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日本帝國與國民黨兩個殖民者政權的嚴密壓制,左翼從來不是台灣政治與社會的主流。儘管如此,這亦不妨礙台灣人追求自由與人權。左翼思想雖然是知識與實踐所不可或缺的通過儀式,但真實世界中的左翼分子 / 政權中,爛人也滿多的。二次戰後迄今的歷史證明了,鎮壓人權的傢伙,是不分意識形態的。反過來說,人權如果是一個 (權利範圍不斷更新擴大的) 普世價值,就正好可以用來辨證左與右的教條性對立。而這一點對理解當代的台灣很重要 (我覺得啦) 。』
『另一方面,安田又是眾所公認的日本頭號人權律師。這中間其實並不矛盾,因為他固然為許多「魔鬼」擔任辯護人,但他也藉此多次證明了日本社會「女巫審判」的前近代特質,以及國家與司法利用民眾的恐懼與獵巫心理進行自我擴權。在他的細心耙梳之下,這些魔鬼案子不為人所知 (政府與媒體沒有告知人民的) 的面向一一浮現:國家對政治思想的箝制、對資方的偏袒、檢警與黑道右翼團體的勾結、刑求與偽造自白造成的冤屈、對原住民的歧視、對精神病患 / 心神喪失者的歧視、媒體的嗜血與迎合國家權力的墮落、嚴重違反法律正當程序的逮捕偵訊與羈押、毫不科學的科學鑑定、急於破案「給社會一個交代」的代罪羔羊邏輯、纏訟多年冗長不人道的司法制度、獵巫型的人民公審與媒體名嘴譁眾取寵的未審先判…… (聽起來很熟悉吧?和台灣真是無限的相似) 魔鬼辯護人安田好弘,揹盡天下罵名,使出渾身之力,卻洩露出一線日本社會的「天機」──真的魔鬼,恐怕另有其人。每個他參與的案件,背後都有令人無限驚悚的,卻難以得見天日的真相。』
吳豪人副教授『「魔鬼的辯護人」與「時代錯誤的人權偏執狂」』原文連結
(請先點選連結,閱讀原文之後,再繼續閱讀)
看完吳副教授文章的第一段之後,首先想到的,是日本漫畫家藤島康介作品『逮捕令』中的一個配角:『天下無敵的速克達歐巴桑』。
正如字面上的意義,這位歐巴桑總是騎著一部和身材相比明顯過小的速克達,轉戰各處商場搜括便宜貨,但是歐巴桑就歐巴桑,為什麼要加上『天下無敵的』這個字眼?
因為這位大姐的信條是:『只要有駕照,做什麼都可以。』
『對不起,太太,妳超速喔 - 』
『沒關係,有駕照就可以。』
『 - 妳還違規超車。』
『沒關係,有駕照就可以。』
『 - 加上逆向行駛。』
『沒關係,有駕照就可以。』
『……』
聽起來,這張駕照似乎比倪匡筆下衛斯理的國際刑警護照,以及伊安.佛萊明筆下詹姆斯.龐德的殺人執照還要好用…,呃,大姐,這張駕照要多少錢?
在吳副教授的文中,這張駕照的名稱叫『左翼』。
只要你是左翼,你就代表『進步思想』。
只要你是左翼,你就可以叫其他人『殖民者政權』。
只要你是左翼,你就代表『人權』。
聽起來真的很好用,不是嗎?
