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19日 星期二

轉貼:陳志宇先生『為何廢除死刑的主張不易獲得支持?』

各位朋友,大家好。

今天所轉貼的,是陳志宇先生在去年廢死爭議時,所寫的一篇文章:『為何廢除死刑的主張不易獲得支持?』

陳志宇先生『為何廢除死刑的主張不易獲得支持?』原文連結

(請先點選連結,閱讀原文後,再繼續閱讀)

其中提到:

『有人說討論廢死刑,要理性討論。恰恰相反,我不認理性討論是一個好的面向。人一定會有情緒面向,不能動輒以「理性」壓制,而是必須去疏導、處理。

死刑存廢不是一個科學問題,而是價值選擇。多數人不真的在意自己文明與否,或許覺得文明一點也不錯。然而若是因立場不同,被人指著說「不文明」、「野蠻」,被指控的人只好不在乎文明與否,針對指控就先反彈了。』

我們的社會已經從早期的重罪死刑,演進到相對死刑、殺人罪死刑,又透過司法實務運作,演進到殘酷殺人、多重殺人才判死刑。這說明民眾的教育、對生命的尊重,實質上不斷進步。我認為台灣社會已進入不需討論「死刑是否應該存在」的狀況。卻因為部長(附註:係指當時法務部長王清峰)的躁進、過度感情用事、溝通無能,使這項議題一瞬間落回正反對立的論辯。』

跟著世界潮流,趕流行的廢死刑,內涵與基礎都是不夠的。我們真能接受極端、殘酷的殺人罪行,也免於死刑?絕對的生命權與極端的殘殺罪行,價值觀該如何取捨?』


正如文中的結尾所說:『或許真有一天,台灣人民過半、甚至更多數人民不反對廢死刑。要廢除死刑,也遵照民主原則、民意多數決定。這才真真正正叫做文明、先進、尊重生命。』

謹以此文與各位支持廢死及反對廢死的朋友分享。

5 則留言:

仔仔 提到...

關於這次的邱和順案我一直有一個疑問,為何儘管邱和順案不僅沒有證據,法官全憑​刑求而來的自白定罪﹝按廢死團體的說法﹞,但是社會興論和受害者家屬都一口咬​定邱嫌是兇手呢?

方郁齊 提到...

To 仔仔:

首先,謝謝您的回應.

關於您所詢問的問題,因為參考資料比較多,請多等幾天,尚祈見諒.

敬祝萬事如意.

Doolittle2 提到...

我最不能接受我們台灣廢死團廢死主張在於其態度與廢死精神(一個都不能死)及國際潮流(終身監禁可假釋制度)。
另外從日本山口母子殺人事件(與絕望奮鬥:本村洋的3300個日子)以及台灣廢死團邀請安田好弘來台演講等事件可知,廢死精神是否絕對正確無誤等問題,實在值得眾人深思呢!!

方郁齊 提到...

To 仔仔:

首先,謝謝您的回應(並請原諒我拖了這麼久才回應)。

因為讀判決書花了點時間,但如果依您所言,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所稱『法官全憑刑求而來的自白定罪』似乎並非實情。

因為判決書除了邱和順的自白,還引用像水利會的公函、還有邱和順、吳淑貞親人和朋友至少十多人的供詞。

如果如廢死聯盟所稱『法官全憑刑求而來的自白定罪』,那這三名刑求的員警不但泯滅人性,簡直是喪心病狂。

因為如果依照廢死聯盟的說法,他們不但刑求邱和順,還必須一起刑求他們的親人、朋友,甚至連苗栗水利會的承辦人員也不得倖免,才能『全憑刑求而來的自白定罪』。

如果這種說法有問題,是否代表廢死聯盟對邱案(或者包括其他死刑犯)的訴求和主張,都值得深思和檢視?

敬祝萬事如意。

方郁齊 提到...

To Doolittle2:

首先,謝謝您的回應(並請原諒我拖了這麼久才回應)。

其實您提到的問題,也是目前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和反對廢死人士之間最大的矛盾。

敬祝萬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