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在本月三日發刊的『廢話電子報第十六期』中,基於日前蘇建和等三名被告無罪定讞,要求政府停止,甚至廢除死刑。廢死聯盟主張:
『2012年8月31號,蘇建和案宣判無罪定讞,法官在法庭上唸出「無罪」兩字,法庭內外充滿歡呼聲,但歡呼過後呢?有人說要持續改善司法,有人說冤案救援很重要,有人說要向國家究責…。本刊同意這些都很重要,但是,我們也想說一句重複說了很多次,但大家或許不愛聽的話:若不廢除死刑或者至少停止死刑執行,死刑冤案的救援永遠像中樂透一樣,成功的機率很小,及時平反的機率更低。』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廢話電子報第十六期』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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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廢死聯盟的主張,鄙人想舉一個例子。
相信很多朋友都參觀過,或在媒體看過食品加工的工廠,至少也在餐廳吃過一兩頓飯。
但不管是食品加工或是烹調料理,背後都有一個不可測的風險 - 食物中毒。
儘管工廠老闆和餐廳老闆如何防範,要求員工注意衛生,仔細挑選原料,詳細規劃流程,食物中毒還是會找上門來,而且防不勝防(就像美國曾經發生過水果和麵包遭到有機磷污染,最後發現禍首不是業者,不是農民,而是一桶棄置在碼頭,桶身已經鏽蝕的農藥)。
身為工廠老闆和餐館主廚,您的選擇是什麼?
別忘了,不管怎麼留心防範,還是無法預防那一天來用餐的客人,或是來買東西的消費者會自己走進來,然後被救護車抬出去。
即然這個問題無法預防,那…要不要考慮一下,關閉全國的餐飲業和食品加工業,以後每個人想吃東西就自己動手開伙?
但就算自己開伙,還是避免不了食物中毒的風險,畢竟我只管得了自己,可管不到農民、流通業者或菜市場。
那好,我們不妨再進一步,禁止百姓從事烹調,查禁所有廚具的生產商,以後所有百姓一律吃維他命藥丸過日子。
再怎麼瘋狂的衛生主管部門,都不會把上述的決策列入考量。
雖然無論再怎麼防範,都無法將食物中毒的風險降到零。但面對食物中毒的問題,加工業者及餐廳只能不斷檢討流程,減少風險。而不是因為怕消費者食物中毒,而乾脆不要生產。
就像治療頭皮屑應該是從注意個人衛生和定期洗頭做起,而不是因為頭皮屑長在頭上,就找個斷頭台把頭切下來。一如法國俗話所說:『所謂的專家,就是主張用斷頭台治療頭皮屑的人。』
回到蘇建和案,鄙人也想說一句重複說了許多次,但廢死聯盟或許不愛聽的話:
蘇建和案的問題,在於刑求、非法取供和粗糙取證。
與其爭論是否為了誤判風險,要求廢除或停止死刑,更重要的是反問:為什麼這個瑕疵重重的案件,會跑到司法體系的生產線中?
我們的司法體系是否有更好的品管制度,在這個案件『出廠』前剔除掉,而不是讓這個案件在司法體系中徘徊二十一年?
我們的司法體系是否有更好的品管制度,可以追蹤到底是什麼原因,會讓這個案件進入司法體系之中?
與其為了防止誤判而要求廢除或停止死刑,這些反思或許更有利於我們的司法體系,也能造福更多司法體系中的當事人。
說到這裡,廢死聯盟經常用飛機失事作例子,告訴大家死刑的冤案非常多。那我們姑且就來談談飛機吧。
全世界第一架噴射式客機,是英國迪哈維蘭(De Havilland)公司在1949年生產的彗星式(Comet)客機,因為正逢二次大戰結束時的旅遊潮,彗星式挾著高空飛行的平穩舒適,和較短的航程時間,吸引了全世界民航業者的注意。
直到彗星式發生了六次空中意外,1954年,南非航空的同型飛機甚至在空中解體,殘骸掉進地中海裡,全機21人無人生還。
調查單位發現,意外源自於所有高空飛行器的原罪:艙壓。
為了讓沒有任何防護設備的乘客,能夠在高空低氣壓的環境中休息、活動、甚至像某型超音速轟炸機介紹文中所說的『在機艙裡表演猛男秀』,高空飛行器都會把艙內氣壓加到和地面相同,甚至較高的程度,這時無論是機體的瑕疵、維修人員的疏忽、或是機組人員的一時大意,機體就有可能像氣球一樣炸開。
儘管彗星式的後繼型和以後的噴射客機,都針對艙壓因素,重新設計結構強化的機身、加強維修人員和機組員的訓練,但是時到今天,因機艙失壓造成的空難還是經常發生。
而且只要飛機一天在高空飛行,這些空難在未來還有可能繼續發生。
不過即使如此,在高空飛行的噴射式客機,仍然是世界各國民航業者的選擇。
倘若依照廢死聯盟的邏輯,是這些航空公司的老闆,不把乘客和機組員的命當人命看?
還是對航空公司而言,死幾個乘客和機組員是可以接受的風險?
這個答案由您來判斷。
雖然廢死聯盟動輒用『若每七架飛機就摔一架,早該全部停飛了』做為死刑誤判率高的證明。
但如果檢討廢死聯盟的訴求可以發現,他們的要求其實是『只要有一架飛機摔下來,所有飛機就要停飛,要橫越大西洋或太平洋的旅客,請先學會游泳或準備獨木舟。』
這種明顯與現實脫節的訴求,相信不會有任何人認為是出自於理性和邏輯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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