就像坊間某些文人只要掛上『兩性專家』的招牌,就能動輒給人戴上像『父權主義思想』,『潛意識中的男性主義作祟』,『沙文主義』,『睪固酮過剩』,『用下半身思考』,『性別歧視』之類的大帽子。
雖然吳副教授在文中聲明『不擬細談個案』,但是在這裡,我們不妨幫吳副教授一個忙,從安田律師承接的個案中,回溯這些號稱『倖存者』、『進步思想』、『遭到殖民者政權嚴密壓制』的左翼,到底做了那些好事,要勞駕人權律師安田先生出手,『揭開無限驚悚的,卻難以得見天日的真相』。
首先,先介紹1976年北海道廳的炸彈爆炸事件。
1976年3月2日,安放在札幌市北海道廳一樓大廳,以滅火器改裝的炸彈爆炸,造成兩名職員殉職,80餘人輕重傷。當天在地鐵大通站的投幣置物櫃中,發現署名「東亞反日武裝陣線」的犯罪聲明,聲明中承認炸彈為該組織所安放,主要目的在攻擊日本在北海道的『侵略據點』。
警方在過濾可疑人士後,鎖定政治立場極左派的大森勝久,並在其住處發現與反日戰線聯絡的證據及木炭、硫黃等製作炸藥的工具。大森在審判時行使緘默權。僅宣讀一紙政治聲明。
1983年,札幌地方法院依據目擊證言及工具等證據,判決大森死刑。2002年,大森向札幌地方法院申請更審,但在2007年被駁回,辯方提出的抗告也於2008年被駁回,目前辯方正計劃向最高法院提出抗告。
律師團申請更審的原因有:
- 木炭及硫黃為一般人家中常見之物,非為製作炸藥所用(聽起來會不會覺得像周星馳『少林足球』中的某句台詞:『因為我是汽車修理工人,所以……』)
- 北海道警方在一審時,偽造在大森家中檢出除草劑(作為起爆劑使用)的檢驗報告。
其次,我們看看1973年杜拜日航客機遭劫持案。
1973年7月20日,以丸岡修為首的日本赤軍旅份子,劫持了由阿姆斯特丹飛往安克拉治的日航404班次客機,並以機上的145名乘客及機組員為人質,要求日本政府釋放被逮捕的兩名赤軍旅成員,並支付40億日元贖金。
赤軍旅份子在獲得贖款後,將客機輾轉經由杜拜、大馬士革,最後在利比亞班加西機場釋放人質後,炸毀客機並向利比亞政府投降,最後在格達費的包庇下逃往第三國。
主嫌丸岡修在1977年再度犯下達卡的日航劫機案,1987年藏匿在東京時被捕,並判處無期徒刑,目前因罹患擴張性心肌症,於八王子醫療刑務所服刑。
另外在1971年時,日本聯合赤軍組織於山區建立基地訓練成員,並施行政治教育,對於政治理念相左之成員以棄於戶外凍死、毆斃等方式,進行行刑式的虐殺(根據記錄,甚至有人被處死的罪名,只是和男/女朋友接吻而已)。1972年警方在搜捕赤軍成員及山區巡邏時,發現在山區的基地和遭虐殺死者的遺體及遺物,據估計死者約有12人左右,其中大部份到目前都無法查出身份,只能留下像『25歲女性』之類和『路人甲』差不多的泛稱,甚至有一名24歲遭全身毆打致死的女性,已經懷有8個月的身孕。
遭到搜捕的成員在逃亡過程中為了逃過警方的圍捕,以淺間山莊管理員31歲的妻子為人質,與警方僵持10日,最後在警方攻堅下救出人質並逮捕匪徒,攻堅行動共造成3人死亡,27人輕重傷。
在上述分別被稱為『山岳基地虐殺事件』及『淺間山莊事件』中,警方共逮捕了17名聯合赤軍組織成員,其中森恒夫於1973年於獄中上吊自殺,坂東國男於1975年8月,赤軍旅劫持美國及瑞典駐吉隆坡大使館事件時,作為交換人質而被釋放,目前仍然是日本警察廳及國際刑警組織列名的通緝要犯。永田洋子與坂口弘判處死刑,吉野雅邦判處無期徒刑,加藤倫教13年有期徒刑、加藤元久(當時16歲)送少年院接受感化教育,但永田洋子後來於2011年罹患腦腫瘍死於獄中。
由上述的例子可以發現,吳副教授口中,安田律師為其辯護的『左翼』,並不是如同其文中所寫,是什麼『時代錯誤的人權偏執狂』,離安田律師所稱的『弱者』,只怕也相差甚遠。
他們用以宣揚理念的方式,是用炸彈、劫機和優勢武力(和被他們挾持及宰制的受害者相比)。
他們對待異己的方式,是用私刑和虐殺。
換句話說,他們是靠著犠牲其他無辜者的人權,來推銷自己的人權理念。
換句話說,他們是靠著犠牲其他無辜者的人權,來推銷自己的人權理念。
就像黃飛鴻中某位反派人物的開場白:『不是我的朋友,就是我的敵人;不是我手下的人,以後就不要再做人了。』
這種理念叫『尊重人權』的『進步思想』?
別忘了,引發二次大戰的德國納粹黨及日本帝國主義,在一次大戰剛結束的三○年代,也聲稱自己是『遭到嚴密壓制』,居於『少數』的『進步思想』。
他們的理念在『少數』這個名詞的包裝下,堂而皇之進入我們的政治及社會體系,引發日後長達八年的戰火,甚至延燒至上個世紀末的冷戰對峙。
倪匡在作品『老貓』中,曾經稱一隻活了五千年的貓是『可憐的侵略者』。
當時倪匡寫道:『這是一個在詞彙上而言,十分古怪的名稱,就像是“沸滾的冰淇淋”一樣。』
不,這個名詞一點也不古怪。
『可憐的侵略者』的確存在,而且就在你我四周。
13 則留言:
格主大大你別嚇我好嗎!
