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來,因為某媒體一篇台灣大學畢業生到澳洲當台勞的新聞,引發社會各界對台灣人力資源問題的關注。不過一篇在PTT發表的文章中指出,當時該媒體只和當事人通過兩次電話,電話中只提到打工的狀況,也表明目的是賺錢、希望英文能力增加,其他像積欠助學貸款、農場像猶太人集中營,甚至是種族歧視的部分全為該媒體虛構。而該媒體之後也表示,為了保護當事人,該報導實際上是將三個個案合為一篇的『三合一報導』,其目的也是為了透過赴澳洲打工的故事,突顯台灣經濟的問題。
『清大生淪澳洲屠夫惹議 今周刊:保護當事人「三合一」』新聞連結
對於這篇文章及後來的澄清,有些網友認為合成新聞基本上即為新聞道德所不容,但有些網友認為雖然新聞是合成的,但並不代表台灣勞力資源失衡的問題不存在。
合成新聞到底符不符合新聞道德?
即使要報導的問題確實存在,是否代表新聞從業人員是否可以將既有的採訪結果合成及拼裝,以求更能突顯問題?
關於這個問題,鄙人想舉一個美國新聞採訪與寫作教科書上的例子。
有一個市聞版編輯派記者採訪當地某位名人,記者回來後,根據採訪所得寫了篇關於這位老先生的報導。
編輯讀完報導後,把記者叫了過去:
『小子,這位「老先生」到底多老?讓我們把它寫進報導裡。』
『報導中的主角六十歲了。』記者說。
『我也六十歲了,』編輯一面說,一面把稿子交給記者,『可是我並不覺得自己老。把對方實際的年齡寫進去,不要寫他老不老。新聞報導要陳述客觀現實,不要加入主觀評價。』
連加上一個『老』字,都有加入主觀評價的嫌疑;那將三個人的故事合成一個呢?
如果我們只是因為『突顯現實』,而容許這種報導存在,那是否代表媒體只要為了『突顯現實』這個冠冕堂皇的理由,就可以拼裝出更聳動的報導?
就像以前另一家媒體將戰後上海清剿共產黨的影片,剪接成二二八屠殺本省人的影片,事後還可以毫不臉紅地說:反正都是國民黨殺人,有什麼不一樣?
新聞報導原本的任務只是陳述客觀現實,至於對社會的影響,要交由讀者自己去判斷。
如果只是要『突顯現實』,相信好萊塢的導演和編劇,會比記者做得更好。
就像『教父』、『致命武器』、『重案對決』之類的黑社會片和警匪片,相信很多人都同意它們突顯了像黑幫氾濫、種族歧視、司法體系過度重視效率而輕忽被害者之類的現實社會問題。
但是我想,應該不會有人把這些電影當記錄片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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