com.tw/udn/politics/201003/201003130427838.html
.王清峰稱仍有恨 白冰冰怒:我哪裡有仇恨?我是同理心!|NOWnews 今日新聞網
http://www.nownews.com/2010/03/11/91-2578654.htm

看來法務部中,有人要食言嘍!(今年還剩多少天啊?)
.自由電子報-曾勇夫:執行死刑 不會拖到年底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16/today-p3.htm

方郁齊 提到...

To Doolittle2:

首先,感謝您的回應,也謝謝您所提供的資料.

如同您所提供的資料,我相信目前反對廢除死刑的民眾中,其實有一部份並不是反對〔廢除死刑〕,而是反對目前廢除死刑推動聯盟的〔手段〕.

至於法務部的承諾~現在恐怕也只能說,忘了這回事吧.

畢竟,我們也只是凡人.

敬祝萬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