我尚未就業、尚未成家、尚未出國、尚未賺到人生第一桶金、尚未成人(扯瞎了)...重要的是「尚未買保險(受益人要寫誰啊?)」呢!
說什麼『可憐的侵略者』的確存在,而且就在你我四周??我會害怕呢!!
To Doolittle2:
首先,謝謝您的回應。
或許我的說法有點誇張,造成您感覺不太舒服.在此向您致歉。
不過,像『可憐』之類的形容詞,卻是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對重大刑案加害者,最常見的辯白之詞。
例如在今年3月的『凝聚死刑議題之社會共識研討會』中,代表廢死聯盟與會的輔大法律系吳志光教授就提到,當年他服役時在岩灣技能訓練所,實際接觸到受刑人後,才立定了廢除死刑的志向。
老實說,鄙人在服役前一年的情況,和吳教授差不多。
不過,似乎和吳教授形容的不太一樣。
當年在下部隊時,同一個連中,有好幾個有前科的流氓。
而且,他們都是不到半年就要退伍的老兵。
我想吳教授在岩灣時,應該不是睡在這些受刑人的上舖,所以晚上上下床舖時,不會因為吵到下舖,而被叫到門口罰站。
吳教授在岩灣時,應該也不用和這些受刑人一起站衛哨,所以不會因為這些學長拖哨,而要多站一到兩個鐘頭。
廢死聯盟一直都將獄中的受刑人形象,投射為受刑人的整個人生縮影。
但如果像吳教授等先進,能和鄙人之流稍稍換一下方寸之地,或許會有不一樣的看法。
不過從去年林執行長只因為被恐嚇,就連忙搬家的舉措來看。恐怕還是很困難吧。
林執行長被恐嚇還可以搬家,但是有很多人被恐嚇後,根本連逃都逃不掉。
以上僅是鄙人的淺見,敬祝萬事如意。
格主大大您誤會了!
我是想用來反諷廢死團的荒唐行徑所反映出的未來世界呢!
看來目的沒達到,也許當初應該唸國文系的說!
也祝您順心,萬事如意。
To Doolittle2:
首先,謝謝您的回應。
其實我明白您的的意思,只是做進一步的補充而已。還請您別見怪。
敬祝萬事如意。
吳副教授口中的『左翼』,並不是如同其文中所寫,是什麼『時代錯誤的人權偏執狂』。
=================================方先生最好在鈀吳先生那篇文章重新讀幾遍,吳先生文章中所提到的『倖存者』、『進步思想』、『遭到殖民者政權嚴密壓制』的左翼是指那些反對死刑的日本律師!
至於版主文中提到需要安田先生出手救援的左翼激進份子,在吳先生文中是用「政治激進派魔鬼」( 北海道道政府爆破案 / 全共鬥教祖案 / 日本赤軍案 / 淺間山莊事件聯合赤軍案 ﹞這一詞來稱呼的,不要搞錯了。
To 仔仔:
謝謝您的回應,並請原諒我拖到現在才回應,不好意思.
關於您的問題,在重讀一遍吳副教授的文章之後,回應如下:
首先,您認為吳副教授文中指的『倖存者』、『進步思想』、『遭到殖民者政權嚴密壓制』的左翼是指那些反對死刑的日本律師.在吳副教授之前的文章中提到:
『原來我以為的,1990年代的那場「進步思想大滅絕」,只是一個後現代超克派與傳統右派聯手演出的彆腳戲碼?』(摘自原文)
關於所謂的『1990年代的那場「進步思想大滅絕」』,在吳教授之前的文章中有解釋:
『1990年代的日本社會,是個歷經戰後政治與社會運動全面敗北的,疲憊而價值虛無的社會,不但已無復安保運動與全共鬥時代左翼的進步氣息,而且正從泡沫經濟的最高點摔跌下來。許多昔日屬於「進步派」的人們,不但對於排山倒海的社會不義再也無力改變,無心改變,反而對那些仍試圖抵抗的,殘存的理想主義者嘲諷訕笑不遺餘力。彷彿非藉由嘲諷、訕笑這些轉大人沒成功的吉訶德老爺們的徒勞與堅持,不足以化解自己內心的羞慚與無所作為 ( 而這個時候最流行的,當然就是什麼「後現代」了 ) 。』(摘自原文)
這個解釋中『遭到殖民者政權嚴密壓制』的『進步思想』,應該不止包括那些反對死刑的日本律師。
其次,您認為吳副教授是以「政治激進派魔鬼」來稱呼北海道道政府爆破案 / 全共鬥教祖案 / 日本赤軍案 / 淺間山莊事件聯合赤軍案的嫌犯。
但是在這一段開頭,吳副教授就說得很清楚,這個頭銜是社會給予這些嫌犯的頭銜:
『不過,「魔鬼的辯護人」這個頭銜,確實是安田律師自己也坦然接受的社會頭銜。在他三十幾年的律師生涯中,他所辯護過的著名「魔鬼」甚夥…』
至於吳副教授是如何定義這些嫌犯的,在下一段有說明:
『在他的細心耙梳之下,這些魔鬼案子不為人所知 (政府與媒體沒有告知人民的) 的面向一一浮現:國家對政治思想的箝制、對資方的偏袒、檢警與黑道右翼團體的勾結、刑求與偽造自白造成的冤屈、對原住民的歧視、對精神病患 / 心神喪失者的歧視、媒體的嗜血與迎合國家權力的墮落、嚴重違反法律正當程序的逮捕偵訊與羈押、毫不科學的科學鑑定、急於破案「給社會一個交代」的代罪羔羊邏輯、纏訟多年冗長不人道的司法制度、獵巫型的人民公審與媒體名嘴譁眾取寵的未審先判…… ( 聽起來很熟悉吧?和台灣真是無限的相似 ) 魔鬼辯護人安田好弘,揹盡天下罵名,使出渾身之力,卻洩露出一線日本社會的「天機」──真的魔鬼,恐怕另有其人。每個他參與的案件,背後都有令人無限驚悚的,卻難以得見天日的真相。』
『檢警與黑道右翼團體的勾結、刑求與偽造自白造成的冤屈』,『嚴重違反法律正當程序的逮捕偵訊與羈押、毫不科學的科學鑑定、急於破案「給社會一個交代」的代罪羔羊邏輯、纏訟多年冗長不人道的司法制度、獵巫型的人民公審與媒體名嘴譁眾取寵的未審先判』呃…
另外,關於吳副教授在文章中歌頌的『全共鬥時代』,您可以參考這一篇文章:
橋爪大三郎:紅衛兵與全共鬥 - 兼談60年代日本的新左翼
以上僅為個人淺見,敬祝萬事如意。
這個解釋中『遭到殖民者政權嚴密壓制』的『進步思想』,應該不止包括那些反對死刑的日本律師。
===================================
這我當然知道,但是方先生您沒注意到您文章中的許多字眼已經將左翼和那些政治激進份子直接畫上等號了嗎?
如:
雖然吳副教授在文中聲明『不擬細談個案』,但是在這裡,我們不妨幫吳副教授一個忙,從安田律師承接的個案中,回溯這些號稱『倖存者』、『進步思想』、『遭到殖民者政權嚴密壓制』的左翼,到底做了那些好事,要勞駕人權律師安田先生出手,『揭開無限驚悚的,卻難以得見天日的真相』。
======================
由上述的例子可以發現,吳副教授口中的『左翼』,並不是如同其文中所寫,是什麼『時代錯誤的人權偏執狂』。
他們用以宣揚理念的方式,是用炸彈、劫機和優勢武力(和被他們挾持及宰制的受害者相比)。
=============================
我覺得這樣的寫法不是很好,有誤導大眾之嫌
To 仔仔:
首先,謝謝您的回應。
關於您的問題,因為這篇文章主要是回應吳副教授對安田律師的推薦文,所以在文章的結構及舉證上,也是以吳副教授對新左翼的評價,及安田律師承辦的案件為主軸。如果因為如此造成您的不快,鄙人先向您致歉。
但換個角度而言,這是否也代表吳副教授在文章中,其實給了新左翼及如安田之流的〔人權律師〕過於扭曲的評價及溢美。以至於這些溢美之詞的真相,會讓您如此難以忍受?
例如吳副教授在文中所提的安保運動與全共鬥時代,在後來很多日本作家的筆下,並不是如同吳副教授所歌頌的,帶有〔左翼的進步氣息〕。像在淺田次郎的作品中,就認為全共鬥時代只是一群衣食無虞的紈絝子弟,在政客及左翼份子的煽動下,用罷課,佔據校園等方式,剝奪真正需要教育學生的上課及受教權利。跟民國二十年代及對日抗戰之後,中國各大學引發的學潮差不多。
如果我這樣寫,您會認為我說的是實情?還是〔將左翼和政治激進份子畫上等號〕?
以上僅為個人淺見,敬祝萬事如意。
本人看到一篇(稱讚)「安田好弘」的文章,不知方大大您看過了嗎?
.法治時報社:律師=魔鬼辯護者-yam天空部落
http://blog.yam.com/lawpaper/article/57667831
本人也將此文章連結附加於本人過去的拙著文(新書推薦~與絕望奮鬥:本村洋的3300個日子)內了。
該文算是說出了廢死團的精神及一吐它們的鬱卒(想洗滌汙名)了。
To Doolittle2:
首先,謝謝您的回應。
感謝您提供的資料,大致上內容和去年安田來訪時,廢死人士的說法差不多。
不過鄙人對文中的說法,有一點小小的質疑。
在這篇文章中提到,安田是在八年後第一次見到被告時,被告才告訴他漫畫『魔界轉生』之類的說詞(因為這個理由實在太過荒唐,請恕鄙人省略)。
然而在精神病學上,這種分不清現實和虛構的幻想症狀,在八年沒有經過精神醫療的監禁期間應該不斷升級,安田聽到的情節或許會更荒誕,更沒有邏輯。而不是一套劇本放了八年才為人所知。
如果這個說法是不成立的,那這個理由背後的原因是什麼?留待各位思索。
我並不反對律師可以用各種合法的手段保護委託人的權利,畢竟這是律師的職責,而審判的目的,也是透過律師和檢察官的角色衝突找出事實。
然而一如廢死人士不停指責檢察官違法亂紀,違反執業道德。是否代表一般民眾也可以用同樣的標準,檢視律師的辯護作為?
以上僅為個人淺見,希望能回答您的問題。
敬祝萬事如意。
該篇廢死文應該又是說給廢死支持者的激勵文了!本人相信世界上真有這樣荒謬的人存在,所以也會有相信這荒謬的人存在的人(說我嗎?)。只是該位少年犯是否真是如此?亦或又是另一場騙局(類似電影:正當防衛(Just Cause))??大概只有當事人與神明知道了。
只是這些廢死團的人依舊還是改不了老毛病,那就是「它們只負責放人出來,不負責醫治與後續的處理手續。」因此,如果被告是裝出來的,或者放出來後繼續再犯的話,這都與它們無任何關係,都是別人的錯!(反正都由政府扛,不然就是社會風氣的錯...就是指人民啦!!)
然而廢死團的人總愛說「那些被冤死或冤獄的人,都是支持死刑的人的錯」把犯罪者會有如此行為,歸咎於人民(社會風氣)與司法敗壞上(我好像也常用這招耶!),認為阻擋它們廢死與司改的人,就得揹負這些冤死或冤獄的人的罪責。
算了!好像又說到偏離主題了...
To Doolittle2:
首先,謝謝您的回應。
謝謝您的意見,其實當初讀到您提供的文章時,第一個想到的,是海森堡的『農莊館聲明』。
當年德國物理學家海森堡拒絕了留在美國研究的建議,回到德國為納粹研究核子動力及原子彈。結果海森堡的研究並沒有成功,諾曼地登陸之後,連同手下的科學家被盟軍逮捕,拘留在戰俘營裡(而且這個戰俘營名字還挺別致的,叫『垃圾桶』)。
面對隨戰爭結束而來的戰犯審判,海森堡和戰俘營中的科學家們聯名指出聲明,解釋為什麼他們會為殺害猶太人及毀滅歐洲文明惡名昭彰的邪惡政權,研發史上殺傷力最強大的武器。
海森堡的理由是,雖然他們名義上幫助納粹,但是基於世界和平的考量,他們故意不做出原子彈。
您相信這個理由嗎?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藉口人人會編,各有巧妙不同,不止少年犯會編藉口,連讓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以下簡稱廢死聯盟)林執行長『服氣』的諾貝爾獎得主也不例外。
我並不否認廢除死刑是世界人權的趨勢。
但我相信很多人反對廢除死刑的理由不在這個政策,而是廢死聯盟的態度。
以上僅為個人淺見,敬祝萬事如意。
插個花~這樣我就想起過去提到過的話,廢死團遇到的情形:
★權力使人腐敗,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腐敗。—英國學者阿克頓勳爵
【掌控部分媒體與國際輿論的廢死團】
★每個人想保護的對象不同,其所具備的正義感也就不同—日本動畫BLEACH死神
【廢死團的正義感與一般民意的正義感差異】
★在層級組織裡,每個人傾向於晉升到自已不能勝任的階層,於是到了最後,每個職位終將由不勝任的員工所佔據—美國管理學家勞倫斯.J.彼得(Laurence J. Peter)的彼得原理
【就各種組織而言,最後管理或領導職位都是如此下場,有時該職位發表的意見就代表該組織的本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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